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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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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16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07/3/2

作者

□文/冯 菲

浏览次数

1436 次

金融资本理论演进与我国金融资本形成问题
  提要 我国产业资本和金融业资本的融合开始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本文在对金融资本理论史考察的基础上,对金融资本概念拓展进行分析,并探讨我国金融资本出现的可能性和现实发展中的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金融资本的论述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早期研究可以追溯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著作中。“金融资本”的概念是由拉法格首先提出的。奥地利学者鲁道夫•希法亭首先对“金融资本”做了系统的阐述,并作出了卓越贡献。而列宁全面地、科学地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金融资本的理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和垄断、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信用、股份公司以及银行的作用等学说,既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构筑了研究金融资本问题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深入剖析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必然性。当一个生产部门分散的资本“逐渐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到垄断的形成、资本主义信用及银行和工商业的关系等的分析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研究金融资本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奥地利经济学家鲁道夫•希法亭对于金融资本问题进行了系统化并富有成果的研究。他于1910年出版了《金融资本——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研究》一书,明确地提出了“金融资本”这一理论范畴。希法亭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固定资本相对投入加大和加快,资本主义有机构成迅速提高,从而造成企业利润率下降。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便产生了通过联合和垄断以克服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在此过程中,产业对银行的依赖使银行资本职能发生变化——从提供流动资本信用为主向以提供固定资本信用为主转变,股份制度所提供的条件、巨额“创业利润”的动力,使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结合为金融资本。“我们把银行资本,即通过这种途径实际上转化为产业资本的货币形式的资本称为金融资本。”列宁对金融资本问题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希法亭《金融资本》一书的影响,但他不同意希法亭给“金融资本”所下的定义,他认为生产领域中资本关系的变化是金融资本形成的基础,而希法亭“没有指出的重要因素之一,即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发展到很高的程度,就会造成垄断,而且已经造成了垄断。”列宁在《关于帝国主义的笔记》中指出,构成金融资本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大资本的发展和增长达到一定程度;银行的作用(集中和社会化);垄断资本(控制某工业部门相当大的一部分,以致竞争被垄断所代替)”。“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结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的和这一概念的内容。”
  二、金融资本在战后的新发展与金融资本概念的拓展
  上述关于金融资本的论述,基于当时研究者所处时代环境,即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转变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状况,揭示了金融资本的本质、规律、形成原因、发展趋势、对社会经济的重要意义。在希法亭看来,通过各种方式实际上转变为工业资本的银行资本,即货币形式的资本,就是金融资本。希法亭的概念强调在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溶合中银行的统治作用。列宁认为金融资本是银行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混合生长而形成的一种特殊资本。金融资本既可以以银行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也可以以工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今天,列宁的金融资本概念就其内核来说依然是科学的,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传统理论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状况新发展已缺乏应有的解释力。因此,有西方学者认为它是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下的概念。长期以来,学术界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金融资本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我们认为金融资本概念揭示了私人垄断资本的实质和发展规律,即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集中和垄断,各种垄断资本必然溶合为金融资本,进行社会统治。金融资本概念的实质,体现在私人垄断资本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上。战后尽管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但这种控制力并未削弱,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得到强化。因此,金融资本的概念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现实仍然适用,金融资本作为最高形态的私人垄断资本,仍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最本质的经济特征。
