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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色壁垒的界定,目前并无共识。本人在查阅大量文献后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为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性标准和法规,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或禁止的贸易保护措施。根据绿色壁垒的内涵,绿色壁垒可分为广义的绿色壁垒和狭义的绿色壁垒。广义的绿色壁垒包括善意的绿色壁垒和恶意的绿色壁垒;狭义的绿色壁垒专指恶意的绿色壁垒。从进口国制定和实施绿色壁垒的动机来分析,绿色壁垒有善意与恶意之分。所谓善意的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生态、保护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技术标准。恶意的绿色壁垒是指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
一、恶意的绿色壁垒
恶意的绿色壁垒主要有两种:第一,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实施歧视性标准。如果进口国针对特定国家的产品或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歧视性环保标准,有别于他国另搞一套,未能做到一视同仁,那么它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这显然是违背WTO最惠国待遇这一非歧视原则的;第二,对国内与进口产品实施双重环保标准。如果进口国针对国内与进口产品分别实施两种高低不同的标准,即双重标准,没有用同一个标准对待国内与进口产品,这显然违背了非歧视的国民待遇原则。由于有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这面冠冕堂皇的旗帜,发达国家通过推行恶意的绿色壁垒,不但削弱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提高了竞争优势,还可以获得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的美誉。
二、善意的绿色壁垒
(一)对于善意的绿色壁垒。它不是西方国家凭空想象的空穴来风,它是人类科技与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和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
1、是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的积极响应。众所周知,全球公共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了外部环境的极度恶化,但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超国家政府可以承担这种环境成本。环保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同与支持。
2、是日益发展的绿色化浪潮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的非绿色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伤害本国国民的利益。
3、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绿色壁垒。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需要通过绿色壁垒提升自己的环保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用它来阻挡发达国家将一些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和产品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绿色壁垒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环境保护,也有利于全球环境的改善。那种认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发展中国家只能是受害者的看法是片面的。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建立自己善意的绿色壁垒。
(二)在合理的外衣下,善意的绿色壁垒也掩藏着许多不合理,这些不合理自然成为人们怀疑甚至攻击的切入点。其不合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不合理。有些学者认为,绿色壁垒应该以非歧视原则作为评判的标准,不能要求发达国家以牺牲本国的环境利益和人民健康为代价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殊照顾。发展中国家也不能总在别人的照顾下求生存。本文认为,环境标准的确立及实施,需要技术、物质条件及配套设施的协助,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缺口较大,他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善意的绿色壁垒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与科技存在巨大反差的背景下施行的。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不公平,而且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2、善意的绿色壁垒造成的单边贸易极不合理。发达国家的善意绿色壁垒就像一只“二极管”,使国家物流单向运动——发达国家的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产品质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而发达国家则利用发展中国家对环保的低要求低标准大肆向发展中国家兜售产品,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这种单边贸易不仅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给当地国造成了新的环境危机。
3、把环境污染的责任完全推给发展中国家是极不公平的。首先,发达国家利用经济技术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其次,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土的环境和资源,大量将国内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大幅提高;再次,发达国家不仅不承担上述污染责任,而且对发展中国家的治理措施进行不合理的限制。绿色壁垒将这种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治理负担,使本来就不平等的环境格局呈现出更加明显的非均衡特征。
4、绿色壁垒的“游戏规则”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保护存在着严重缺失。参与制定绿色标准的主体主要是发达国家。一些有关的国际规则常以他们为核心,甚至将他们的一些国内标准、国内立法上升为国际标准和国际法规。而发展中国家缺乏参与决策活动的机会,他们的愿望和呼声因势单力薄,人微言轻,往往被拒之门外,得不到尊重。现行的国际规则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WTO突出强调了各成员国的“环保例外权”,却对如何行使这项权利缺乏明确的有节制的约束性条款。另外,WTO规定,要在环保问题上对发展中国家予以优惠,但如何落实这些优惠,没有下文等等。类似WTO的上述规定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不同的国家对其理解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为实行贸易壁垒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且常常被曲解和滥用。
5、一些善意的绿色壁垒违背了给发展中国家以特殊待遇的原则。给发展中国家以特殊优惠待遇是GATT长期坚持并被WTO所继承的一项基本原则。从WTO的规定来看,发达国家在环保方面应给予发展国家以优惠安排,不应采取与发达国家完全等同的标准。但发达国家在包括生态标志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等现行措施及标准上,并未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给予优惠待遇。发达国家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现状,用同一标准对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显然违背了WTO的精神,造成了发展中国家对其合法性的质疑。
三、应对措施
1、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我们应制定针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和发展策略,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政府应加快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内技术标准体系。我国主要出口市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使出口能长期、持续、稳定地增长,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内技术标准体系就显得非常急迫。我们尤其要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种商品生产、销售和废弃物处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
3、利用世贸组织成员国的身份,充分参与国际环保规则的制订。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联合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发达国家苛刻的环境壁垒要求,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以保护中国的合法权益。同时,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
4、企业跟踪和掌握进口国技术法规信息,并积极申请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企业要主动掌握进口国技术法规、认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信息,而且应从产品开发时就开始重视。中小企业可以向有关机构咨询,而大企业也可以让专门的人处理。针对不同的产品,世贸组织成员国每年、每半年或者每三个月都可以收到其他成员国发来的通报信息,相关厂商掌握了这些动态和变化,就能掌握进入进口国市场的主动权。获得IS014000认证是商品进入一些发达国家市场的必要条件,企业要加强申请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5、实施绿色营销,跨越绿色壁垒。企业应树立绿色营销观念。绿色营销观念是伴随着全球绿色消费兴起的一种市场营销新思维,要求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注重把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寓环保意识于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6、严防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资和污染产业流入国内。中国应充分利用绿色壁垒合理的一面,严格执行现有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法规,严防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资和污染产业流入国内。建议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三资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和评估,对不符合中国环保规定的要限期治理;对新设立的三资企业要严格把关,禁止兴建高污染、难治理的项目,以避免新的污染产业向中国转移。
7、利用政府采购消除绿色壁垒的不利影响。现阶段,尽管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但还没有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因此,在政府采购时就可以实行国货优先的原则。政府应优先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制定政策优先采购通过了IS0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或具有其他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这个市场上最大的客户,就必然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程度。这将有效地提高中国产品整体的环保水平,扩大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贸易空间。同时,政府采购的示范效应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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