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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17期/新闻月报/正文

发布时间

2002/4/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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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2106 次

中办国办发布《意见》给“文山会海”消肿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
  《意见》强调,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开层层开会。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联谊性、轮流做东式的“片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一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各地区,各部门首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比、走访拜年等活动。
  《意见》要求,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不得借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需要安排住宿的,要在定点接待的宾馆招待所,不得安排豪华宾馆、涉外旅游饭店。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意见》强调,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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