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经济/产业 |
我国金融深化进程开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货币化程度明显提高,金融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金融中介效率得到改善。在对外开放深入、金融体制改革速度加快的大背景下,是否拥有一个健康稳定和富有竞争力的银行体系显得更加迫切。
一、我国金融深化程度的衡量
我们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论”与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论”衡量一国金融深化程度的指标来衡量我国的金融深化程度。
(一)经济货币化程度。经济货币化程度是指全部经济交易中,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的比重。一国的金融深化首先表现为经济货币化,因为它是大多数国家在由国家干预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一般是采用麦金农的广义货币量M2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来定义和测量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M2/GNP这一指标逐年提升,已经由1978年的32%上升到2001年的167.79%,甚至超过了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可见,我国的经济货币化程度已达到很高水平。
(二)经济金融化程度。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货币存量的增长便会相对放慢,而非货币性金融工具的增长速度相应加快,此时经济金融化则更能反映一国的金融深化程度。我们通常以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FIR)作为衡量一国经济金融化程度的指标,它是指在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的比例。目前较多地用金融资产总量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来简化计算。按照定义,金融深化意味着FIR值的上升。从1978年到2000年,我国的FIR由0.94上升到3.43,有力地反映了这20年金融在我国经济中地位的提高。
(三)金融机构数量和多元化程度。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种类是金融深化程度的集中体现,金融机构的缺乏或发育不足也是一国金融压制的特征之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计划经济下的“大一统”金融体系已被彻底打破,新兴金融机构相继设立,金融组织结构趋于多元化,金融活动的机构化程度不断提高。银行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机构中市场份额比重下降,非银行金融机构比重上升;国有金融机构比重下降,其他金融机构比重上升。
(四)金融工具多样化程度。金融工具的多样化能反映一国金融发展在质上的进步,或者说是金融深化的深层次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工具种类不断增多,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由原来单一的银行资产向市场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目前,各种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大额存单等金融工具日益增多,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相当迅速,这表明社会融资格局开始由单一的银行主导型向多元化金融市场融资体制转变。
综上所述,20多年的金融改革使我国金融业发生了显著变化,尽管我国已出现了金融深化的迹象,但并未曾发生实质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金融发展仍主要由银行资产规模所推动,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结构还须改善以及金融效率有待提高。而且,以金融压抑为特征的各种管制措施在我国始终存在着,如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市场准入的限制、资本项目的严格管制等。新世纪,我国的金融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从而有助于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金融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推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金融深化与银行稳定的内在关系
国际经验表明,银行稳定是金融稳定的关键,银行系统崩溃是导致经济大幅衰退并阻碍经济复苏的直接原因。目前,我国公布的整个银行体系不良贷款率已高达25%以上,远远高于爆发金融危机时的东南亚国家。随着我国金融深化步伐的加快,银行体系隐形的风险将会逐渐显现出来。因此,深入研究我国金融深化与银行稳定的内在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从金融深化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对银行稳定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稳定的影响。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可以获取利率自主权。这一方面有利于银行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吸引重点优质客户,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水平不规则波动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例如,长期的利率管制使得银行不适应利率的频繁变动,不能有效把握利率变动的规律,缺乏适当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从而使银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在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监管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个别银行的流动性问题可能蔓延,引起系统性金融危机。另外,激烈的同业竞争将使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利差持续下降,筹资成本增加,经营收入减少,从而导致商业银行生存环境恶化,银行体系不稳定和风险更大。
(二)放松准入限制对银行稳定的影响。放松准入限制不仅会降低我国银行的特许经营权价值,而且还会因为金融领域的对外放开,使国内银行体系受到冲击,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特许经营权价值本质上是银行的无形资产,其下降甚至消失,将削弱银行经营的安全谨慎性,增大投资冒险的机会。特别是遇到经济环境恶化时,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资产风险就会加大。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墨西哥和阿根廷多次发生金融危机,与放松准入限制、特许经营权价值下降有密切联系。另外,我国的银行体系仍然存在管理水平低、资本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状况不良以及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弱点。因此,外资银行的竞争容易导致国内金融机构的破产,形成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全局或局部垄断,威胁我国经济的金融安全,从而损害或减弱我国的货币和经济政策效果。
