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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作为企业的一种产权形式和组织管理制度,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供销社如何在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的前提下,借鉴运用股份制,建立“产权明析,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供销社改革与发展中需正视的一个问题。
一、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有机结合
在对待股份制问题上,供销社系统内部和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合作制与股份制水火不相容,供销社实行的是合作制,不能搞股份制企业;二是认为股份制最有生命力,更适合市场经济,应该用股份制取代合作制,把供销社企业改成股份制企业,完全实行股份化;三是把股份制作为一种可借鉴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取长补短完善供销社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我们认为第三种观点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和供销社的实际情况。
从历史发展背景来看,合作社与股份公司有一种必然的联系。作为两种不同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合作制与股份制有着不解之缘。它们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发源于欧洲,都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同时又都在形式上表现为对分散经营方式的否定。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社会里,股份制是股份的联合,股份制是资本家的企业组织;合作制是劳动的联合,合作社是劳动群众的企业组织。它们都是生产要素的联合,只不过一个重在资本,一个重在劳动。因此,两者的联合都具有生产要素联合的先进性,同时股份制中具有合作的属性,而合作制中又具有股份的属性。
从历史与现实来看,合作社尤其是供销合作社,既有劳动的联合,又有资金的联合。供销合作社是由劳动群众入股集资创办的合作商业,社员股金作为合作社资金的重要来源,是供销社进行合作的“三要素”(股金、劳动、生产与生活资料)之一。然而,从本质上讲,供销社的社员股金虽然具有股份资金的某些属性,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股份,不同于股份公司的股票,社员股金实行“还本保息分红”而且有退股的自由,因此,社员股金是一种没有风险的股份股金。
合作经济与股份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不仅能同时并存,而且能共同发展,合作制与股份制的可相容性,决定了两者能够实现有机的结合,并以股份合作形式发挥积极的作用。股份合作经济是在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基础上,吸收和运用股份制的经济组织形式。它的兴起,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供销社企业引入股份制,有助于转换经营机制
1、供销社的特点决定了引入股份制的可行性。供销社引入股份制,发展股份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1)供销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由城乡劳动人民按照合作社原则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具有投资范围广、融资渠道多、市场信息灵、经济实力雄厚等多种优势,可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与联合;(2)供销社在产权结构、组织管理体制、生产经营范围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3)供销社联结城乡经济,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拥有广阔的市场,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4)社会资金进行合作经营的长期实践,对商业企业、工业企业都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股份制企业既不同于国营企业,也不同于集体企业,是一种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形式,属于一种社会合作型企业。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性质决定了它进行股份合作的可行性。
2、引入股份制有利于转换供销社企业的经营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供销社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能发挥供销社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亟待解决供销社企业特别是基层企业产权不清,资金不足,市场竞争能力差,经济效益低等一系列问题。股份制作为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产权组织制度,也是供销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可以运用的一种经营方式。借鉴和运用这种经营方式,将有助于实现供销社企业之间生产要素的联合,不仅有利于解决供销社现存的一些问题,如目前普遍存在的“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问题;增强“民办”性质,与城乡劳动群众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问题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联合群体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因此,发展股份合作不仅是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变革供销社传统经营体制的一条有效途径,有助于供销社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
3、股份合作具有现实性,是很有发展前途的组织形式。许多企业的实践证明,凡是真正按照股份合作制运作的企业,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经营管理意识大大增强,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股份合作制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
三、供销社发展股份制的途径和方法
1、把社员股金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股份,强化股份机能和作用。一是在管好用好现有股金的基础上,搞好扩股融资。根据“入股自愿、股额不限、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在继续吸收农民入股的同时,扩大招股范围,广泛吸收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及供销社职工入股,对股金分红不保息,股金可以转让和继承,但不能退股,实行股份化管理。二是通过股份形式强化供销社内部的资金联合,实现内部融通与流动。改变主要由基层社吸收和使用社员股金的状况,采取逐级入股的方法。同时,非同级理事会间的供销社企业可以股份形式联合投资,合作开发新项目,从而加强县基联合和系统联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2、组建企业法人共同参股、合作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对多方投资的新建企业和新上项目,可将各自的投资折算成股份,同时,对原有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核股,以股份形式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根据投资比例取得红利和享受权益,并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3、积极发展供销社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一是在现有企业基础上试行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形式。即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多方评估的前提下核定为企业股份,同时留出一定的份额,吸收内部职工入股,按比例构成企业全部资产,从而实现股份合作经营,以扩大规经营规模;二是对新建企业实行职工带资投劳的办法,将职工投入企业的资金折算成股份,组成内部股份合作企业。这种股份合作企业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存量债权化,新增资产股份化,劳动作股资本化,企业管理民主化。”它包括三种形式:企业股、职工资金股、职工劳动股。根据自愿原则,吸收职工资金入股,企业发给职工记名股权证,企业职工可以同时拥有资金股和劳动股,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实行这种股份合作形式,使职工利益和企业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4、以股份制形式建立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种集团型股份制企业的实现形式,首先是对核心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核股,再吸收其它事业法人参股、控股,壮大紧密层,发展集团成员企业,最终形成以股份制形式组建,靠资产纽带联结,具有核心层、控股层、持股层和契约协作层等多层次的企业集团。
供销社借鉴运用企业机制,并不能视为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更不能陷入“一股就灵”的误区。股份制改革的积极意义在于明晰了产权关系和建立了以产权为纽带的组织管理制度,强化了民主和约束机制,并为企业开辟了融资渠道,这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部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文/李星洲 金藏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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