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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特征
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农民之间的“集体互助协作”。对于“合作”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共同工作,这是一种互助行为的体现。二是为了共同目的,一起工作或共同完成某项任务,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在自然界中,合群互助是生物的一种本能。在人类社会中,群体性的互助协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要人类存在,合作行为就会存在。农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有许多个人想办,但依靠个人力量难以办到或办不好的事情,需要通过集体力量加以解决。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农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面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完全依靠个人能力往往难以抵御,只有组织起来进行自助和互助,才能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农民经济合作是农民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自愿互利原则进行集体活动的一种组织方式或行为方式。
合作的功能有三个方面:一是运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实现个人无法达到的目标;二是运用协作方式进行互助,群体成员共同受益;三是联合起来形成系统合力,提高工效,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在农村中,农民经济合作的功能是通过建立和参加各种合作社来实现的,我们把这种合作社称为农村合作社。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为了谋求和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的群众性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社员以各自投资入股的财产私有共用和集体积累的财产共有共用,对共有财产实行合作占有形式来共同进行集体性的经济活动。
农民作为劳动者自愿建立的联合性经济组织,我们称之为农村合作社,它是一种具有共同利益目标的社会群体集合。合作社不仅是一种互利性的经济组织,也是一种社员自愿建立和参加的群众性的联合组织。农民参加合作社,可以改善劳动与生活条件,走出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向开放性的商品经济过渡;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精神,转变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文化倾向;可以利用有组织的活动,达到经济上的联合、自助、互助和协作,共同促进社会繁荣和进步。农村合作社是由社员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联合体,它的各种活动应着眼于社员的实际需要,代表社员的利益,满足社员多方面的经济和社会需求,这样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农民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原则
在我国,农民之间的合作行为自古就存在。首先表现在劳动协作上,在《论语》(微子第十八)篇中就有“长沮、桀溺耦而耕”的记载。到了20世纪中期,在解放区出现的互助组、变工队就是有组织的农民互助合作行为。建国后,农民经济合作由农业生产领域向农村金融和供销领域扩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社。
在世界范围内,近代以来各国都有自己各种各样的合作社。具体地说,合作社作为一种国际性运动,其基本原则的系统化,是在19世纪后随着合作社运动发展逐渐形成的。1844年冬天,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市郊一个叫作罗虚戴尔的小镇上,28个纺织工人组织了一个群众性的合作组织,名字叫公平先锋社。公平先锋社的基本宗旨是通过群众性的自愿互助,为社员提供公共受益的群体服务。后来,随着城乡合作社的发展,在1934年召开了国际合作社联盟代表大会,于1937年公布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后来为了纪念公平先锋社的成立,把这些原则称为“罗虚戴尔”原则,可以归纳为如下七条:
1、合作社社员入社自愿(门户开放)。只要愿意承担社员的责任,能够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都可以入社,不受宗教、种族、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限制。
2、合作社是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一人一票制)。合作社的内部事务应由社员民主选举或指定的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合作社全体成员负责,每个社员有平等的决策权力,实行一人一票制。
3、盈余为社员全体所有。合作社如有盈余或剩余,并且来源于合作社内部的业务性经营活动,为该社全体社员所有。其用途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合作社的业务发展基金;二是举办公益事业的公益金;三是按比例返还给合作社的社员。
4、在政治和宗教信仰上保持中立。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社员解决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合作社的主要宗旨是为社员提供各种服务,不涉及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方面的目标。
5、合作社对其社员、管理人员和职员及一般群众都应进行发展合作经济、民主原则和技术知识技能方面的教育。
6、与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多方面的协作或合作。
7、实行现金交易。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不是无偿的,而是通过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
根据罗虚戴尔原则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的特点和农民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农民建立和参加合作社,进行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点:
1、自愿参加。也就是说,从主观上,合作社的社员入社是自愿的。只有当农民具有进行合作的欲望和要求时,农村合作社才会有产生的社会土壤与现实条件。
2、民主管理。所谓民主管理,就是依靠合作社的所有成员进行自我管理。合作社首先是劳动者的组织,共有财产为全体社员所有,所有成员都是合作社的主人。合作社内的每个社员对社内事务的决策都有均等的决策表决权。
3、互惠互利。互惠互利是农民参加合作社这种经济联合体的客观要求,也是全体社员通过互助联合所要达到的最终愿望。人们参加合作社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通过集体活动获得多种方式和内容的高质量的服务,使大家能够顺利地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得到好处。但这种互惠互利仅限于合作社内部。合作社的盈余为全体社员所有,分配顺序是:公积金、公益金、成员红利。必须强调的是,合作社内部的互惠互利不是福利性的,而是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这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合作社社员之间利益共享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
