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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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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21期/公共财政/正文

发布时间

2007/5/3

作者

□文/郭 宁

浏览次数

1722 次

我国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经济、文化都获得长足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然而,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代价,弱势群体浮出水面,并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而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具体说来,主要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停产和半停产企业职工、早退休或被拖欠退休金人员以及因疾病、年老、孤寡伤残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其中大量的下岗人员构成了城市弱势群体的主体。
  一、弱势群体的法律地位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虽然学者对于什么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所有的社会学和生活政策学学者都普遍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所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根据学界对于弱势群体概念的揭示,弱势群体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他们的生活状态达不到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根据人本哲学家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论”,“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就是满足他们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弱势群体是指那些连最起码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如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食物、住所以及最基本的精神需求)都不能满足的一类群体。
  第二,他们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或难以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自身的力量主要包括自身生理素质、心理素质、社会给予的机会等。也就是说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赖自己的力量是无所作为、于事无补、无法改变现状的人们。
  第三,他们如果要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必须得到国家和社会力量的帮助支持。这种“帮助支持”并不是单纯的“施舍或救助”,也包括社会创造条件给予他们更多的参与机会,从而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
  二、我国下岗失业人员特征
  我国当前城镇下岗职工已完全满足以上三个社会弱势群体所应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属于弱势群体范畴。如何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解决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人数众多,比重较大。尽管从2000~2003年我国下岗职工人数呈递减趋势,但即使是在下岗职工总人数最少的2003年,421万下岗职工仍占到当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800万总人口的52.6%,这说明我国下岗职工仍是我国失业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贫苦程度深。中年下岗职工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较重,很多都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根据国家部2002年6月底的统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达299.3万人,占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的15.5%。
  (三)年龄偏高,文化层次较低。从年龄、性别和文化层次上看,他们大都是40岁上下的中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女性居多,其下岗待业人员比例一般在60%左右;学历低、文化素质差,再就业难度大。
  (四)相对剥夺感较强。一项以国企职工为研究对象的调查表明,强烈的不平衡感和失落感是国企职工的普遍心态。他们对自己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自我评价很高,但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却评价很低。国企职工的相对剥夺感实质上反映出他们对社会现实情况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一旦转化为行为,就会产生极强的破坏力,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三、我国下岗职工成因分析
  (一)下岗失业是经济体制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从1978年开始,我国进入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的充分就业体制,只要是适龄劳动者,都由国家统一分配,人民收入相对平均。这样的就业体制造成大量剩余劳动力以隐性失业的形式沉淀在各企业单位中,特别是国有企业。进入转型期后,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导致大批人员下岗失业;另一方面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这必然导致大量工人沦为失业人群。产业技术进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剧了市场竞争,一些经济效益差、科技含量低、管理不善的行业和企业日益衰落,也造成了大批人员下岗失业。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也是劳动力得以自由流动的重要条件。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与其他领域改革相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却明显滞后。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程度低,覆盖面狭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仅限于各公有制经济单位,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迅速发展,传统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越来越窄;其次,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社会保障职能多由企事业单位承担,不仅造成了广大职工对所属单位的严重依赖感,也给企事业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使之无法与非公有制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最后,尽管国家出台了“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等相应政策,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未得到落实。
  (三)下岗失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大部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文化素质过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导致他们沦为城市弱势群体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机构和自身能力的限制,占下岗职工比例最大的人员根本不能满足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近年来,虽然下岗人员再就业观念有些积极变化,多数下岗失业人员的竞争意识有所增强并开始将目光转向第三产业领域,但相当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仍偏爱国有、集体企业,自主创业观念比较薄弱,这在无形中为他们的再次就业设下了障碍。
  四、解决对策
  (一)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首先,要保持当前的经济增长速度不降低。按“十五”规划每年7%的经济增长速度计算,整个“十五”期间,就可解决4000万个的就业岗位。其次,充分发展第三产业,鼓励社区就业也是扩大就业的出路之一。据统计,2003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已达21809万人,比2000年净增1986万人。2003年在社区完成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占再就业人员总数的33%。目前,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的就业潜力很大,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可增加就业岗位85万个。再次,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也是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有8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来自中小企业。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尽快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今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外资企业将成为容纳过剩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尽快使这些企业的职工享受到社会保障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努力方向;落实“两个确保”,建设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尽快将所有失业人群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三)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综合素质成为解决失业问题的又一对策。以提高实用技能为中心,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转业和就业培训,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保证教学质量;切实转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观念,增强艰苦创业、自强自立意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同时,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关怀。从总体上看,弱势群体是一个心理脆弱的群体,他们自我调节能力差,受到挫折后往往容易心理失衡,严重的甚至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因此,政府要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的精神需求,给予他们适当的援助与关怀,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从而保证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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