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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313期/产业经济/正文

发布时间

2006/12/31

作者

□文/隋春花

浏览次数

1228 次

红三角旅游发展中的“三农”问题
  2003年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香港组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先生高瞻远瞩地提出了红三角地区的新概念,提出“南沙——红三角——华南经济圈”三步走的战略构想。从地理角度看,红三角地区包括北纬23°27′~27°09′,东经112°13′~116°38′的粤西北、赣西南以及湘东南广大地域,是由南岭南麓的广东韶关、南岭北麓的湖南郴州与南岭东麓的江西赣州三个地级市构成的一个大三角形地区,总面积7.72万平方公里,占粤湘赣三省总面积的13.87%,总人口1575.82万,占粤湘赣三省总人口的8.49%。红三角属于粤湘赣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全国重要的林区之一,由于地处南岭山区,地广人稀,开发不易,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就是其真实写照。正因为如此,红三角地区不仅生态资源富集,品质高,而且自然生态系统与地方特色文化受人类活动与外来文化干扰较小,保存较为完整,旅游开发价值很大。这里有光辉革命岁月留下的可歌可泣的人文遗迹,有大自然神工鬼斧留下的多姿多彩的自然生态,具备类型多样、组合良好、结构合理的旅游资源。整体来看,红三角发展旅游具有资源丰富、区位优越、客源广泛、交通便利的有利条件,但由于“三缺”(缺资金、技术、人才)问题的存在,旅游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都不能适应时代需求。目前旅游业发展中出现很多与“三农”问题相关的现象,旅游整体水平仍处于以数量扩张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过渡阶段。在经济全球化和旅游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在我国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的现实中,红三角旅游业应如何利用优势,推出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关系到红三角整个区域旅游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旅游发展中的“三农”问题
  红三角地区是一个以农业发展为主的多丘陵地区。2004年韶关、郴州和赣州的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率分别为60%、66%、80%,通过发展传统农林牧业减缓或消除贫困的优势已不明显。随着红三角经济圈的建设发展,旅游业成为带动红三角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成为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新出路,成为解决当地“三农”问题的最佳选择。红三角地区要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旅游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其中包括三农问题和农民利益的考虑。但现实中红三角地区发展旅游的初衷却打了折扣,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招商引资、规划开发政策往往不经意地损害着当地居民的利益,存在着忽略或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如下三个方面:
  1、旅游规划时对农民权利的忽视。笔者在带学生调查韶关部分景区时,发现有的旅游地规划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有的只限于景区内的规划,有的主要关心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旅游人类学理论认为,旅游规划不能仅局限于硬件设施建设的物质环境规划上,而要从关心旅游地的各利益体入手,充分考虑协调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开发商,以及旅游相关社会团体的相互关系和利益。在旅游规划参与方面,大部分都是旅游部门在唱独角戏,有的政府把景区直接承包给个人,由承包者聘请旅游规划者进行只考虑旅游企业利益的规划,大部分景区的规划都没有把当地居民作为旅游规划的参与者、决策者考虑,忽略旅游地居民的根本权利和利益。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开发商等出于不同的目的,虽然创造或开发出各种各样的旅游项目,基本都是为旅游者考虑和准备的,如有的温泉旅游资源规划时,通过围墙将大片土地从居民生活生产空间中分离出来,实行独家经营,很少有从当地居民的需要出发进行规划的。
  2、征地时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影响和农民利益的忽略。红三角地区因为旅游发展的需要,不少旅游区中的部分原有耕地往往需要改变用途和部分原住居民需要搬迁,这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规模。同时,征地开发商应给当地居民以适当的补偿,但是多数的补偿协议只是在开发商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签订,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不受重视,返还给居民的补偿金数额的大小只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这在笔者关于广东小坑国家森林公园的调查中可以明显看出,当为了满足发展旅游和旅游地规划的需要征地时,当地居民所得费用与失去土地的损失费之间的差距甚大。红三角地区有些旅游地居民因征地而失去基本的生活依赖,同时基本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时,他们对发展旅游的抵制和敌对情绪就会随之产生,一些已建成开放的旅游区,出现乱摆乱卖、随意宰客、破坏旅游景观、损坏旅游设施等对抗行为。
  3、提供就业机会时对农民的轻视。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宏观的社会效益角度分析,红三角地区发展旅游业能够改善大部分旅游地的就业环境,一般在发展初期能够给当地居民带来实惠,提供一些诸如开办家庭旅馆、摆摊销售土特产品和农副产品等新的维持生计的方式。但随着旅游的产业化发展和旅游区的规范化管理,红三角旅游开发商或经营商要考虑长远发展,就会对文化素质低、技能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低的农民开始轻视,开始忽略他们丧失土地资源权利和传统生活方式后应得的基本利益。虽然按政府协议提供给当地居民一些就业机会,大部分只能从事诸如森林保护、垃圾清理、卫生清洁等低薪工作,很少当地居民能够从事管理层工作。红三角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山区的农民资金缺乏,很少人能够自己投资发展旅游,眼看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成为别人的“摇钱树”,心中充满困惑和无奈。
  4、发展旅游对农村文化的影响。红三角地区属于相对封闭、少数民族分布广泛的地区,客、瑶、壮、畲等少数民族都基本上保持着本民族的原始崇拜、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随着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引起当地的资源破坏问题、环境问题、“女性问题”等,最明显的是对旅游地尤其是农村的山地文化影响严重。随着旅游者带来异域文化及生活习俗,红三角地区有些农民的生活发生改变,一些传统的文化习俗和庆典都披上商业化的外衣,农民的一些传统美德受到遗弃,有些人开始“一切向钱看”,有些少数民族不着自己的服饰,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西装、T恤、牛仔裤等,有些民族村寨已无民族特色可寻了。这些变化都不利于红三角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强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力度,认识到保护农村原文化的重要性,尽量减少旅游发展给农村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带来的不利因素。
