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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经济和全球化的浪潮下,称“职业继续教育是未来社会和经济的钥匙”并不为过。德国的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以质量上乘、性能优异驰名世界,这些都源于他们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结果。德国的职业教育,为战后德国经济腾飞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德国经济起飞和持续繁荣的“秘密武器”,并被世人视为职业教育的楷模。本文拟就学习和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谈谈一己管见。
一、德国职业教育简介
(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用法律来保证职业教育的实施贯彻。德国的职业教育是由政府对其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行业协会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的三重负责制。联邦州的文化教育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拥有对本州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职业学校的管理权,但对于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企业教育,联邦则拥有管辖权。德国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通过职教立法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双元制”(也称双轨制)是德国实行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推行职业教育最成功的关键。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
(三)企业培训。在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中,企业培训起着主导的作用,职业学校只起着配合和服务的作用。企业培训包括企业内培训和跨企业培训,各企业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决定采用何种方式。企业里的职业培训是根据企业培训规章进行安排和组织的,职业学校的课程是按照联邦教学大纲设置的。企业和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充实基本培训内容。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培训规章和教学大纲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学生每周通常在企业里进行3至4天的实践培训,在学校里进行1至2天的理论培训。德国“双元制”职业培训通常为三年。“企业与学校”这一培训比例始终贯穿双元制职业培训。
(四)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双元制”的教学内容按照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双元制”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培训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是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的。考试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学校、工会和各行业的代表组成。职业培训规章和教学大纲的修改意见必经以上代表一致通过后,方可实施,州政府负责监管以确保其实施。考核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五)强调教学质量。德国强调教学质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订周密的教学(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二是强调学用结合,注意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三是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四是让学员德、智、体会面发展。学生在企业的职业技术培训,由企业作为义务来完成,学生在企业接受培训要签订合同,其内容包括时间安排,培训方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保证培训质量,并付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费用,学生也要遵守制度和认真学习,合同由行会或同业公会监督执行。要实现以上要求,各个企业事先都要制订一套详细的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尽管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不同,但它们都是培养生产第一线各种技术人才或生产工人的,而不是理论工作者或科研人员。因此,必须具备实际的动手能力,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建立了一套比较严格的制度。比如对教师的学历和资历、专职与兼职的结合、教师本身的培训与进修、品德和技能的示范作用、严格的考核制度等方面,都作了精心的规定。德国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的学校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50%),至少有两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经过两次国家考试合格。到学校任教还需两年试用期,两年试用合格后,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公务员待遇。通过激烈的竞争,他们的职教师资大都具有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精湛的技能,快捷的效率。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他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主要特点。学校高度重视学员德、智、体会面发展。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学校既注意对学生的技能和理论培训,也要求学生树立职业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今后生产的产品达到高质量,服务达到高水平,在社会上具有高信誉,企业具有高效益。
综上所述,“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特征,全社会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培训与考核相分离、强调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等,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基石。
二、德国职业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德国的“双元制”将“企业主导的学徒培训模式”与“学校主导的职教模式”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被世人视为职业教育的楷模。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应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从外环境方面着重构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从内环境方面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
(一)构建校企合作机制,走“产教结合、校企联合”之路。相对于学校制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更注重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并使之得到了确切保证。这样,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学生培训后失业的风险;另一方面使职业教育贴近生产实践,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根本所在。虽然我国目前也非常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但学校制的培养模式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同实践相结合。随着我国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职业教育走产教结合、校企联合之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校企合作机制,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1、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1)行业办学模式。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企业管理的校企合作模式。
(2)校办产业模式。学校兴办校办产业实现产学研结合的模式,或建立开放型的企业,建立集教学、生产、科研于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等。
(3)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合作的模式,企业以资金、设备、场地、技术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注入股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分享办学的各类智力成果。
(4)教学生产结合模式。将教学与生产结合,在生产中组织教学,在教学中组织生产。其具体形式为:1部分教学过程在企业中进行,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学生直接参加企业的生产过程,感受企业文化,参加企业管理,为进入社会打下良好的职业素质基础。2部分教学过程在校内实训基地进行,实训基地实行企业化运作。实训基地不仅承担学生的实习任务,还要组织学生进行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开展勤工俭学,十分重视教师与学生的参与。3教学资源为生产服务,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教学设施不同程度地向企业开放,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管理咨询。
