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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92期/财政税务/正文

发布时间

2006/3/3

作者

□文/王胜利

浏览次数

2489 次

论企业税务筹划
  提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纳税人,熟悉了解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用足用好税务政策,运用税法上的优惠政策为自己创造经济效益,在合法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也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活动,对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规划,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行为。税务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它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常常会涉及许多纳税事项,税务筹划正是以企业的涉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范围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收缴纳等各方面,这与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和财务分析等密切相关。这就要求企业要充分考虑纳税的因素,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税务筹划包括通常的节税、避税和税负转嫁。节税是指企业利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中的优惠政策,通过筹划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以减轻税负的经济行为;避税是指企业利用税收法律法规中的漏洞或含糊之处,通过筹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活动,以减少本应承担的纳税金额的经济行为;税负转嫁是指企业通过合并、分立、提高商品售价或压低商品购价等方法,把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毫无疑问,税务筹划有别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偷逃骗税是一种违法行为,而税务筹划是无可指责的正当行为。第一,税务筹划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法规,前提是在税收政策允许范围之内进行。第二,这种行为不但不违反税法而且符合国家的经济导向。当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以及对税收政策的熟悉程度,进行降低税负的努力,是无可厚非的。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法人乃至个人以合法税务筹划的方式,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归纳起来有如下特点:
  1、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涉及所得税,还有很多其他税种,只关注所得税是不够的,税务筹划正是以企业所有涉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收缴纳等为研究范围,涉及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和财务分析等环节的筹划行为。因此,税务筹划丰富了现代财务管理的内容,它要求企业充分考虑纳税的影响,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统筹安排,以获得经济利益。
  2、税务筹划是企业纳税前的规划行为。征税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或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税收政策导向使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和不同纳税地区存在税负差异,这就为企业选择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提供了基础,企业可以事先进行筹划以获得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选择,将企业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对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为企业的经济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行为。
  3、企业税务筹划是一种非违法行为。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利用税法规定上的不足或差异,根据税收法规尚未完善的条款,有意识地对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进行筹划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不违法不等于合法,很多人认为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特征,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因为,“合法性”意味着既包括符合立法原则和精神,又包括符合法律条文。但作为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或含糊之处,则是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的。它是因为政策制定者的疏忽,或是因为当时的条件还不成熟而暂不要求造成的。“疏忽”是因为对情况不了解,而"不要求"则是因为新生事物或特殊现象。疏忽是暂时的,政府会采取措施补救;对新生事物或特殊现象,只要是健康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当政者不会马上去制定什么政策阻碍它的发展。税务筹划常利用法规的这种“疏忽”或“不要求”以获取利益,但这并不是法律所倡导的,只能是短期行为,长远来看税务筹划必须符合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
  4、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不确定性。税务筹划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的税负,但并不是无限制地减少,不足以使企业的效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况且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的筹划,经济活动的实际发生情况、国家的税收政策往往会与之发生偏离,所以对税务筹划不可期望值过高。有些企业生产经营不善,却试图通过税务筹划来扭转局面,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税务筹划可以使企业的税负相对减少,但不能改善其经营管理,企业应该把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的优化方面。我们提倡那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济效益不错的企业,正确进行税务筹划。如果企业能对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理解,并将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财务管理等密切联系起来加以综合考虑,正确进行有效而长期的税务筹划,并融入自身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的企业活动中去,就可使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企业既可以利用财务杠杆手段对其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上的税务筹划;也可以通过会计处理方式对其具体经营活动涉及的会计事项进行多少的计量和大小的确认来实现税务筹划。下面介绍常用的几种方法:
  (一)企业筹资的税务筹划方法。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有:企业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间拆借和企业自我积累等。企业筹资方式不同,其税负也不同,就存在很大税务筹划空间。单就税负而言,向金融机构贷款比企业自我积累的税负轻,企业间拆借又比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负轻,企业内部集资又比企业间拆借的税负轻。
  (二)企业投资的税务筹划方法。就企业投资而言,如果有多个投资方案,就必须在综合考虑税负、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以后才可做出判断。
  1、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行业的选择。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例如,外商投资于生产型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务优惠;投资于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等;选择再投资享受税收减免。
