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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01期/宏观经济/正文

发布时间

2006/7/20

作者

□文/秦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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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次

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制度面临的挑战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对全国农村老人实行普通的社会福利,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农村老年人把依靠子女养老作为第一选择的有79.1%,男性老年人为76%,女性老年人为82%。然而,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人力自然储蓄基础之上的家庭内部资源代际交换机制。但在农村走向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这种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之上的家庭养老模式很难适应农村集体经济向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养老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这样,对于那些传统家庭养老为最主要的养老支柱的农村居民的冲击是强烈的,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和解决,挑战就可能转变成危机。
  一、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制度面临的挑战
  (一)原有的养老机制——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中国,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同时也是维系家庭养老这一传统养老模式的机制。当广大农村引入市场经济,家庭成为市场竞争的基本单位,原有的养老机制即传统孝道的调整力度受到削弱。
  1、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科技含量的提高,作为农业社会经验和智慧化身的老年人的优势丧失,地位旁落。
  2、农村城镇化加快,子女外出务工以及新“空巢”家庭的出现,使子女赡养父母意识淡薄。
  3、实行计划生育使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内“重幼轻老”和子女忙于工作,老年人口高龄化对生活照料需求增加,使传统家庭养老中子女全身心照料老人的状况难以维系。
  4、随着经济水平提高,老人寿命延长,年龄增大,患病频率高,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在农村是很常见的现象。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加上拜金主义及法律意识淡薄,传统的崇老文化日益衰退。
  (二)家庭内部供给资源短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子女赡养,其本质是家庭内部资源的代际转移。但面对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变革的冲突,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子女外出务工数目大增。严格的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低生育率。因此,家庭内部养老资源供给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子女外出务工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我国流动人口的主体是流出的农村人口,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国外来人口中农村人口所占比重为82.4%。面对农村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他们在城镇中居住的时间越来越长,中国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着更多数的不确定因素。
  (1)子女的外出促使隔代家庭数目增多。子女外出务工,使由祖辈和孙辈组成家庭即隔代家庭的数量倍增。张文娟、李树茁利用2001年在安徽巢湖进行的“安徽省老年人生活福利状况”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随着外出子女的增加,老年人隔代居住的可能性显著上升,与子女同住的几率明显下降。李全棉指出与“生产型为主”的隔代家庭相比,“消费型为主”的隔代家庭中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在“消费型为主”的隔代家庭中的“祖辈”年龄落在60~74岁之间,被照看的“孙辈”年龄主要落在10~15岁之间。这种类型的隔代家庭中的老人大部分丧失劳动为能力,在患病及情绪不佳时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和缓解,照顾孙辈对他们来说无疑雪上加霜。这一背景下,农村老人赡养问题是一种现实挑战。
  (2)子女外出务工加速了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在涌入城镇工作的农民中,由于不能适应城镇的工作和生活,希望回村创业,他们中的部分人要返回农村。根据黄祖辉等对浙江省进城农民的调查显示,浙江省进城农民中有1/4左右的农民工会返乡。事实上,子女的外出扩大了他们与老人的代沟,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经历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移民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返回村子后,他们在观念、习惯、爱好等方面与父母的差异有可能导致两代人分开居住,使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
  2、严格的人口控制与计划生育政策对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影响。我国由于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少儿人口比重迅速降低。我国仅用了50年就从37‰(1950年)降到16.3‰(2000年)。
  (1)低生育率促使老年家庭养老模式的改变。据李树茁等以前的对一些农村地区调查研究发现,20世纪九十年代结婚队伍中无男孩的比例高达到20%左右,暗示着农村蕴藏着通过招赘婚姻提供老年保障的巨大需求。当需求形成一定的规模时,现实的需求可能会克服传统家庭体系和社区规范力量的抵制,从而导致农村婚姻习俗和家庭养老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2)低生育率促使农村新“空巢”家庭的出现。我国农村新“空巢”家庭,是指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和两子户子女逐渐离家求学、就业、结婚和迁移流动后出现一批以独生子女和两个子女父母为家庭成员的中年“空巢”家庭。农村新“空巢”家庭中大部分都是有劳动能力的中年人,但是因为他们一方面要赡养老人,另一方面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基本上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一旦老之将至,他们面临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同时,新空巢期的到来会使子女的赡养心理越来越淡,与父母缺乏沟通,必然会导致严重的代沟。
  根据市场经济下的需求和供给的平衡理论,当供给资源减少而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势必会有人得利有人失利。面对农村老人养老保障的庞大需求,而供给资源却得不到保障,农村老人应该何去何从呢?笔者认为目前在农村老人养老保障市场中出现了供给、需求失衡时,是不像市场经济下的商品市场那样会自动调节至供需平衡的。这就需要政府以及各种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其能动性,探索并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以使农村老人能够在“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中安度晚年。
  对于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吸引了经济学者的眼球,他们针对农村养老模式现状提出了建议,班开庆已经提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新世纪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建议
  1、弘扬孝道文化,努力抓好孝道文化建设,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
  2、建立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老人来说,生病之后医疗费用的支付是他们最为担心的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步伐难于适应现实的需要,需要加大政策干预力度。
  3、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交通、通讯等设施的投入,以方便在农村地区建立养老的社会化服务。
  4、农村基层组织应该积极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据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开展的在农村劳动力外流住户进行的入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后,只有0.8%的老人认为社区给予的帮助最大,有79.6%的老人表示村里干部没有给予他们帮助。因而,农村基层组织在针对老人帮扶工作方面,十分薄弱,有待加强。
  5、筹集民间存在的大量游资,采取必要的政策和优惠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的能量。
  6、推行纯农户的养老保障。纯农户是指一生一世以土地经营为生的农民。纯农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可采取农民与国家按比例负担的办法,即农民承担2/3费用,国家承担1/3。国家为农民支付的1/3养老费用应是福利性质、回报性质的,国家应从农业转移的巨额资金中返还一部分给农民。此外,还应综合考虑农民按时缴纳2/3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以及家庭和睦、子女孝顺老人等情况。
  7、农村老人应该自强自立,延时消费,储蓄防老。
  8、探索并建立计划生育户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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