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经济/产业 |
2005年8月23日,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开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提交审议。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个税起征点上调到1500元,受益最大的莫过于收入在800到1500之间的人,从纳税到不纳税。这也充分体现了个税改革的一个目的,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起征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但是在当时的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在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明显加重。”
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高收入者的监管,草案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或者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就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各界人士普遍认为,个税改革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直接把改革的矛头指向了富人,把个税征收的主要对象界定为富人。因此,许多相关报道打出标题,如:《个税讨论再升级:重点瞄准富人》、《向富人征税的考验》、《65%来自工薪阶层,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个人所得税管不住新兴贵族,中国做富人最舒服》,等等。甚至有专家指出,本次修订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对富人进行重点关照的内容。比如,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要求高收入者无论是否代扣代缴,都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即每到一定时期,就需填写个税申报单;对于未申报者,将由税务部门加强稽核,如发现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追究其偷、漏税责任外,还将一并追究其不申报责任。这些舆论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在中低收入者欢呼喜悦的同时,一些具有仇富心理的人借机发难,推波助澜,误导群众个税改革就是劫富济贫;另一方面,富人开始紧张,甚至不安。
个税改革真得是劫富济贫吗?对于1500以下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固然可以免除纳税的负担;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相对于中低收入者他们要纳税,即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相对收入差距。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这么回事,但只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谁是实际的受益者。假定有甲、乙、丙三人,他们在缴纳个税前收入分别为1500元、5000元、10000元。在原有累进税率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出这3个人在个税改革前后的纳税情况。在个税改革前起征点是800元,在扣除了800元的免征额后,甲、乙、丙三人的纳税额分别为45元、480元、1315元(税率分别为:500以下为5%,500-2000为10%,2000-5000为15%,5000-20000为20%);在个税改革以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在扣除1500元的免征额以后,甲、乙、丙三人的纳税额分别变为:不纳税、375元、1175元。经分析可知,由于个税起征点的变化给三人带来的收益变化情况:甲获得45元的收益,乙获得105元的收益,丙获得140元的收益。可见,个税起征点的变化获益最大的是高收入者。
改革开放20年,各行各业造就了一大批富人。他们通过各种路径,凭借各种手段,走在了大多数人的前面,成为当今国内的富人。但从他们成长的轨迹来看,不少富人通过非正规手段致富,有明显的越轨行径。说明我国的富人还处在成长的初期。富人在个人所得税缴纳上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理是“多得多缴、不得不缴”。富人占用的社会资源多,纳税多是天经地义的。但目前中国的工薪阶层是税负最重的群体,纳税人数大概有3亿左右,原因很简单,因为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几乎透明的收入完税率当然最高。而相对高收入的富人阶层,在现实生活中,合理避税或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作为纳税人,他们纳税的权利与义务均没有达到社会的期望值。这次个税改革特别提出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原则,其目的一则加强对灰色富人的限制;再则在于加强富人的纳税意识。
个税改革济贫非“打富”、“劫富”,而是更好地鼓励致富。对于穷人仅仅只是小小一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只是起鼓励、推动的作用,并非解决贫富差距的根本所在。对于那些想要摆脱贫困,走上富裕道路的人来说,更多的还是靠自己。而对于富人来说,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打富”、“劫富”了。从分析可以看出,在这次个税改革中,富人不但获得的收益最大,而且政府还为富人的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说明政府一直以来都是鼓励致富的,这也正好体现了邓小平同志鼓励致富的思想,即他所提出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事过境迁,回顾20年改革开放所走过的历程,我国正朝着这位伟人所指引的方向前进。社会上的富人越来越多,富人的连带效应也越来越大,富人已经由原来的个体转变为群体,再逐步形成一个阶层,这个阶层将会向四面八方扩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需要更多的富人,政府在鼓励更多的人致富,我们必需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富人更好的成长。坚决抵制借个税改革之名,渲染对富人阶层的敌视情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