  3、投资地区的选择。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地区进行投资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投资者可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以减轻税收负担。
  4、投资方式的选择。企业投资方式,包括现金、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方式不同它们带来的税收负担也是不一样的,企业选择投资方式要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为例,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方式可以通过计提折旧来增加费用、减少税前利润,少交所得税。但这种方式要先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且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得作为增值税的进项税进行抵扣。采取租赁方式,租金可以成本费用化而减少税前利润,少交所得税,但却无折旧抵税。
  (三)企业经营中的税务筹划方法
  1、存货计价税务筹划方法。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毛利率法等。一般来说,若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应采取先进先出法多计成本,以降低当期利润从而降低税负;在物价持续下跌和期末存货数额相对较大的情况下,企业适宜选择先进先出法,这样才能达到减轻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在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选择加权平均法,则不但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而影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的均衡性,而且可以减少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若企业处在免税期,则可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减少成本费用,增加当期利润,使企业利润最大化;若企业处在征税期,则可先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以降低税负。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一改过去分类细、折旧年限档次多的局面。在新税法中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最低折旧年限(分为20年、10年、5年)这个最低折旧年限往往低于企业(行业)财务制度中原执行的实际折旧年限。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尚无法利用最低折旧年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固定资产使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企业更新改造所需资金的情况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税务部门批准同意企业能享受最低折旧年限,将交纳所得税的时间推迟。
  3、费用分摊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不同的分摊方法会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最终影响税收负担。最常用的是平均摊销法,它是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间接费用进行平均摊销。从而平均当期利润,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税所得额,降低税负。特别是年度各期盈亏悬殊,或年度利润在数百万的企业。前者可相互抵消盈利,减少应税所得额,以降低税负;后者则可在合法的前提下,将费用提前摊销,将利润向后递延到年终,推迟缴税时间。
  4、企业购货税务筹划方法。企业购货税务筹划方法重在恰当选择采购对象。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不同采购对象,企业负担的流转税额会有所区别。例如:当购买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在其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后,可按销项税额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其购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务负担就较前者重。因此,企业购货的税务筹划主要表现为一般纳税人筹划。具体主要包括:进项税额确认、购货对象和购货运费等方面。一般纳税人可依据合法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故企业应合法地早取得发票,并早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以便尽早抵扣税款。
  (四)企业设立、分立、兼并和清算的税务筹划方法
  1、企业设立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性质、从属机构和注册地点的不同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如前所述,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取最大利益,税务筹划必须围绕这一目的进行。
从企业设立的性质看,内资、中外合资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有的地方为了吸引外资,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外资的比中外合资优惠;给予中外合资的比内资优惠。就具体某一税种来说,比如增值税,以一般商业行业为例,当毛利率小于4/17(约25.52%)时,申请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要轻,反之亦然。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它们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不一样的,这给企业设立性质的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空间。从企业设立的从属机构来看,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设立手续、核算和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设立手续复杂,独立核算和缴纳所得税等,但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和办事处则设立手续简单,不独立核算,也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税,税负较轻,但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企业注册地点来看,在税收政策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和保税区比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优惠。就税率来讲,一般地区是18%、27%,而特定地区是15%、18%、24%;另外,西部开发地区、东北老工业区、“保税区”等,国家和当地都给了很多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它们都是企业税务筹划考虑的重点对象。从企业设立时的投资行业和方式看,无论是生产性行业,还是非生产性行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优惠,有的享受减税,有的享受免税,有的享受退税,尤其是高科技行业。
  2、企业分立的税务筹划方法。分立是指企业因发挥专业化和职能化优势,扩大整体利益,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合法行为。包括两种:一是企业以部分财产和业务增设一个新企业,原企业续存;二是一分为二,原企业注销。就目前税法而言,企业分立完全可以在实现企业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减轻税负。就拿所得税来说,一般税率为33%,而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以下减按18%征税,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至10万减按27%征税。因此,企业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事先筹划,合法分立,以减轻税负。
  3、企业兼并的税务筹划方法。兼并是指企业因某种合法原因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它与分立是相对的,企业分立和合并都是为了其整体利益最大化。比如盈亏相抵的筹划:获利能力高的企业可通过兼并亏损企业来盘活其资产,以增大自身竞争优势和能力,同时还可冲减利润,少缴税款。
  4、企业清算的税务筹划方法。清算是指企业依法向外宣告终止经营活动的法律行为。企业清算必然涉及清算所得和所得税款,因此就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企业清算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清算所得中资本公积项目的筹划和清算期限的筹划。对资本公积中评估增值和接收捐赠项目,发生时不计征所得税,而清算时才缴所得税,即可延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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