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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16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7/3/2

作者

□文/朱勤丰

浏览次数

2618 次

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及防范
  评估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对所评估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偏差,由此导致评估结果失实,造成评估结果使用者权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人员将参与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作为一项有偿的社会中介服务,它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时更是如此。认真分析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工作风险的产生原因,对提高执业水平、保证业务质量、防范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工作风险至关重要,更应引起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工作风险
  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评估的工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在评估工作过程中采用的评估方法、对委托方诚实程度的了解不够、选用的资料及资产评估人员个人经历、经验限制而导致的误判等引起的风险,属于评估人员主观原因引起或评估手段失误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在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的评估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当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一旦承接了无形资产评估项目,收益法评估的工作风险也就主要集中地反映在对有关参数的预测和货币衡量上。
  收益法的基本参数主要有: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时,看似只有几个参数,似乎很简单,其实几乎每个参数都难以确定,或者说难以准确把握。如预期收益是采用净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用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无风险报酬率是采用国债利率还是银行利率,采用短期利率还是中长期利率等都有争议;行业报酬率、社会平均报酬率等数据本身的准确含义就很难界定,等等。由于类似问题的存在,使得收益法预测和衡量参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评估工作风险自然就隐藏其中了。
  2004年1月9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第六条指出,为防止公司和评估人员高估未来盈利能力并进而高估资产,对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的,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10%~20%的公司及其聘请的评估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作出公开解释并道歉外,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资产评估是一门十分灵活的预测艺术”,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最科学的方法。当无形资产复杂的不确定因素与其“预测”相结合,使得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风险。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结果上下可能差几十倍,因而“20%大限”激起了评估业的强烈反应。甚至有人预言“如果按这要求,大多数项目都要出问题,挨板子。”我们知道,证监会提出“20%大限”,用意是为了防范弄虚作假,提醒评估人员谨慎保守些,不能再根据客户需求,随意调节结果。但是,即便是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仍然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中,面临着“20%大限”这一规定的巨大工作风险,更何况无形资产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时地发生变化。因此,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审慎,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其工作风险。
  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工作风险的原因
  收益法被公认为是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但由于其本身的技术要求,使得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一方面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成立。实际上,在时间上是很难对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发生变化,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法律合同寿命;二是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而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超额利润。比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也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了。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性,如一些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随着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另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随着技术广泛传播,其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限也相应缩短。这些都使得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期限难以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收益难以预测、衡量或不相匹配。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必须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而一个企业取得的收益,除了有资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素质以及市场和机遇等因素有关。企业的收益是资产与人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评估实践中要单独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很难甚至是无法分清的。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又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预测带有极大的风险。其次,对于委托方拥有的但未对委托方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人员往往难以掌握,这样也就造成了资产收益不相匹配的风险。
  (四)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否则就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在预测无形资产收益时,我们的做法是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标,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以上是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工作风险。除此之外,如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竞争情况;无形资产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等,也增加了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风险。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防范和规避风险,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一)加强评估人员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资产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人员具体操作的,评估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因此,必须加强评估人员队伍建设,在评估具体操作中,严格按评估规范意见操作。评估人员应详细了解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情况;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情况。有些时候,委托方往往因为自己的利益,将失真失实的无形资产的历史资料提供给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又常常难以查清这种有目的的失真失实资料,这就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工作风险。因而,资产评估人员要有风险意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并借助合法的、有效的、辅助的手段,识辨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加强对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要有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反复查对全部有关资料,从一切来源到每份制表单上所引用的每一条数据均应反复细心查对,避免差错。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进行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预期收益、收益期限、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并对其进行分析。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仅按手头上所掌握的全部资料而得出的结论并非一定准确可靠。因此,应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及其相应的、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在收益的预测时,要根据适度绩效情景,正确地把握资产的收益。并且,资产评估人员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被评估资产范围进行认真清查、严密分析、合理推断,包括需要进行相关的市场、行业等调查,理顺资产与收益的匹配关系。
  (三)理解国家宏观政策,正确预测无形资产收益。收益预测是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其结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而收益的预测往往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而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是资产评估人员无法了解和预测的。为规避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无形资产收益等方面预测带来的工作风险,评估人员必须正确理解现有的国家宏观政策。其次,收益的预测必须建立在对被估资产收益状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并尽可能多地获取历史会计资料、主要收益来源,以及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情况、结构情况。无形资产收益预测的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及不少于五期的预测数据。预测后,还要对收益预测的基本假设、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可靠程度、预测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势有充分合理的解释。
  (四)选用正确的方法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的方法一般有边际分析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一般而言,获得和运用某无形资产是该企业正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追加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会遇到以下难题:一是认为没有该无形资产的贡献企业就会濒临死亡,将生产利润全部或大部分归于超额利润,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二是按行业平均利润率为标准确定超额利润,企业虽然起死回生,但利润率仍低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这样就低估了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由于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作用往往水乳难分,采用约当投资分成法则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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