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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要素,并受企业董事会、管理阶层及其他人员影响。
一、内部控制制度应规范的内容
(一)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企业要健全和强化内部组织机构,它是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二)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以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账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理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
(三)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如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账证一致或保持一定统一关系的规定;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四)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五)明确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
1、代替手工填制记账凭证比手工制作的凭证更规范、效率更高,但是难以给查账和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直接由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操作计算机制作记账凭证,并将数据存入一个临时数据库中,以便调出修改。同时,应对输出的记账凭证确认后签名或盖章,然后交稽核员稽核。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稽核员交出纳员进行收、付款,并操作计算机将主办会计存入临时库存中的凭证数据转入正式数据库中,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电算化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始手工会计处理中已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
3、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操作权限的分配,应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专管,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状
(一)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虽然按规定成立了“三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具体规定,但没有从根本上形成真正法人治理结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没有有效分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二)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作用认识不足。在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步较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单位经营者不愿意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自己不能认真遵守并监督全体员工遵守内部控制制度,而热衷于通过随意性强的行政命令来管理企业。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有的单位连必要的账都没有,或设立多本账,直接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虚假业务资料进行核算,人为捏造、篡改会计数据,乱挤乱摊成本,虚报收入和利润;有的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账务处理极度混乱;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使得员工相互勾结;有的单位很少进行财产清查,账实不符,大量潜亏隐藏在库存中。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控制乏力。目前,许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内容零散片面,不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远远达不到使各类权力、各项业务过程、各个操作环节和有关人员行为都处于严密的内部制约和监督之下的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之中,再加上在贯彻落实中有章不循、层层弱化等,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措施
(一)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实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二)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更加完善、严密。
(三)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四、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要起到既有防错防弊,又有促进经营管理效果的作用。
2、要起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或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的作用。
3、要在认真总结、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设计手续安全度、业务分工合理的制约方法,切忌过于繁琐。
4、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及时修正或建立新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法规体系初步健全、监督体系完整的情况下,监督效果却不能尽如人意,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屡禁不止。解决的最佳方法是:对内部会计控制实施强制性的外部审计。一般的作法是,企业首先对自身的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我评估,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其次,注册会计师就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专项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最后,对外公开披露内部控制报告。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审计必须是强制性的,它是企业对外公布的内部控制报告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这样做的最大效应是,可以增强企业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感,迫使他们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减少企业营运风险,提高营运效益,进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增强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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