(三)综合经营对银行体系的影响。银行与证券、保险业的融合是最常见的综合经营。证券业以高风险著称,特别是其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促成了巨大的世界性投机活动。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保险业,经营不当将加剧证券市场波动,促成泡沫,一旦股市崩盘或者自身经营失败,往往产生巨额亏损甚至破产。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客户存款,银行投机失败将无法应对客户存款提取。这等于是让客户或存款保险机构承担证券投资失败风险,却无法享受投资成功所带来的利润收益。简言之,金融衍生工具打破了银行体系与其他金融体系之间的“防火墙”,从而将衍生产品的风险传播到金融体系的每一个角落。商业银行在经营范围扩大、获取利润来源拓宽、规避风险工具增多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加大了。
(四)资本账户开放对银行稳定的影响。资本账户开放有可能使我国面临资本净流入格局,从而导致我国投资过度增长,政府财政支出过度扩张。这意味着总需求的过度扩张,引起宏观经济过热。特别是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大量流入时,中央银行为维持汇率稳定,必须不断进行外汇干预,从而增大货币供应量,容易引起通货膨胀。当大量资本撤出时,我国的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将同样面临冲击,使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增加。
三、保持我国金融深化与银行稳定的政策选择
我国的金融深化是一个渐进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有支配地位,银行稳定是金融稳定的关键。如果银行体系的运作效率低,风险隐患大,将对金融稳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和经济衰退。因此,我国的金融深化进程中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继续实行渐进的金融改革。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我国倾向于从扩大利率浮动范围着手,在渐进地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统一利率、有限浮动利率和自由浮动利率三个层次并存,不同的金融工具适用不同层次的利率。
在有限度地开放市场准入方面,我国银行业虽然需要通过行业准入制度的改革,引入更多的竞争主体,形成具有多元化产权结构、大中小银行并存、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健全的行业体系。但是,我国银行业的储蓄资产高度集中于“带病的”、严重缺乏“对外”竞争力、潜存着巨大信用风险的国有银行,在短期内盲目放松行业准入,大规模引进来自境内外尤其是境外的竞争主体,虽然能够尽快地解决所谓的市场高度集中、银行结构不齐全的问题,但也有可能因国有银行市场份额的稀释,其潜在问题的总爆发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因此,为了保持银行稳定,我们应按照WTO开放金融业的承诺,除引进外商独资银行外,积极鼓励外资银行参股国内银行,以改进国内银行的治理结构。同时,还可以扩大银行业的对内开放步伐。例如,吸引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进行产权和治理结构改造,通过民间资本来增强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在竞争中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可以考虑设立一些民营银行(但新组建民营银行需要很长的时间,作用可能很有限)。
在谨慎开放资本账户方面,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稳定,经常账户可兑换已有长足进展,因此主要涉及其内部开放的顺序问题。目前,我国资本账户开放顺序大体适当。先开放的是资本流入,目前已基本无限制(特别是流入的直接投资)。在证券投资领域,外国人购买股票已经放开,但债券(特别是公司债券)方面仍存在限制,可考虑适度放松外资金融债券市场,最终随着国内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而全面开放。在未来,我国资本账户面临的最大问题主要是对短期资本流入的放松和放开对资本外流的控制。这将使银行体系面临更大的货币风险,必须谨慎处理。
(二)稳步推进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银行业开放后可能面临的潜在危险,使得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无疑将是整个银行改革的关键所在。我国银行改革的目标是使国有银行产权清晰,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调整结构,建立起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体系,从而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目前,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上的诸多缺陷,国有银行改革的方案集中于两种意见,即整体改制和拆分方案。整体改制的方案是在维持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完整性的情况下,将国有银行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优点在于,在保持国有银行现在规模的同时,对目前的银行体系冲击最小。一旦改制成功,过去的规模不经济很可能可以转化为规模上的优势,使得改制后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但整体改制的前提是要有较好的信贷传统和文化,银行一级法人的控制能力强以及银行的机构网点(特别是在县级的网点)要相对少。并非所有的国有银行都可以通过整体改制的方式进行改革。拆分的方案是将我国的国有银行按一定的方式拆分成若干家银行,然后再通过在国内外上市的方法改造成为上市公司。其优点是可以解决国有银行规模过大、管理链条过长的弊病;可以使许多改革分期分批地进行,使改革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解决货币政策传导不畅的问题,资金调度缩小到省内,更有利于省级银行为省域经济和县域经济服务。但是,拆分会彻底改变我国银行业的格局,涉及面广,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较高的成本。拆分在技术上的难度也比整体改制大,新分出的银行在信用等级上可能会下降。
综合考虑我国四家国有银行的现状,学术界倾向于对多数国有银行进行整体改制,把这些银行有步骤、有次序的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基于银行的国有化和政府对储蓄的隐含担保,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依然存在。银行的国有制固然是大量不良债权产生的重要根源,但在政治、经济形势动荡时,仍然是众多零散储户的信心之源。
(三)加强金融安全网建设。在金融安全网建设方面,我国采取建立金融安全区的做法,即在一定地理范围内(某省或某地区),通过建立金融安全网,实现非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为了全面建设我国的金融安全网,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首先,我们应按照国际标准建立银行系统内部的安全网。在我国已有的贷款分类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上,围绕资本充足比率,结合《巴塞尔协议》的最新规定确定风险权重,综合监控银行的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其次,应建立整体金融安全监控体系。完善的金融安全网能够在各个环节上有效抑制金融危机的形成与蔓延,它要求建立起整体的安全监控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贷款分类、准备金提取、收入确认原则及其他审慎性监管规定;法律基础设施以及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等。最后,尽快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尽管对存款保险制度存在诸多争议,但在我国银行体系占据金融资产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面对商业银行体制变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存款人利益,以及防止危机蔓延、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至关重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