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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
自全球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启动以来,除在“TRIPS与健康问题”上达成协议外,几乎所有领域未能在预定的期限内达成任何协议;2003年9月的坎昆会议的无果而终使全球多边贸易体制遭遇重大挫折。2004年8月147个成员虽然已就“多哈回合”的主要议程达成了框架协议,但距离完成新一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还有很长的路程。
当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时,以双边和多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建立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却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欧盟在2004年5月实现了历史上最大的扩张,使其成员国由原来的15个迅速扩大为25个。2004年11月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南美一体化进程也在加快。2004年12月南方共同市场首脑会议接纳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三国为南方共同市场新的联系国。在此之前,在秘鲁库斯科召开的南美洲国家首脑峰会上,12个南美国家领导人一致同意建立一个与欧盟类似的南美大陆政治经济共同体。在2004年11月南亚七国部长签署了南亚自贸协定,并于2006年1月1日生效。2004年11月22日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意启动《促进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发展的圣地亚哥倡议》,以推动在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和开放贸易。此外,加勒比单一市场和经济体也即将建立。非洲国家也在准备分阶段建成全非洲共同市场。
二、全球多边贸易谈判陷入迟缓的原因
基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有人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阻碍多边贸易谈判的“绊脚石”。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有其内在的原因:
1、多边贸易体制内存在多种矛盾,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凭借其掌握的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先进生产要素,客观上成为影响全球化进程的主导力量,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意志和模式。这一现实反映到多边贸易体系内部中来,就形成了发达国家一直力图控制和操纵多边贸易体系,对多边贸易谈判规定自己的目标,并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对其不利的条件。这种状况必然导致在多边贸易体系中,发展中国家既希望通过谈判使自身经贸发展获得更有利的条件,又对发达国家推进贸易自由化意图深切怀疑,对开放市场会给本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十分担忧,对许多方面的谈判具有抵触情绪。同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经常相互指责对方保护本国市场,损害他国利益,要求对方做出实质性让步。而各国目前不同程度的市场低迷、失业增加、消费不振及政治因素,使这种让步的空间和余地非常狭小,从而影响了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
2、前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各国的关税达到了较低的水平,市场开放达到了相对较高的程度,这也为多边贸易谈判取得进展增加了难度。乌拉圭回合使发达成员对工业品的关税减让幅度达40%,即使是发展中成员,其工业品的贸易加权平均税率也由15.3%减为12.3%。对于农产品关税,从减让幅度上看,发达成员总体关税的削减幅度在37%左右,发展中成员则在24%左右。目前较低的关税和开放的市场影响新的多边贸易谈判取得更大的成果。
3、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所涉及的内容具有很大的广泛性、敏感性,从而决定了其谈判的持久性与曲折性。多哈回合框架协议包括了最为棘手的农业和服务贸易问题。农业问题是多边贸易谈判中矛盾最突出的一个领域,也是美欧之间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其中最大的难题又是减少农产品的出口补贴问题。但欧盟各国政府面临本国农场主集团的强大压力,不能不竭力维护自身的农业利益,维持高补贴,这与农产品出口大国美国、其他大量依赖农产品出口的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产生极大的矛盾,使多边贸易谈判的难度加大。
就服务贸易而言,由于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程度较高,发达国家希望开展全面的服务贸易谈判,实现更高水平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他们的谈判兴趣集中在目前承诺水平较低的如海运、空运等部门和服务贸易的政府采购问题,以及其他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水平较低,对进一步开放本国服务市场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担忧。
4、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多边贸易谈判的难度加大。由于全球经济结构仍在调整之中,继信息技术产业之后,对世界经济增长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新的产业和增长点仍有待于形成,全球经济在石油价格持续处于高价位的情况下增长缓慢,贸易保护主义在全世界重新抬头,新的贸易壁垒不断增加,使得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难度加大。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是多边贸易谈判的“绊脚石”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推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通常都是通过各成员之间相互减让关税和消除非关税壁垒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这显然是与多边贸易谈判的目标相吻合的。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当然会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发展。
2、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多为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涉及成员的数量要远远小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各成员之间就贸易自由化进程达成一致的难度相对较小,从而有利于在小范围内更快地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如果世界各国首先在小范围内达成一致,那么坐在WTO谈判桌前的代表的数量就可以下降,从而有效地降低多边贸易谈判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规模较大,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要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程度的进展必然会有很大难度,而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组织由于参与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的成本较低,可以相对顺利地启动实质性的合作进程。这实质上也是一种降低广义的交易费用的过程。这种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合作本身就是多边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可以迂回推进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示范效应。区域安排可以为全球行动提供准备和经验,同时容易协调各参加方的立场和利益,使有关参加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暂时无法实现的自由化利益在小范围内予以实现,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有益的经验。
4、区域经济一体化还可以加强世界范围内国家间的联系和沟通,有助于建立更加广泛的多边贸易体制。当前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具有重叠性,即某一国家是多个组织的成员国,这类国家能起到桥梁的作用,促进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而推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是并行不悖的。目前多边贸易谈判陷入迟缓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造成的;相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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