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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新春佳节,农村都有杀年猪的习惯,对农民自养屠宰的生猪,有的地方乱收屠宰税,有的地方甚至按农户平均缴税,群众意见很大。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养猪户不需缴纳屠宰税,但对于养猪户屠宰自养的生猪,又分为两情况。一种是自宰自食,即屠宰的生猪完全用于自己家庭消费的,这种情况下无需缴纳屠宰税;另一种情况是,屠宰后的生猪除自己家庭消费外,还向外出售一部分,或屠宰后全部用于销售,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缴纳屠宰税,而且要经过检疫。
国家税务部门在关于《认真做好屠宰税等农村税收征管工作》中规定,对农村税收(主要是屠宰税)的征收一定要按税法规定依律据实征收,不得将经营者负担的税收转嫁给养猪户。另外,按人按户征收屠宰税更是错误的。国家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将屠宰税按人按户征收,将屠宰税变为“人头税”。(张世全 张路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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