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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24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7/7/2

作者

□文/张 平 罗元清

浏览次数

812 次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与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履行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的行为,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性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初始阶段,由于受审计经验、审计力量和审计经费等方面的限制,审计时间一般选择在领导干部离任期间,而且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样做虽然可以一次审计全过程,增强审计的威慑力,但却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实效性也大打折扣,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服务不够及时,同时还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的负担和难度,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许多地方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在离任之后进行的,所以,很难得到被审计对象的主动配合,使审计工作进行得步履维艰。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第一,审计队伍的建设不够理想,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都很有限,而且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也不够充分,存在着个别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的现象。
  第二,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法规尚不完善,同时审计任务又不断地增多,在边开展审计工作、边完善相关法规的情况下,难免会影响到审计质量。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较长,少则二三年,多则五年以上,其间财务会计人员时常发生变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因为后任会计人员对前任的工作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当然无法做到很好的配合,况且,若前任的工作存在问题,后任就更不愿意介入了,这势必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力量和审计经费严重不足。一方面审计人员不足,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专业审计人员只占总数的1/2左右,仅仅这些有限的审计力量,要完成上级指定的审计任务尚可,若再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显然人手紧缺,即使为赶速度而完成了任务,也势必会影响到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另一方面审计经费的严重不足,也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这就使审计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比如需要去外地核实情况而经费又不允许,审计效果自然会受到影响。总之,审计力量和审计经费不足问题急需解决。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评价难。经济责任泛指责任人应承担的全部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包括宏观和微观经济责任。从目前来看,能够站在宏观经济的高度来考核国民生产总值、劳动就业、物价与消费指数等经济指标的人才还很少,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大多为会计、审计专业人员,对计算机、金融和其他高新技术知识不甚了解,加之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在界定领导人员的宏观经济责任上,存在很大难度。此外,界定经济责任由谁来承担以及经济责任的边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经济责任属于集体行为,要将其具体分解到每个人头上,很难划分得清楚,而有些领导人员就从经济责任审计的这一不足之处入手,将自己的违规行为纳入集体行为之列,即使查出问题,也无法界定由谁来承担。
  二、解决对策
  (一)加强思想业务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要求质量高,执法严格,而且责任重大。如果没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是很难胜任这项工作的。要造就一批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素质审计队伍,必须进行基础素质教育,以保证和提高审计人员的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认真做好经济责任界定。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即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还有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和惯例。
  在审计评价的内容上,必须与审计事项的内容相一致,做到审查、核实、评价三个环节相互街接、口径一致,对非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以及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一般不做评价。另外,在界定经济责任时,要注意分清五种责任,即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应当坚持辩证地看问题,注重用数据说话,对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定论的,要以客观写实的方法将相关事项反映清楚。
  (三)注重审计方法,抓好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方法上,要切实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查与审计相结合、账内审查与账外调查相结合、审查经济效益指标与考核被审计者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相结合、专业审计与群众参与监督相结合、审计与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办理案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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