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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简称健康保险)虽然取得了较快速的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64%,2004年其保费收入达到259.9亿元,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乏良好的外界环境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促进健康保险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创造良好的外界环境
1、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考虑到健康保险在社会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国家财税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税收这一财政杠杆的作用。(1)允许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享受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的优惠;(2)对于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以在税前列支;(3)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部分可以部分或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健康保证金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2、加强医疗卫生体系改革。(1)专项治理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教育,完善治理措施,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2)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改革。在医院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对医院的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医院的购药行为,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等;鼓励医务人员用高超技术和服务取得较高报酬。(3)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的监督和政策下,让市场来引导医疗服务,由市场来形成医疗价格,促进医疗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
3、改善对健康保险产品的监管制度,给予健康保险产品一定的灵活性。在集中统一监管的同时,保监会应该充分考虑到我国地区差异明显、经济水平不平衡的国情,在产品监管与备案制度上给予支持,使保险公司在产品上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能够因地制宜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
二、实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现在我国所有的保险公司,不论大小,几乎经营所有的业务,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在经营健康保险的实际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风险控制能力薄弱,产品开发技术落后,组织和培训体系欠缺等经营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就必须成立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下设立单独的健康保险部门,以实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这就要做到:1、有专业化的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该拥有专业化、高效率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健康保险经营中的信息整合、投保、理赔等各个环节,要不仅能够管理被保险人,还必须能够有效地约束或管理医疗服务提供者。2、有专业化的服务流程。由于健康保险涉及到医学等专业领域,医院费用项目也比较繁杂,而且投保人对投保、信息查询、理赔等服务的要求较高,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具备专业化的客户服务流程。3、有专业化的信息系统。健康保险对信息和数据依赖性很大,比如:各种健康保险的费率厘定都需要疾病发生率、各地医疗费用水平等信息。故保险公司须要建立专业化的电子信息系统,以备及时准确地采集分析各项数据,为管理决策、客户服务、精算调整等提供支持。
三、推进医保合作
一个好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让医疗费用风险在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人之间合理分担。而当前虽然保险公司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来控制风险、降低医疗费用,但是由于医疗费用事后报销补偿模式的内在缺陷,保险公司依然难以有效地控制保险医疗费用风险。因为在这样模式中,保险服务和医疗服务是分离开的,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却没有参与到医疗服务过程中,这也就不能在风险发生的同时进行风险的控制,而医院又没有义务和动力去控制医疗费用,患者也不会有意识地去控制治疗成本,这样仅仅通过保险市场机制,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风险。因此,为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的赔偿压力,为被保险人(患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保险与医疗服务的一体化,以协调三方的利益。其中医疗机构向被保险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关系依然不变,只是保险公司应该有权直接参与到了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支付或预付医疗费用,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监督。很明显,医保合作有利于保险公司对风险的管理控制,减少道德风险,同时也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提高广大客户的满意度。
四、加强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工作
当前我国健康保险产品较单一,从险种上来看,主要是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手术险,而综合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保险、护理保险等基本上是空白。这种局面不仅限制了投保人的选择,抑制了旺盛的保险需求,而且还造成了保险公司同一类险种的恶性竞争局面。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不断创新,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出不同形式的健康保险产品,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例如,借鉴“厦门模式”的经验,针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开发出高保障、低保费的险种。这样不仅基本解决了当前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需求,而且由于其符合大数法则,风险易于控制,也会成为保险公司创收的新亮点。另外也可以针对在职人员因疾病或意外长期住院或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导致其实际收入降低部分开发出定额或按比例补贴型的收入补偿保险。
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从发展健康保险的社会目的来看,除了对治疗疾病的费用进行补偿外,更重要的是预防或早期制止疾病,保持人们的健康,这就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内容提出较高要求。保险公司应该为被保险人提供包括保险服务、医疗服务、风险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被保险人真正体会到健康保险的保障作用,增加对健康保险的认同感,从而改变对健康保险的一些认识偏差,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保险公司目前对社会所提供的仅仅是保险服务,即使如此,保险公司仍对被保险人利益考虑不足,产品形式比较单一,还时常出现赔付不及时、被保险人索赔难等问题。因此基于现有状况,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内容,为广大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六、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健康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要求从业人员对产品开发、核保、理赔、费用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有效地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同时具有医学、保险等深广知识,对医学、精算、风险管理、市场营销、条款设计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因此,要使健康保险更健康地发展起来,就应该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快人才培养,引入优秀人才。这就要做到:1、建立公平合理的准入制度、用人机制,吸引医学等方面的人才加入到健康保险的事业中来;2、要对现有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并注重培养一批健康保险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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