4、股金无息。社员入社是为了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非盈利性是合作社的一个基本特征。合作社虽然也是一种股份制经济组织,但对股金不付利息,并对红利分配实行严格的限制。因为合作社首先是劳动者的联合,其次才是生产要素和资本的联合,严格控制股金分红,既可以保证参加者的利益,又可以防止投资者不劳而获。
三、提高农村合作社职能的政策选择
农村合作社是参加合作的农民共同持股、合作经营,以股本和劳动共同参与分红为特征的,劳动者自愿、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合作社作为经济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合作社采取的是内部股份,外部人员不能入股。合作社社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劳动者,又是本社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我国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在20世纪五十年代后,我国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在20世纪八十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由广大农民根据发展农村专业生产的需要组织起来的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为了体现农村合作社经济活动的合作性,在合作社经营与经济活动中,必须贯彻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的职能,为社员提供多方面的生产和生活帮助。
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情况,要充分履行农村合作社的职能,基本要求有三点:一是必须坚持合作形式和内容多样化;二是要逐步完善和提高经济功能;三是选择和运用科学的管理措施。
1、坚持合作形式和内容多样化。合作社是群众性经济组织,群众自愿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农民发展经济合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可以有多种选择。从产权主体关系处理上,可以发展社区性经济合作,也可以发展专业性经济合作。从产权结构构成上,可以发展股份式合作,也可以发展承包式合作。按照参加合作的生产要素的种类,可以是技术合作,也可以是资金合作,又可以是劳务合作。按照合作社服务内容,可以是生产合作,也可以是金融合作或供销合作等。
2、完善和提高合作社的社会经济功能。合作社的社会经济功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内的服务功能;二是对外的经营功能。(1)完善和提高服务功能。农村合作社的首要功能是通过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为社员提供所需要的社会化服务,解决社员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难以解决的服务问题。如进行社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一规划,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举办农村公益和福利事业等。(2)完善和提高经营功能。合作社可以用共有资产进行具有扩大集体积累性质的经营活动,如公共投资举办工厂、商店等,但主要目的是壮大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扩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
目前,大多数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弱化,经营功能低下,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组织农民进行经济合作,主要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转变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使其由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经济管理组织转变为经济服务组织。二是提升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增强社会化服务程度。
3、选择和运用科学的管理措施。组织农民进行经济合作,完善和健全农村合作社的功能,在管理措施选择上,应致力于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对农村社会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思想。二是为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创造条件,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为搞好农村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三是组织农民参加国际性的经济活动。合作社运动是世界性的运动,合作社组织遍及世界各地,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不但可以增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经济联合,还可以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人民幸福做出应有的贡献。
(2)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农业生产手段、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方法取代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方法,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在现代物质技术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合作社把广大农民用经济合作的方式组织起来,形成具有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区域化经济综合体,运用集体的力量共同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技术,可以大大增强农民的综合经营能力。
(3)合理配置和利用农村生产资源。通过组织农民经济合作,将原来一家一户范围内支配和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源,通过合作社进行统一协调和规划调度,提高土地、劳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的利用效率和效果,使个人所有的资源利用与集体共有的资源的利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提高农村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合理性。
(4)科学协调合作社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种资源,科学制订经济发展规划,为社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合理调节合作社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主要是解决好公共收益的合理分配问题。通过以工补农等方式扶植农业这一弱质产业的发展;三是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积累,兴办各种经营性的经济实体,为社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四是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社员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活动提供市场信息和中介服务,减少交易费用支出,增加农业生产的附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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