  金融资本概念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必当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发展。战后,在生产集中和垄断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随着银行资本的高度集中和垄断化过程的加快,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采取多样形式混合成长,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工业垄断企业也得到很大发展,传统的金融资本概念看来已经狭窄,不能完全反映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现实。金融资本概念需要加以拓宽,表现在:一是二战后各种储蓄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投资基金和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成长为产融结合的重要力量。二是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下降,其他行业如商业、运输业、公用业及信息产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因此,现代垄断资本的溶合,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为此,我们把金融资本概念拓宽为:金融资本是金融业垄断资本与非金融业垄断资本的溶合与混合生长。金融业资本不仅包括垄断性商业银行资本,也包括垄断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其他垄断金融机构的资本;企业资本不仅包括垄断性工业资本,也包括垄断性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商业资本。只有这种广义金融资本概念,才能反映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实质。
  三、我国金融资本形成的可能性和现实发展
  (一)我国金融资本形成的可能性。长期以来,金融资本是作为垄断资本主义特有的范畴来使用的。然而,从金融资本形成的一般条件来看,在任何一个社会,只要存在垄断资本,就有可能产生金融资本。实际上,我国已经出现了垄断集中的趋势以及产业资本和金融业资本溶合的趋势,我国金融资本的形成开始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
  第一,我国已经出现了生产和资本的垄断集中趋势。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合并与兼并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了我国大行业、大企业和大集团的形成与发展。通过企业的合并与兼并,我国一些重要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有了较大的提高。而我国的金融业从一开始就是高度集中与垄断的。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更多的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以及专业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专业银行的绝对控制地位将有所改变,但其主导地位在较长时期内仍不会动摇。
  第二,我国出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业资本相互渗透的趋向。从我国历史上看,曾出现过金融资本。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特别是1956年开始的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金融资本在我国开始逐渐消失。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产业资本与金融业资本的界限分明,两者还没有涉及股权的转化。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一些大企业经批准才开始设立财务公司,具有了产融结合的初步形态。1992年随着首都钢铁公司设立全资所有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华夏银行,标志着产融结合在中国重新出现。目前,我国产业资本向金融业资本相互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工业企业集团建立商业银行或财 务公司;第二,非金融企业参股各类金融机构;第三,非金融企业兼营金融业;第四,金融机构参股非金融企业。
  目前,金融资本在我国尚未成为一种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力量。我国金融资本的普遍化及其控制地位的确立还需要经历一段时期。首先,我国产业资本的规模和垄断集中程度还较低;其次,我国四大专业银行尚未真正变成商业银行。四大专业银行一旦完成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并实现股份制,产业资本无疑会积极参股;再次,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尚未流通,将来国有股的流通也会引起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溶合。
  (二)我国金融资本特点与目标模式选择。一国的金融资本采取何种形式,要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法律制度,特别是一国经济发展阶段、金融体制安排和经济发展战略是金融资本目标模式选择的主要依据。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和未来制度设计来看,我国金融资本可能出现以下特点。首先,我国将出现多种金融资本类型并存的局面,其中公有金融资本处于主导和控制地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经济,我国金融资本的所有制属性将有不同的区分。公有产业垄断资本与公有金融垄断资本的溶合与混合生长将形成公有金融资本。私有产业垄断资本与私有金融业垄断资本的溶合与混合生长将形成私有金融资本。而私有产业垄断资本(或私有金融业垄断资本)与公有金融业垄断资本(或公有产业垄断资本)的溶合与混合生长将形成混合金融资本。为了确保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公有金融资本必须在整体上处于控制地位;其次,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将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和其他改革相比,中国金融改革处于严重的滞后状态。由于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已经高度“粘合”,银行改革和企业改革成功的关键取决于企业和银行能否整体协同、配套改革。正因为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创始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政府对发展证券市场采取一种较为谨慎的态度。从德国和日本的经验来看,当时德国和日本的证券市场都不发达,企业自有资本比例也较低,两国政府为了加速经济发展,都竭力扶持本国商业银行发展,赋予商业银行以特殊的使命和功能。可以预料,国有商业银行将在我国金融资本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再次,我国金融资本形成具有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性。我国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渗透包含着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出现的特有现象。不少所谓产业资本和金融业资本的结合还是相当表面化的,表面上企业已经与金融市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实际上金融业资本与产业链条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动,有的甚至是完全割裂的。此外,我国民营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动机中包含着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民营资本在资本市场上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我国金融资本形成问题具有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将西方理论运用于我国,而应结合实际,探寻一条我国特定经济发展阶段和制度条件下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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