(5)松散型的合作形式。学校以协议书与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聘请企业的主管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学校的实践教学和顺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开发。
(6)组建校企结合的职教集团模式。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扶持职业技术院校与大中型企业以产权为纽带组建职教集团,并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有大中型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学生就业出口有充分保障,因而生源进口也会不成问题。组建校企结合的职教集团,政府政策上应给予利益驱动。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共同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实用人才;另一方面通过上靠、下挂、横联,带动一批薄弱学校,实行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组建校企结合的职教集团,可以发挥规模效应,使“产教结合、校企联合”得到充分保障。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的做法,构建校企合作机制,走产教结合、校企联合之路,需要全社会广泛地参与和支持,它要求在各级政府、学校、企业及其他相关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之间建立更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校企合作模式。政府通过颁布法律、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校合作,营造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的氛围;企业要摈弃短视目光主动参与、重视职业教育;学校要转变观念,理论教学应密切联系、服务生产实践;行业协会主要从专业角度规范、引导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2、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走“产教结合、校企联合”之路。
(1)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的便于操作的职教法规,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保证。我国应当考虑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增补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条款。尽快颁布我国《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把法律的原则精神细划为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条文,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
(2)政府应有所为。政府必须加大统筹力度,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使企业逐步成为职业教育的主角;同时,积极扶持职业教育院校办好实习基地、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
(3)具体政策措施建议:1规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职教经费”,列入成本允许所得税前扣除,作为企业从事职业教育方面的专项经费来源。2由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对学校或企业用于职业教育的实习、实训工厂的资质进行鉴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实习工厂的有关税收。3企业和个人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款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4各级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教育经费、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安排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5积极引导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包括管理、教学、评估、兴办校办企业等。6鼓励和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学校以不同的形式同企业合作,促进知识、科研成果的转化与转移。
(二)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教学改革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应明确人才定位,调整高职专业设置、改革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革新教育理念,突出能力培养。
1、明确职业教育的人才定位。社会的人才结构大致可以划分为学术(研究)型、工程(管理)型、技术型以及技能(操作)型四种类型,呈金字塔型。人才结构应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职业技术院校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主要培养技术型及技能(操作)型人才,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能力培养。狭义的技术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发展而成的各种工艺操作的方法和技能。技术分经验技术和理论技术,工业革命前大多是经验技术、产业革命后则多是理论技术。技能也可分为再生性(重复)技能和智力技能两种,智力技能不再是简单的重复。高职应侧重于人才理论技术、智力技能的培养,中职及短期职业培训则应偏重经验技术及重复技能的培养。
2、调整高职专业设置。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当在遵循“目标定位、市场需求”规律的基础上,做到灵活性、前瞻性、实用性相统一。目标定位,就是要求专业按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面向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需求去设置;市场需求,就是要求高职专业按市场需求设置,市场缺什么人才,就设置什么样的专业。高职的课程应以技术为中心、能力为本位,按照 “知识够用,技能实用”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结构。高职专业设置依据:(1)职业岗位群;(2)成组的技术。高职专业设置不是以学科系统性为依据,区别于高校;高职也不以某一单一岗位来设置专业,区别于中职的培养目标。高职的专业设置原则:(1)社会覆盖面广,需求量大的,单设专业;(2)以成组的技术为主设置专业,课程设置模块化,可不同程度地突破学科本位课程体系;(3)社会覆盖面不广,需求量不大的,以职业群组设置专业;(4)专业设置能稳则稳,变稳结合,宽窄结合。
3、改革高职教学体系。(1)从单一的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2)从学科系统性建立课程结构向职业岗位群的智力和技术应用转变;(3)从强调实践应用能力向技术应用能力培养转变;(4)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实践实训占课总学时的比例。高职基础理论的教学以实用、够用为目的,以应用型构建理论教学,减少理论公式推导,增加生产应用、近期有可能推广的知识,提高实践实训课占总学时的比例。德国等西方一些国家,高职教育的实践课占总学时的比例大多为50%;中职教育实践课所占的比例则要更高一些。
4、革新教育理念,以能力为本位。职业教育特色就是培养生产一线或工作现场的,将设计、规划和决策物化为工艺流程、物质产品的操作者和技术型人才,必须在观念上实现由学科中心向技术(岗位)中心、学历中心向能力中心、学校中心向社会(企业)中心的三个转变。职业教育应充分开发学生的禀赋和潜能,打破以学科为体系的教学模式,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职教特色的多元化的课程结构。职业教育应突出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这些能力包括收集和选择信息和知识的能力,在规划和决策中运用这些信息和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合作能力,创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等。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四个学会”: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和学会生存,作为现代教育的四个支柱。1999年汉城第二届世界技术和职业教育大会认为,下个世纪最重要的品质将是学会学习,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前所长Herman Schmidt博士称之为独立学习的能力。职业教育应突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们已经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味地偏重普通学历教育,视“职业教育=边缘教育”的传统观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中国传统制造业的振兴与产业升级,依赖中国的职业教育。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应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世界级产业大军,发挥比较优势,在国际分工中谋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中国职业教育任重而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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