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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国家对期货市场的重视不断提高,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柱石必将在稳步推进期货市场改革的进程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本文针对期货经纪公司的个性,从自身定位、自我调整和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分析期货经纪公司应如何深化自身改革。面对越来越活跃的期货市场,笔者不禁要问期货经纪公司,“你们准备好了吗?”
一、期货经纪公司与期货市场
期货经纪公司是代表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企业法人或由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通常称之为期货佣金商、经纪人事务所、电话行、佣金行或经济行。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在世界期货市场尤其是美、日等发达国家期货市场的构成中,期货经纪公司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加期货经纪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各国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及期货交易所都制定有相应的规则,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在我国,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如实、准确地执行客户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制造、散布虚假信息等进行信息误导;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交易委托;不得承诺与客户分享利益和共担风险;禁止自营期货交易业务;必须严格区分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不得在交易所场外对冲客户委托的交易。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是最规范的市场组织形式之一。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简单包括:会员制度、保证金制度、每日结算制度和限价制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期货市场的各种制度日臻完备。规范化的期货市场一般具有两大功能,即转移风险和发现价格。
中国期货市场建立的历史不太长。1991年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一个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就此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开端。此后,期货经纪公司伴随着期货市场走过了起起伏伏的十多年历程,最多时达300多家,许多公司在市场的洗礼中未能经得起考验,他们有的违规经营被处罚,有的管理不善而关门,早在2003年底全国已有期货经纪公司190家。经过清理整顿后,尤其是证监会允许证券公司参股期货业之后,期货经纪商资本金充实状况有所改善;从业人数有所增加,在协会登记的期货从业人员约6270人,加上尚未登记的人员,全国期货从业人员预计10000人左右。而今这一数字又有增长。
期货经纪公司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密切不可分的,脱离了期货市场来研究期货经纪公司是不科学的,因此,下文中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讨论都是建立在联系了期货市场的基础之上的。
二、期货经纪公司要想健康发展,首先应对自身的定位有清醒地认识
1、期货经纪公司是信息中介。现代金融学认为,在非对称信息环境中,中介机构有三个基本功能:为个体无法预测的资产流动性需要提供保险,为企业和投资者传递信息,代表投资者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在一定条件下,这些功能将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而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信息中介主要体现在它成为一个信息拥有者以及必要的示意性自投资。
金融工具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存在非对称信息是普遍的现象,就期货市场而言,之所以能够达成交易,也是因为期货的买方卖方(也可理解为供需双方)所掌握信息的不同以及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的差异。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信息收集者花费一定的成本,通过调查研究等手段获得有关期货买卖的信息,这些信息就有潜在的价值。
作为信息收集者的中介机构,通常将基于信息购买的投资组合经适当的技术处理后再以适当的金融契约形式出售给别的投资者。这可以通过一种间接的“信号”来完成:即中介机构自身持有一部分它所选择的金融资产组合的头寸。往下的演变是,一定程度的自投资行为将说服理性的投资者按照信息中介掌握的信息进行投资,或以适当价格购买信息中介推出的金融资产组合;那些缺乏好的信息的中介机构,不能说服投资者成为自己的客户,或冒险进行不恰当的自投资,其结果当是可以预想的。
2、期货经纪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金融中介是指同时购买和出售金融契约的专门机构,通常它买卖的金融契约形式上并不相同。例如,商业银行从借款企业购买债权契约,同时将契约分割后“零售”给众多的存款客户。除了商业银行这种最主要的金融中介外,我们熟悉的还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形式多样的金融中介。
1921年由于《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的问世,由奈特开创的风险经济学,开始从风险的角度看待客观经济过程。作为经济学最基础的规范性问题,从“什么是财富”演变为“什么是财富与风险”;作为经济学最基础的分析性问题,从“财富是如何增长的”演变为“财富与风险是如何此消彼长的”。因此,可以认为,风险可以像任何其他经济物品一样被认为是一种“物品”,只不过它所提供的是负效用而非正效用。期货市场正是通过期货这种风险金融工具的交易,体现期货市场风险转移的特征。期货经纪公司也正是通过代理买卖“风险”这种金融工具,而成为金融中介。
三、期货经纪公司应针对自身不足加快调整
