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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14期/实践与思考/正文

发布时间

2002/1/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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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3 次

大庆市供销社统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2001年9月,东营市供销社组织人员对大庆市供销社统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深受启发,一致认为,大庆市供销社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联合社转变职能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一、基本情况
  1995年以来,大庆市供销社遵循中央、国务院两个五号文件精神,以社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行社企分开和市联社职能转换改革,把发展农村各类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作为推进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根本途径,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农村中介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到2001年8月,该市已创办各类中介组织672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83个,农民协会236个,村屯服务站253个,加入各类中介组织的农户7.5万,培育有较强经济实力、较大经营规模和一定牵动作用的农民经纪人2663人,全市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累计完成产值(含销售收入)达15亿元,为入社(会)农民创收2亿元,走出了一条利民兴社的发展之路。
  二、几点思考
  (一)合作经济理论要与时俱进,推进体制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在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的指导下,研究当代世界、当代中国的新情况,联系本地供销社工作的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合作制原则与市场取向相结合,使合作制理论具有时代特征,积极探索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的合作制经济实现形式,推进体制创新。联系东营市供销社的实际,必须彻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所有制形式单一、组织体系封闭、管理机制僵化、经营方式落后等影响供销社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一是由抓企业的购销调存尽快转移到统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构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来;二是由产权制度单一主体向多元化主体转变,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龙头作用;三是由自成系统、封闭办社向吸引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开放办社转变,进一步强化合作经济优势,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和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定位于农。大庆市供销社通过贯彻中央、国务院两个五号文件精神,重新审视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确定供销社必须定位于农。工作中他们做到深知“两情”。即知农情,知各级党委、政府的情。在掌握两情的基础上,从解决生产与市场这个主要矛盾入手,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和科技水平,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充分发挥了供销社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发展农村中介组织为突破口,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借鉴大庆的经验,联系东营市的实际,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自下而上原则。在行政村组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合作服务站等中介组织,乡镇、县区、市逐级组建中介组织联合会;二是体现专业的原则。即基层组建中介组织时,必须依托一品一业,突出专业特色;三是以农民和经纪人为主体的原则。使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四是相对松散的原则。县以上联社对各中介组织进行规范指导,不直接参与其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五是能人领办的原则;六是规范的原则。中介组织和各级联合会要有章程、有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工作制度,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要把发展中介组织与基层社的改革、改造以及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四)县以上联社应尽快实现社企分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当好农村中介组织的“行头”。县以上联合社要加快社属企业产权制改革的步伐,促进其职能的转换。从1995年开始,大庆市委、市政府就将该市供销社工作纳入农口,切实加强领导,历届市委扩大会和历年的农村工作会议都对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之一,定期督察。同时为扶持中介组织的发展,市政府拨300万元专款予以扶持,并制定了7项14条优惠政策,为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借鉴大庆经验,东营市供销社应该在积极参与农业生产与开发的各个领域有所作为。按照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通过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购销、加工、储藏、运输、科技信息等全过程服务,在统领农村合作经济中发挥“行头”和主力军作用。力争到“十五”末,建立起以棉花加工企业为龙头的棉花产业化经营体系;在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起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合作服务站等中介组织,并逐步建立起乡镇、县(区)和市级中介组织联合会,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任廷相 曹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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