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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茶叶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主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本文阐述了绿色壁垒的概念、形式,分析了我国茶叶出口中所遭遇的农药残留和发达国家的复杂技术标准、法规、评定程序等,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竞争力和出口数量及金额的影响,从五个方面提出我国如何突破绿色壁垒的政策和建议。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纷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导致各国的关税壁垒逐渐减少,但各国又在强化和设置非关税壁垒,而绿色壁垒则对世界贸易数量和金额有着很大的影响。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贸易,乃至世界茶叶贸易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因而应对其进行研究,以便采取相应的突破绿色壁垒政策。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和形式
1、绿色壁垒的含义。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境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环保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障碍。
2、绿色壁垒的形式。(1)绿色关税。对可能造成环境威胁以及破坏环境的进口产品征收附加税,以提高出口产品的成本,降低其比较优势。(2)市场准入。进口过于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以及违反有关环境公约或国内环境法律、法规而采取限制外国产品进入的措施。主要从数量上限制。(3)绿色技术标准。各国根据本国经济的发展的水平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进口环境标准,出口过要达到进口国要求,才可进入该国市场。(4)绿色环境标志。进口国依据相关环境法律、政府管理部门或指定的认证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要求产品在研发、生产、使用甚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都符合生态和环保要求。(5)绿色卫生检疫。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指标,把他作为控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的重要工具。
二、我国茶叶出口贸易中遭遇的主要绿色壁垒
我国茶叶出口市场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茶叶出口贸易中品种主要是绿茶。近年来,我国茶叶出口贸易中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障碍是农药残留问题。世界茶叶进口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由于自身的因素不生产茶叶,对进口茶叶制定非常苛刻的农药残留标准(MRLs)。如欧盟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茶叶中农药残留新标准,受检农药品种从6种增加到108种,限制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将大部分农药残留标准降至原来标准值的1/100~1/10。在2000年底欧盟又加高贸易壁垒,对茶叶检测执行更为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而且受检的农药品种增至134种。2002年欧洲茶叶委员会对进入欧盟地区的茶叶实施更加严格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MRLs),如氰戊菊酯最高残留限量(MRL)值由10mg/kg降至0.05mg/kg。喹硫磷(MRL)由2mg/kg降至0.1mg/kg(仪器检测最低线)。在2003年3月14日发布的2003/0052(COD)法规中规定,将从2005年起对未在欧洲或没有充分依据说明其残留对销费者不构成危害的农药在食品中残留量均不得超过最小违约标准0.01mg/kg。德国的技术标准中,绝大部分农药也从LOD作为MRLs;相应法规还规定,今后的新农药除了某国一方提供田间实验资料并经过欧盟和德国一方允许以外,其余均以LOD作为MRLs。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复杂多变是影响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又一绿色技术壁垒。自1993年以来,欧盟先后颁布了至少15个涉及茶叶种农药残留限量的法规。目前还在对约600种农药进行重新的评估和审定;最近又出台了若干关于修订标准的法规和指令,以后将有一系列标准被修订。日本大藏省于2002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增加了对进口产品的检验环节和检验的批次,提高了产品标准,加大了对不合格的认定范围和惩罚力度。德国等国家也不时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变更技术要求。另外,各国的产品认证体系种类繁多,认证程序也被经常修订和补充,进口商只有得到确切的认证后产品才允许进口。对于如此的绿色技术壁垒,我国出口商一般难以适应,从而影响我国茶叶的出口增长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影响
随着发达国家绿色技术壁垒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我国的茶叶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其表现在我国茶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占世界茶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的百分比均有一定的下降。(如表1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1992~2002年我国茶叶出口占世界茶叶出口贸易量的百分比由16.73%下降到13.77%的总趋势。同时我国对发达国家的茶叶出口的国别贸易亦有下降的趋势。以欧盟为例来说明绿色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1993年至1999年间欧盟曾是我国红茶出口第二大市场,但从此以后迅速减少了从我国进口茶叶,到2002年其进口茶叶占我国红茶出口的份额跌到十年来的最低水平,只有10.37%。我国对欧洲的绿茶出口也同时受到绿色壁垒的限制,从2000年我国对英国的绿茶出口额从154.01万美元降至2002年的94.53美元,年均下降21.7%。另一出口额下降明显市场是法国,其占我国绿茶出口比例从2000年的6.97%降至2002年的1.41%,年均下降56.8%。
绿色壁垒影响我国出口茶叶的竞争力。我国茶叶出口时必须满足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法规等,为达到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法规,我国茶叶出口企业必须进行较大的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支付昂贵的认证、注册、评审等费用,这在客观上增加茶叶出口的成本,这种成本主要是指一次性的初始成本和持续成本。前者是指达到技术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而在生产、检疫等环节进行技术改造与生产或努力所导致的成本增加,包括一次性的技术设计更新与生产工艺改进、投资于新设备的资本投入,以及改进企业内部测试与检验程序并建立新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成本。后者则包括产品进入市场后不断发生的长期质量控制成本,持续成本则意味着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使产品的比较优势减弱,有时甚至没有比较优势。这种状况最终影响我国茶叶的出口。
四、政策和建议
1、实施农药发展战略,走综合防治之路。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措施有:首先,对茶园的病虫害要走综合防治之路,严禁一切高残留农药在茶树上使用;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农药使用量;加强现有茶园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其次,加强茶农素质教育,提高茶农合理使用农药、科学使用农药、适时施药、抑控弄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禁安全间隔期,改进施药方法和施药机具,提倡以容量喷药代替高容量喷药,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益和防治效果,又降低成本和农药的危害。最后,加强农药品种的开发、引进和实验推广,特别是生物农药、环境较好的农药研究和开发;要提出不同病虫害防治对象,不同常规农药品种的替代品种。
2、加强无公害茶园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的茶叶》和《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已颁布。对此政府和企业应把建立无公害茶园做为种植茶叶的首要任务,为生产无公害茶叶创造条件,进而促进我国茶叶产品上档次和竞争力的提高,把比较优势变成竞争优势,使我国茶叶顺利打入国际市场。
3、依靠比较优势原则,调整茶叶种植结构。由于我国茶叶生产禀赋在不同地方有很大的差异,茶叶生产比较优势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因此我国茶叶生产应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地安排生产布局,提高我国农业资源的效率。
4、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大力加强信息收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在国外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加强对国际环保认证标准研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收集国外涉及茶叶的技术规范、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的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茶叶出口企业及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使企业及时做好防范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技术壁垒。
5、加强技术标准、质量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相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程序,我国茶叶标准制定工作是滞后的。如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达56项、英国13项、日本64项,而我国迄今只有两项农药残留指标:六六六和滴滴涕。无标可循、有标不采在我国农产品领域表现很突出。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目前采用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重要是质量体系认证,即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产品质量证认主要有三种:(1)各省市自行开展的无公害产品认证。(2)由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3)有机食品认证。目前有机食品认证主要以国外机构为主,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另外我国认证机构数量繁多,各认证机构所规定不同的认证标准造成通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消费者难以把握质量标准。因此,我国在今后应该狠抓质量标准的控制制定和实施,提高茶叶采标水平,完善我国认证体系建设,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产品认证互相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标准、程序、标志推动我国农产品包括茶叶在内的质量安全认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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