近年来,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形式单一,服务同质化成为市场创新和服务创新的最大障碍。国外的期货中介机构,均属于金融服务行业,具有经纪职能、结算职能、场外交易职能、期权发售职能、基金管理职能、投资者顾问服务职能和融资职能,等等,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综合性服务。国外期货经纪业多实行分级代理制,期货交易所会员有结算和非结算会员之分,期货中介机构有交易所会员和非交易所会员之分,各期货中介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分级代理体系中进行自我定位,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发挥中介职能。
反观国内的期货经纪机构,其服务同质性比较强,服务内容雷同。在2003年以深圳中期为代表的部分期货经纪公司,将期货经纪公司的传统定位“交易通道职能和风险控制职能”转变为“信息中介和研发服务职能”,而期货经纪公司竞争的焦点也从“营业网点扩张和手续费低价倾销”,转变为“研发和咨询服务”。应该说这种竞争态势已超越了以往低层次竞争的特征,体现出期货经纪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增值服务能力。业内人士大多认为,在期货市场恢复性发展的时期,由于市场成交量的大幅增加,不一定能够淘汰落后的期货经纪公司,但一定能够拉开期货经纪公司的层次和差距,部分期货经纪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而难以模仿的竞争优势,将成为期货经纪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特征。
四、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期货市场存在三类风险: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客户风险。而这些风险集中表现为经纪公司的风险。期货经纪公司是连接投资者与期货交易市场的桥梁,在期货市场中既是市场风险的分担者,又是最基层的风险控制者。为使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能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不断总结处理风险事故的经验和教训的能力,将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控制。
1、严把合同关,控制客户开户风险。控制开户风险是经纪公司风险的第一关。是事前防范风险的有效办法。首先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严格完备的手续;其次是严格客户资格审查制度,以认定其是否具备期货交易资格,凡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的,经纪公司一律不得收取开户资金。对符合交易资格规定的客户,均须按政府期货监管部门规定,与客户签署必要的开户文件,明确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办妥预留印鉴等相关完备手续后,方能为其开立一独立保证金账户。
2、严格保证金管理,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交易保证金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资信保障,保证金的额度是由交易所根据交易商品的价格水平、波动幅度和其他因素制定的,通常为期货合约价值的5~10%,经纪公司为了有效地控制客户的风险和保证各交易所有足够的交易保证金随时下单,一般来说,对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应高出交易所的规定标准,并制定出保证金管理细则。当客户因种种原因造成保证金不足时,应果断采取强制平仓的措施,以降低客户交易风险。
3、规范运作,减少交易运作风险。交易运作风险是经纪公司频繁发生的一个风险源,是风险控制的重点,经常是由于员工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属于人为风险。为此,场内外交易员必须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实行交易代理环节程序,认真执行公司所订交易细则,及时、准确地核实客户交易合约的完整性,特别是要核对指令下达人的交易合约是否与成交合约相符,成交是否予以确认。其次,严格审查客户资金状况,以控制客户透支交易的风险。坚决杜绝因人情关系而让客户透支开新仓,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客户超头寸交易而带来的意外风险。同时还应严格控制错单风险。
4、交割月的限仓管理。一些大户热衷于炒作临近交割月的品种,由于交易所对临近交割月的交易品种实行绝对限仓管理,目前一些经纪公司相应设立了第一个合约月品种申报审批制度,即对临近交割月的交易品种实行提前申报,根据交易所给每个会员的可用持仓量按比例分配给客户,并严格管理第一个合约月份的头寸,随着最后交割日的临近,经纪公司应不断提醒客户减仓,对于不听劝告超仓的客户必须强制平仓。若遇交易所临时出台限仓政策,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对风险较大的品种,经纪公司还可以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微幅调整,一方面抑制过度投机,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经纪公司的利益。
总之,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成本存在于经纪代理业务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是经纪公司常抓不懈的工作,经纪公司要在高风险领域生存下去,就必须规范运作,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管理守则,明确各岗位的具体流程和细则,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只认规则不认人,避免因个人随意主张而造成失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使之建立一套真正有效的相互制约、监督的风险控制体系,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十年磨一剑,经过残酷的竞争,一批优秀的期货经纪公司已在中国期货市场脱颖而出。中国期货行业还将迎来最为美好的前景,而作为期货市场基石的期货经纪公司亦将随波逐流,引亢高歌。笔者真诚的祝愿那些在十年竞争中崛起的期货经纪公司,在曙光中昂首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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