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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一变化中,除了有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经济政策的指引外,社会各界力量在关心、关注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供销合作社就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为“三农”服务的生力军。在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供销合作社仍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队伍。如何使其发挥作用,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全社会都应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和职能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宗旨就是为农服务。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供销合作社都发挥了特定的历史作用。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合作社不仅担负着指导系统体制改革、发挥服务“三农”的职能,承担着农资、食盐、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而且还负有组织和引领农民走产业化道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特别是县级供销合作社,处于为“三农”服务的第一线,起着连接农民与市场、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直接参与组织和带领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直接组织和发展各类市场和流通型龙头企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从一定意义上讲,供销合作社不是一个单纯的从事或组织商品流通的一个部门或一个企业,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供销社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和职能作用,高度关注、支持并主动做好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发挥好应有的社会职能作用。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04、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必须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使供销社这一合作经济组织,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网络建设、服务功能、人才配备等方面,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服务“三农”的需要。农民需要供销社的支持、服务与扶助,供销社的存在和发展更离不开“三农”这个基础。因此,供销社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切实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好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络建设,夯实为“三农”服务的基础
最近,温家宝总理做出了明确指示:“必须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并通过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要从服务“三农”出发,按照现代流通模式和开放办社的原则,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和时代特色的新网络。当前,应重点抓好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三大经营体系建设。要积极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用开放办社的思路,抓好网络建设,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利用社有资产和社会资源,改造和发展供销合作社网络。要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网络延伸发展。对资产质量好、经营机制规范、创新能力强的社有企业,鼓励其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特许经营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和跨区域、跨领域发展。要通过联大靠强,引资合作,发展和培育一批新的龙头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和竞争实力,增强龙头带动作用。同时,要重视网络终端建设,加快基层社改造,以新的经营业态面向广大农村消费者。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设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功能比较完善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村市场流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
三、加快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发挥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统领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信息、设施、人才等优势,大力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认可、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改革创新中活化机制,激发活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业务,提高效益,在服务“三农”中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把农民真正组织起来,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从唐山情况看,要重点围绕养猪、板栗、奶业、花生、果菜、水产品六大龙型经济发展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提高其产品销售能力。要鼓励基层供销社与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农村其他服务组织联合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搞好与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生产基地、农户的对接,扩大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
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建设。近年来,唐山供销社围绕全市六条龙型经济,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兴办了一些加工型龙头企业,并取得了一定实效,在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应有作用。但据了解,供销社在这方面还没有真正破题,还没有真正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带动一项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在这方面,要多动脑筋,下大力气,争取有些突破。可以利用供销社的场地优势和购销经营优势,开展合资合作,引入项目,创办龙头,这样农民生产的产品就可以有一个固定销售和转化的渠道,这一产业就可以做大做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就越来越高。
四、创造宽松环境,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的关于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把供销社工作纳入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之中,努力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积极支持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等,并给予工商登记、财政、信贷、税收、支农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对供销社尚未改制的地方,应给予享受国企改革同等优惠政策;要帮助供销社解决好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各个方面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维护供销合作社体系的完整性,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的机构稳定,要从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全局出发,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供销合作社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在改革中,赋予供销合作社比国有企业改革更为优惠的政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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