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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11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6/12/6

作者

□文/冯 蕾

浏览次数

1181 次

我国报告全面收益必要性
  一、全面收益的概念
  全面收益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原第三号((SFAC NO.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中将全面收益定义为:“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的变动,这包括这一期间内除所有者投资和分派股息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可用公式表述为: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业主追加投资+业主收回投资+分派的股息。1984年12月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5号中再一次强调,全面收益的报告应当成为一整套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997年6月FASB正式公布J财务会计准则第130号《报告全面收益》。
  二、全面收益的优点
  1、全面收益能有效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在全面收益表的编报中,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以历史成本计量,这样能有效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我国资产的市值在一些因素(如价格和预期损益)的影响下变化较大,一些企业,特别是传统老企业持有资产的现实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相差悬殊,这种差异必然是一种预期损益,将它揭示出来可以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为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提供了有利的客观依据,也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2、全面收益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在利润表中反映。但是,公允价值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该单独在全面收益表中反映。(1)这些未实现已确认的利得或损失差不多都是持有损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将这些损益直接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就会引起净收益数据的巨大波动。(2)全面收益表的净利润反映经营者当期的经营业绩和效率,是经营者年薪中奖励部分的计算依据,也是某些银行借款或债务重组计算利息应采用的利率契约的履行条件。因此,在采用传统利润表的同时,增设一张全面收益表与之并行,能更真实地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面收益能更全面反映企业当期收益。如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外币投资时)、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和资产评估增值(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这些项目都将在全面收益表中得到反映,从而增加这些项目的透明度,提高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公司间报表的可比性。以后这类非所有者权益变化项目还会不断增加,比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对有市场报价的短期股票投资采用市价法核算,以公允价值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风险和报酬等。目前,财政部颁布的具体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的属性,但在解决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和报告方面仍在利润表中报告,而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全面收益理论,以改进我国的收益报告,即在现行报表体系中增加全面收益表。
  三、我国报告全面收益的必要性
  现阶段报告全面收益,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进而促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明确定义了利得损失的概念与公允价值的披露,说明我国会计报告也开始考虑报告全面收益了,但是尚未有第四收益表,或者将之与利润表全面的结合在一起;披露的项目也有限,利润表中尚未报告全面收益项目,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可行也有待观望。所以,就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而言,报告全面收益也将有助于我国进一步与国际会计接轨。
  1、报告全面收益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投资者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根本条件。对于我国证券投资队伍99%的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中的大部分了解上市公司业绩的唯一渠道就是上市公司公开的利润表。而现行利润表却往往让投资者迷惑不解。现行利润表不提供未实现收益信息。如法定资产评估增值和外币报表折算调整。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中,其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明显滑坡,却会靠转让或出售资产或股权使其净利润出现增长,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这样的利润表无疑会起严重的误导作用。由此可见,报告全面收益是改进我国上市公司业绩信息披露的重要措施。其一,全面收益报告能够把绕过利润表而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确认的未实现收益项目集中起来,并通过适当的分类单独报告,可以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全面、更及时、更有用的全部业绩信息,进一步体现公允与充分披露的原则。其二,报告全面收益可以减少证券市场“利得交易”现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副主席詹姆斯•J.莱申尔得出:“根除‘利得交易’的唯一方法,是在收益中确认所有的利得和损失。”尽管目前尚无法彻底解决“利得交易”问题,但通过补充披露现在利润表不能反映的已确认未实现的收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利得交易”的透明度,限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促进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降低资本成本,并形成公允的证券价格。中国证监会前首席会计师汪建熙先生指出:“在证券市场上,人们正在探索如何在原有的会计体制中开辟一条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道路,尽管探索的过程相当痛苦,也常常出现失误,但我相信这种探索最终一定会成功,全面收益报告制度的建立无疑是在这条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
  2、报告全面收益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直以来,我国的许多企业片面重视利润,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加上对国有资产的计量不当等因素影响,导致了国有企业资产浪费、流失与损失严重。由于全面收益是根据净资产的变动计算出来的,这就使得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与全面收益的核算结合起来,其核算更加严密、准确、直观,收益也更为真实。与此同时,他将促进企业对资产、负债及资本等进行核算与管理,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资产的运营能力,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3、报告全面收益有助于解决我国现在已经出现的和未来可能出现的会计难题。我国目前已有不少利得项目绕过利润表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部分,比如外币折算差额、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利得等,以后这类非所有者权益变化项目还会不断增加,比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这就需要增加一个能系统地把这些项目列示出来的报表——全面收益表。而且,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的广泛运用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及时、充分反映企业的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我的建议是赞成FASB的观点,即就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而言,公允价值是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如果以公允价值作为衍生工具的计量属性,那么就必须解决公允价值的确认和报告问题。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现行财务报表体系中增加“第四财务报表”(如全面收益表),来容纳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衍生工具的风险和报酬。
  4、报告全面收益是会计国际协调的需要。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发展态势日益要求缩小各国会计之间的现实差异,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可比性。从西方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和IASC对业绩报告的改革趋势看,他们对收益概念的理解趋向一致,即除了业主交易以外的一切权益变动都应当作为收益报告的内容。我国已经加入WTO,根据现有WTO协定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条款,在“合理、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我国将逐步开放国内会计市场。另外,我国国内的公司不断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去筹资,他们也要求缩小与国际惯例之间的现实差异,降低公司筹资成本。因此,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实际,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推进全面收益报告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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