  二、参与式旅游对解决红三角“三农”问题的意义
  发展参与式旅游,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红三角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问题,保护旅游地传统文化和历史古迹。同时,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向第三产业转化,可以说是解决红三角地区“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1、从农民角度看,有利于实现农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参与式旅游强调社区和当地居民的全方位参与,从旅游产品的生产到销售、从开发到接待均由社区和居民主动参与。居民全面参与接待、住宿、餐饮、交通等旅游接待,从经济上保障了红三角地区部分农民的旅游收益,并通过民主参与决策的方式保证农民能从旅游开发中直接获益,增加农民的直接收入,避免了因旅游开发征收土地而使农民失去生存基础致贫的现象。另外,据调查,红三角地区的大部分农民除了在“春耕”和“双抢”两个时节较忙外,其余闲暇时间有的出外打工,有的无聊就打牌、赌博,在湖南的部分农村就有“一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八个月打牌”的现象。如果当地政府和旅游开发部门引导他们参与旅游,不仅能够增加农民手头的“零花钱”,延长旅游地农民的收益期,更重要的是使他们摆脱以前的不良现象,充分利用农闲时间,使红三角地区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走向正轨。
  2、从农村角度看,有利于保护当地旅游资源,促进农村城市化建设。发展红三角地区参与式旅游有利于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民族文化。当地居民是与旅游地的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关系最密切的人,随着旅游活动的参与和旅游业的发展,随着他们对资源价值的重新认识和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旅游地的农民对环境的态度会从漠不关心到被动关注再到主动保护和建设,当地居民会自觉参与和制定有关旅游地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的计划。发展红三角参与式旅游,使旅游地居民通过参与旅游决策、旅游规划与旅游服务,从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旅游接待、旅游服务、旅游交通等行业,实现部分农民完全从过去的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成为专职旅游服务人员。另外,通过对旅游地居民进行旅游技能和服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使更多的农民成为“城镇人”,促进红三角地区农村城市化建设的进程。
  3、从农业角度看,有利于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传统农业中,农产品要经过多个流通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中每增加一个环节,商品价格就要增加一次,这造成农产品流通缓慢,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红三角参与式旅游发展中,旅游地居民直接参与旅游接待活动,利用本地种植、饲养的农产品满足游客的旅游需要,本地菜、土特产、山果等农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减少了流通环节,增加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既满足了游客的“求奇、求新、求美、求鲜”的旅游需求,又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解决了因信息沟通不好、道路交通不便而带来的农产品“买卖难”的问题,还带动了农产品直销市场的发展。通过发展红三角参与式旅游,加强旅游地居民与外界的联系和互动,从技术化、信息化、产业化逐渐缩小与城市、发达地区的差距,加快红三角地区农业向第三产业转化的速度。
  三、红三角参与式旅游发展策略
  1、提高当地居民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旅游的自信心。红三角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农村居民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不愿意“冒险”去尝试“参与旅游”这样的新鲜事物;另外,由于部分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思想开放程度较低,对旅游产业的经济意义、关联作用认识不足;还有一些居民对自身旅游资源、对自己身边熟悉的民俗文化、山水花草信心不足,出现参与旅游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有必要正确引导当地居民客观评价周围的旅游资源与环境,不但要在物质上扶持,更要把先进、科学的思想观念带给他们,让红三角旅游地居民对旅游业有全面科学的认识,意识到发展参与式旅游是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
  2、建立居民参与激励机制,强化旅游服务意识。要从思想和技能上增强红三角旅游地居民参与旅游的能力,成立参与旅游管理小组,鼓励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决策、具体思路以及旅游产生问题的咨询;帮助农民尽量采用本地原料加工旅游商品,向村民开放为旅游者兴建的服务设施和环保设施等,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从参与旅游发展中分享所得利益。另外,红三角当地农民从自我管理的自由、不受约束的农业生产转向有具体规范要求的旅游服务接待工作,服务心理和服务技术方面必须加强。当地政府和社区通过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学习班,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旅游意识,完成红三角旅游地居民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顺利过渡。
  3、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逐步推行规范化管理。由于当地居民管理水平和管理技术有限,红三角发展参与式旅游,必须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技术,完善和规范参与式旅游的管理。通过对参与旅游开发的农家评定考核,具备条件的颁发“旅游接待许可证”;对接待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推行上岗证制度;定期举行评优活动,对条件良好、服务质量优秀的农户进行星级评审,挂“星级牌”,树立品牌意识。以市场为导向,树立合理营销理念,推动红三角参与式旅游向特色化、规范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两“三高”紧密结合,使红三角参与式旅游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所谓两“三高”紧密结合是指“三高投入”与“三高效益”紧密结合,其中“三高投入”包括高科技投入、高资金投入和高人才投入;“三高效益”是指高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和高生态效益。要真正实现红三角地区旅游经济从“低质低值低效益”到“高质高值高效益”的转变,就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人文论观点,坚持在“三高投入”的基础上,维护完整的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改善“三缺”局面,真正将红三角的旅游优势转化成现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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