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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及绿色补贴制度。
一、绿色包装壁垒的成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关税逐渐降低,全球经济的低迷,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发达国家又寻求新的贸易保护的合法外衣——技术壁垒,加之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全世界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和自身的健康,绿色壁垒应运而生。作为绿色壁垒的一部分的绿色包装的成因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的恶化使得绿色消费意识高涨。据统计,经合组织国家每年产生的包装废物占全部市政固体废物的1/3,欧洲国家的废物中约20~30%是由典型的家庭包装废物引起的。我国也不例外,遍布大街两旁,荒野、铁道附近的“白色污染”足以令人瞠目结舌。这些包装材料对地球、大气、水域的污染都是相当严重,从而危害人类及动物的生命健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世界许多国家的人们特别是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他们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绿色消费意识正在全球范围内影响着顾客的购买决定。据有关民意测验表明,87%的荷兰人,90%左右的德国人在购物时考虑环保问题,89%的美国人认为企业的环保形象会影响他们的消费倾向,66%的英国人愿意付高价购买绿色产品。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迅速觉醒,各地以消费者团体为中心广泛开展了环保包装运动,英国妇女提出了“包装是剥掉的东西,为了清洁的明大,减少过分包装”的口号。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使得生产商、进口商、零售商等不得不重视绿色包装,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已构成一道绿色屏障。
(二)关税减让和非关税的弱化,为绿色壁垒提供了发展空间。GATT以及WTO的多次谈判,关税壁垒将逐渐退出贸易保护的舞台,在非关税方面,东京回合已经就非关税壁垒达成了协议,如《进口许可手续协议》、《倾销与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等。WTO成立后提出了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承诺逐步分阶段取消纺织品等贸易的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关税化并逐步降低关税。作为技术贸易壁垒的绿色包装壁垒以其隐蔽性、灵活性等特点,成为发达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手段。
(三)世界贸易组织一些协议的例外规定,给各国设置绿色壁垒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外衣。为了保护世界环境,WTO已把环境保护纳入其例外条款之列,允许成员国为保护环境,可以暂时停止执行WTO的义务。许多国家便以法规形式对进口商品的包装材料进行限制或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保护本国消费者的权益和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建立绿色包装制度,如德国的《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消除条件修正案》。
(四)各国经济社会状况与发展、尤其技术水平的差异性,为技术壁垒提供了坚实土壤。各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往往受民族信仰、宗教文化、价值观念、科学技术水平存在差异,以及自然资源的特点的影响。各国之间民族信仰、宗教文化、价值观念、科学技术水平之间的差异、以及自然资源的特点的差异性是必然存在的,这种差异性又导致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不同。当这些国家利用本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检验时,就产生了不必要的障碍。
二、绿色包装要求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绿色包装本身并不具有公开的歧视性,它不区分国内和国外的标志申请者,但它可能具有隐含的歧视性。如德国这一绿色包装发展计划对出口商来说具有隐含的歧视性。德国为促进旧塑料瓶的循环利用,于1989年制定一项《瓶子法》,强制交付塑料瓶保证金,并强制退还塑料瓶。法令颁布后,绝大部分企业采用玻璃瓶替代塑料瓶,而外国出口商由于运输成本过大,几乎被全部挤出德国市场。
(二)各国的环保标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贸易摩擦近年来因为环保包装引起的争端日趋尖锐,尤其是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满足发达国家的标准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技术改进、更新原材料、认证费、检验费,当两个出口国标准不一致时带来规模效应的降低等等。1996年欧盟国家通过绿色壁垒禁止进口的产品就达220多亿美元,其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占90%。由此可见,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为达到环保要求,增加成本,从而失去因价格优势在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技术的更新使得绿色包装具有可变性。绿色包装的标准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更新,今日的绿色包装标准在不久的将来将被更新的技术标准所替代,标准的日益更新也使得技术上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手忙脚乱。
三、我国应对绿色包装的措施
我国的一些出口产品因为忽视产品包装的环保要求,出口受到很大的限制,由于没有绿色包装,许多出口产品享受着一等产品、二等包装、三等价格的不公正待遇,有的商品在商检、海关难以过关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国的包装工业虽然已有很大的发展,但是整体上绿色包装科技含量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滞后,水平离世界发达国家还有相当的差距,我国环保包装任重而道远。发达国家高标准的环保包装壁垒,出口成本很大。例如,美、欧盟、加三国先后对我国出口包装的木质托盘进行限制,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增加。在国际市场上,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上,绿色包装以成为产品包装的主流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积极应对。
(一)要积极参与,变被动为主动。我国企业应该培养和雇用专业人才,加强环保包装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并以管理措施保证科研开发的成功;积极选用环保材料、采用环保包装新技术和新机械、选择专业包装服务机构,改变中国出口产品的包装状况。尽管采用环保包装会增加产品的出口成本,但是,环保包装较之普通包装,成本一般不高于5%,对出口商益处很大,出口商品会因其环保包装较受青睐。
(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认真学习、理解、贯彻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其他国家对包装相关环境立法以及环境壁垒体系,并认真总结国内外突破此类型壁垒的经验和教训,从而使本国的出口产品符合他国的环境标准。这样可以使我国企业知己知彼,在抢占市场时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从而打破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积极发展我国出口贸易,积极实施ISO14000,推行“以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申请主要出口国的绿色标志认证。虽然,绿色包装标志计划属于自愿式,但它对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零售商或消费者可能会拒绝销售或购买无绿色包装标志的产品,从而使有绿色包装标志的产品和无绿色包装标志的处于不同的市场竞争地位。
(三)建立绿色包装体制,政府责无旁贷。政府要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并以其为依据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标示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例如,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和“谁治理,谁收益”的环境污染治理方针,让污染者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使其不得不实施清洁生产;使治污者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鼓励社会各界投入环保产业。坚决抵制以环境保护为名的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在国际环境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利用WTO的有关规则等方面充分保护本国利益。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有关环境与贸易关系的讨论和谈判,参与国际环境与贸易规则的制定;要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避免贸易争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
总之,无论从人类的长远利益,还是突破绿色壁垒为出发点,我们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发绿色包装,建立绿色包装体系,发展对外贸易,顺应世界的绿色潮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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