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288期/市场贸易/正文

发布时间

2005/12/31

作者

□文/李 恒

浏览次数

2932 次

对我国价格卡特尔的思考
  价格是供求双方利益竞争的产物,价格高低变化影响着利益在供求之间的分配。价格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利用自然因素、行政权利,以及生产经营的集中度和市场垄断地位,排斥、反对公平竞争,共同商定商品或服务价格,强迫消费者接受,强行剥夺消费者权益,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卡特尔本身非常脆弱,很容易解体。因为卡特尔是由多个自主经营的企业组成的,他们在一起的目的就是为了各自获得更多的利益,在较高价格的刺激下,每个企业都有多生产获得更多利益的动机,暗箱操作一旦进行卡特尔就被破坏了,这样做的企业越多卡特尔就越容易解体。
  卡特尔的形成和发展一直伴随着垄断资产阶级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在资本主义国家屡见不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近几十年来,价格卡特尔在我国也经常发生,而且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我国的经济运行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因此本文试图从我国价格卡特尔形成的原因及现状谈起,进而分析价格卡特尔对我国经济运行所造成的危害,最后提出我们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我国价格卡特尔现状及形成原因
  进入21世纪,经营者实行价格卡特尔行为的事例有增无减。2000年6月9日,我国除四川长虹以外的国内彩电业9大企业康佳、TCL、创维、海信、乐华、厦华、熊猫、金星、西湖聚会于深圳,立意结束各自为战的局面,宣布成立“中国彩电企业峰会”,根据联盟企业相互认同的生产技术制定了彩电零售最低限价,一周后,9家企业在南京举行了第二次峰会,声称要把第一次峰会制定的限价目标贯彻下去,并派遣巡视组对各家彩电经销商实施最低限价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001年7月,昆明的星级酒店结成价格联盟,5家五星级酒店和14家四星级酒店开始实施价格协议,规定从7月1日起,五星级酒店的价位不得低于30美元,四星级酒店价位不得低于22美元,对违规的酒店,可处以罚款、定点旅游团队不得入住和降低酒店的星级标准在内的处罚,而举报酒店违规的人可得到5000到10000元的重奖。
  为避免因国家宣布黄金饰品价格放开给黄金饰品价格带来冲击,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上海珠宝玉石协会于2001年8月1日召集了一次行业内的紧急聚会,上海的14家金店以及著名金饰品牌的代理商一起商议对策,他们的销售份额共占全市的80%以上,与会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行业的自律价格为千足金每克零售价96元。
  价格卡特尔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产物。在我国价格卡特尔之所以能够组织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市场行为主体的企业被赋予越来越多的权利,自主权的扩大为企业之间联合限价、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提供了条件,由于价格卡特尔发生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里,达成协议的成本较低,而达成后获得的利润又较为丰厚,这就使各个企业有很高的积极性去组建卡特尔;其次,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来有效制止价格卡特尔的形成,甚至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公开的价格卡特尔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们可以很公开的进行价格联盟,并且不必担心会被处以高额的罚金和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价格卡特尔在我国的市场上时有发生,即使是微弱的额外利润,对成员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二、价格卡特尔对我国经济的危害
  在价格卡特尔条件下,商品的价格被人为的抬高了,这必然影响经济的运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危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价格卡特尔破坏了价格作为市场导向信号的功能。资源配置是经济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事情,由于资源是稀缺的,如何有效的利用资源,实现最大化生产是关系到一国经济发展的大事,在竞争的市场上,“看不见的手”会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价格成为反映市场供求的有效信号,提供了市场的准确信息,但是在价格卡特尔的条件下,价格被人为的控制了,因此不能真正的反映商品市场的变动,无法发挥作为市场导向信号的功能,容易导致资源浪费。
  其次,减少了消费者的利益,降低了社会福利。价格卡特尔一旦形成,他们的普遍做法就是维持高价或者普遍抬高价格,即使开始的时候有降低价格的动机,那也只是暂时的,是为了将市场上其余的竞争对手挤出,一旦成功他们将立即抬高价格,价格的上升对消费者的侵害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在向消费者提供相同质量商品的同时却索要了比以往高得多的价格,将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从而实现利润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再分配,另外由于此时的产量低于完全竞争时的产量,产生了社会福利的净损失,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再次,不利于生产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质量。在竞争性的市场条件下,如果生产者劳动生产率低、生产的产品质量差,那么该企业将无法同其他企业竞争,最终将被市场淘汰,因此,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如果想生存,它就必须不断努力,寻求改进的方式。然而,在存在价格卡特尔的条件下,企业之间有了协议,它一方面使效益好的企业受到市场限制无法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使效益差的企业因为得到了保护而不能被市场所淘汰,因此企业只要按照现有的方式进行生产,不需任何改进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这降低了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质量的动机,进一步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针对价格卡特尔应采取的措施
  价格卡特尔本身就是一种人为的垄断,人为的造成产品市场价格较高,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降低了社会福利;不利于生产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同时也人为的干扰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因此我国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甚至消除经济中的价格卡特尔,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首先,我国应当加快制定和颁布“反价格卡特尔法”。美欧各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反价格卡特尔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立法以及不断修订法律的历史。美国第一部反垄断的法律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至今先后修订了11次;德国从而战后的1949年开始制订《反对限制竞争法》,在以后的日子里修订和完善了5次,为德国市场经济模式奠定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我国第一部涉及反价格卡特尔地法律是1998年颁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把价格卡特尔宣布为“本身禁止”,这为我国反价格卡特尔提供了基本地法律依据。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比,我国反价格卡特尔地历史较短,没有对价格卡特尔做出详细地规定,它只是提出了一个原则性、概括性地规定,为处理频繁发生的价格卡特尔事件提高了难度,因此,我国应当加快制定和颁布“反价格卡特尔法”,使反价格卡特尔执法有法可依。
  其次,建立有效的反价格卡特尔法执行机构。欧洲和美国的反价格卡特尔的机构都有极高的权威,而我国目前的价格执法机关是价格管理部门,其级别较低,具有的权威也较低,如果进行反价格卡特尔的执法必然会受到多方的阻挠,使其无法成为独立的权威执法机构,无法完成反价格卡特尔的使命。另外价格卡特尔的界定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该机构中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能够及时的发现、辨别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便有效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
  再次,对价格卡特尔成员实施严厉的制裁措施。对违反价格卡特尔成员不能实施严厉的制裁是价格卡特尔大量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行为主体是理性的,他们在做出决策的时候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如果制裁措施不够严厉,通过价格卡特尔所获得的超额利润高于被发现时的惩罚,那么即使被发现的概率较高,这种体制也将长期存在,得不到遏制;相反,如果成本大于收益,在市场监督有效的情况下,这种体制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社会资源被扭曲的状况,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3145237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