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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根据非歧视原则,各成员国原来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歧视性规定已经取消,市场进一步对我国开放。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了新的门槛,据联合国有关机构计算,我国每年大概有74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受到绿色壁垒的影响而出不去。绿色壁垒正在削弱或部分抵消我国传统出口产品的优势,正在使我国丧失加入世贸组织后赢得的贸易机会。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它主要包括:(1)环境进口附加税。(2)绿色技术标准。(3)绿色环境标准。(4)绿色市场准入制度。(5)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
一般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虚假性。绿色贸易壁垒一般都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实则是限制进口的不合理制造贸易障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2)不平衡性。而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3)隐蔽性。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核武器”。(4)广泛性。绿色保护的内容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工业制成品亦产生巨大的压力。(5)坚固性。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人们把高消费质量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超高标准制定,先入为主,制造进口品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堡垒作用。
一、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中的问题
1、对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范围和严重程度认识不足。无论是决策者还是企业家,还没有多少人去认真考虑采取何种措施和对策冲破外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甚至个别企业从思想观念上并没有认识到绿色生产的重要性,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也仅是为了宣传的需要。
2、面临着管理上的难度。比如,要对各种产品制定涉及环境方面的技术指标,这个指标由谁制定怎么制定等都还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
3、建立绿色贸易壁垒在技术上存在很大难度。过去我国对一般产品在环境方面没有严格的技术要求,故也没有进行这方面检测实验设备的准备。今后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强其检测技术设备和相应的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因此,在技术的资金投入上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障碍。
4、建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研究工作不足。任何一个技术指标体系的建立,都得经过长期的基础性研究,在科学的基础上形成。而就目前现状而言,我国在建立贸易技术壁垒,应对国际上日益发展的绿色贸易壁垒方面所进行的基础研究工作还不够。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策略
1、农业外贸管理体制亟待变革。我国目前的农业外贸管理体制仍是计划体制,主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这种多头分割的管理体制很难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是制约我国农业尽快与国际接轨,增强农产品抢占国际市场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而许多发达国家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和对外贸易都是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的。
2、滞后的检验检疫影响农产品出口。当前我国检验检疫管理实行的是口岸检疫与内地检疫分立的体制,相互协调不足,整体功能发挥不够,而且手段落后,设施、设备缺乏,质量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
3、推进农产品出口,政府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充分研究、利用世贸组织政策的前提下,加快建立起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从根本上为农业强筋壮骨。可以增加对农业的一般性服务支出,可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的投资力度。同时,在扶持建立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支持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政府有着极为广阔的调整空间。
4、建立预警机制刻不容缓。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农产品出口频遭主要进口国技术壁垒封锁,世贸组织成员之间贸易摩擦日渐增多的形势下,采取切实措施,抓紧规划和尽快建立起国际农业信息发布机制、农产品进出口预警机制和外贸争端应急处理体系,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只有预警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才能有效保护国内生产、出口企业以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5、着力发展行业协会。提高农业经济实体的生产组织化程度,走规模化、集团化的路子,对农业进行企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贸易壁垒风险的能力。我们可以借鉴德国、法国、奥地利、土耳其等国及我国台湾的“业必归会”的经验,在农产品出口相对集中地区,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并赋予其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从而发挥其在制定、运用贸易技术壁垒方面的作用。
6、完善农业服务保障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补贴政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农业体系,没有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是不行的;另一方面政府要逐步建立起政策性保险制度。农业保险也属于“绿箱政策”,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使农业保险业务长期处于萎缩、亏损甚至停止状态,原因很简单,农业保险较其他保险而言效益较低。因此,有必要建立政策性农产品保险金制度。
7、充分运用WTO规则。一要充分利用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二要充分利用赋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三要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冲破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作为WTO的正式成员国,必须尽快熟悉这一机制的运作,善于利用这一机制来对那些阻碍我国农产品以及违反WTO非歧视待遇原则和公正原则的绿色贸易壁垒,以维护我国广大农民的利益。
通过对绿色贸易壁垒实质的认识,研究其对策,了解其规律,积极采取以上措施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保证我国农产品顺利走向国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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