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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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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27期/市场贸易/正文

发布时间

2007/8/4

作者

□文/王文松

浏览次数

1122 次

洛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分析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增收。洛阳市作为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解决该市“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2006年洛阳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5.3万人,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提前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百万劳动力转移工程”目标。但从目前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任务还很艰巨。为了进一步推动洛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顺利实现洛阳“十一五”期间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必须深入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
  一、洛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
  (一)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从业性质上看,兼业性十分明显。农村转移的劳动力一般都保留着对本乡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经商外,农忙季节大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这种转移属亦工亦农间断性转移。据对全市六区、八县一市147个行政村的1470户农村住户调查,在2004年转移的劳动力中有70.1%的劳动力是兼业转移。
  (二)从性别年龄结构和工种性质上看,男性青壮年占比重大,体力劳动者居多。2005年男劳动力转移占当年转移总量的71%,符合劳动年龄的劳动力转移占92%,比重较上年略有上升。在转移劳动力从业构成上,从事体力劳动人员占72.3%,从事经商、技术管理的人员仅占11.8%。
  (三)从从业类别看,转移仍以第二产业为主,同时向第三产业转移的比重加大。2005年洛阳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当年转移人数的65.8%,仍是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但转移比重比上年的77.8%下降了12个百分点。转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当年转移的比重则上升了10.4个百分点。从转移劳动力内部从事的行业结构看,转向工业的比重为21.7%,转向建筑业的比重为35.1%,分别下降2.2和8.1个百分点;转向餐饮业和理发美容、修理等其他社会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2.2%,上升了10.7个百分点。
  (四)从转移流向上看,以本省为主,同时向省外转移的规模明显扩大。农民的转移流动在改革开放前主要是为了维持温饱和生存需要,流动是小范围的。而改革后农民的流动目的主要是追求脱贫致富,其流动的地域不断扩大,流动明显呈多元化。2004年农村劳动力省内转移占80%以上,居于主导地位,但流向省外甚至国外从业的劳动力也有较大增长。其中当年流向国内省外的劳动力0.8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87.1%,目前全市已有约10万以上的农民在省外就业。
  二、洛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大,增速加快。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中需要的劳动力数量逐渐减少,经济越发展,这一现象就会越突出。而新增的劳动力又大量沉淀在农业中,使得农业的人口剩余问题更加突出。1991年~2005年洛阳共新增农村劳动力95.36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新增加49.13万人,占新增劳动力的51.5%。2005年末洛阳农村劳均耕地为1.24亩,远低于全国劳均4.02亩和全省劳均2.32亩的水平。有效灌溉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重也很低,到2004年只有37.4%,同期全省是66.1%。由于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水平相对落后,洛阳农业能容纳的劳动力相对也较少。经测算,2005年洛阳农村劳动力剩余率超过了百分之四十,达到43.8%,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约为130万人。
  (二)较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直接影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较为困难,兼业比重大,就业结构层次低,主要是由于劳动力素质偏低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素质低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洛阳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中文盲、半文盲占9.4%,小学毕业占29.4%,初中文化程度占51.1%,高中及中专程度占9.1%,大专以上仅占1.1%。更为严重的是农村初、高中生学龄内辍学人数有不断上升趋势。二是劳动力专业技术能力低。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不多,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多数只适合从事以体力为主、技能较低的传统岗位。三是农民还未彻底摆脱自我服务、安土重迁的传统小农意识束缚。安于现状,缺乏市场经济思想和竞争意识,短期内迅速扭转这一局面难度很大。
  (三)劳动力转移的外部环境不够宽松,制约转移的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尚处于发展初期,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市场发育滞后,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生产要素流动和组合制度尚未完全形成。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外在环境不够宽松,还存在着对农民进城的各种隐性歧视政策。如农民工的医疗卫生保健、子女就学入托、权益保障及不断增多的就业办证收费项目,增加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求职风险。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缺乏积极有效地协调组织。由于洛阳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较大,与之配套的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劳务中介机构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单靠政府又很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全面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目前城乡两方面在统一协调组织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方面,工作还比较落后和被动,存在较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存在很大程度的盲目性。2004年洛阳农村转移的剩余劳动力中,通过政府部门有组织转移的占10.3%,通过亲友介绍转移的占28.9%,自发性按劳动力本身意图转移的占到60.8%。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大障碍。
  (五)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速度快,新增人口和就业空间矛盾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剩余和新劳动力的不断增加,与社会形成的就业空间难以对接,从而形成剩余人口不断增加、就业空间不断缩小的恶性循环。主要体现有三:一是作为农村主要就业途径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偏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就业容量将进一步下降;二是乡镇企业优势日渐退化,本身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发挥不出应有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三是城市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下岗人员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增大。城市就业多年实行的福利性就业政策造成了城市各企事业单位的冗员压力,加之城市新增劳动力,城市失业、待业人员逐年增加,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三、对策
  (一)从微观上讲,主要考虑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速形成县级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平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地区的就地转移。如偃师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已形成以发电、制鞋、保险柜为主要产品并具备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近期又引进资金80亿元建设钢铁基地及铅氧粉生产企业。目前,该县新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有效途径。二是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就业容量。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近两年,洛阳市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近30亿元,并在发展条件成熟的市县建设工业园区,为在小城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提供了前提条件。三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主要根源在于农村经济体制。为此,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洛阳地处豫西山区,近些年来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譬如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就是明显的例子。在退耕换林、退耕还牧、绿化秀美山川的总体战略指导下,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嵩县、栾川等山区县乡几年来发展种植了几十余万亩山萸肉、杜仲、天麻等中药材和果蔬基地。同时针对农副产品,加强集约经营,延长产业链条,在产品晾晒、烘干等加工技术方面提高档次,深挖市场,从而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四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流动市场。具体来说,就是要实行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就业管理体制,科学、规范地建立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为外来和本地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培训、代理等服务。同时,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和交流,开展各种劳务交流活动,以提高劳务输出的效益和质量。
  (二)从宏观上讲,主要由政府出面协调工作。一是搞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政府部门应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劳务输出的宣传和引导。譬如,各级政府可利用春节、五一、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务致富的观念,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大力支持民营中介组织发展。鼓励各有关部门、经济实体、群众团体和社区组织兴办劳务中介组织,放手发展民营职业中介组织,对新开办的中介组织,要在注册登记、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三是加强知识技能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素质。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较稳定的高层次、高报酬行业转移。这就要求我们的劳动和教育部门在努力加强农村成年劳动力就职培训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农村基础教育,使农村的年轻一代掌握从事二、三产业的基本技能,并使其具备城市文明的基本素质,也为自身高质量的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搞好各种服务,建立保障机制。搞好各种服务,主要是指有关部门要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务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譬如,各有关部门在办理身份证及婚育状况、健康状况等证明时,尽可能地降低各项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应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外出必需的小额贷款问题。建立保障机制主要是指加强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全方位地为农村劳务输出提供宽松环境。如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按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劳企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完善有利于农民进城就业定居的政策法规,让进城农民在购房、子女就学、户籍管理、劳动权益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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