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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在对控制权转移和公司治理的内涵作了界定的基础上,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和公司治理进行分析,之后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交互影响进行详细分析,论证控制权转移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及重要作用,并阐述公司内外部治理对控制权转移的影响。
一、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的内涵
(一)控制权转移。控制权是指对公司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的资源的控制和管理权利,Fama和Jensen(1983)定义公司控制权为支配公司资源的权利,包括雇用、解除高层管理者和设定他们报酬等权利。控制权转移与控制权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控制权的转移和交易形成了控制权市场,公司通过在控制权市场上收集具有控制权地位的股权或投票权,达到将目标公司控制权转移到己方的目的。控制权市场又称接管市场,Manne(1965)首次提出控制权市场这一概念,他指出,控制权市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和交易的场所,公司并购市场实际可以看成是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市场。
究竟是谁掌握着企业的控制权,关于控制权的主体理论界众说纷纭,胡天存和杨鸥(2004)的研究表明,除极少数的情况外,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第一大股东手中。控制权转移有多种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收购或代理权争夺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
(二)公司治理。Berle和Means(1932)在《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指出公司治理是由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他们认为公司控制者和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便是解决公司的控制者和所有者之间利益的不一致问题;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公司治理就是“安排各种手段以使公司资金的提供者可以以此保证自身能够获得投资收益”;Tirole(2001)则认为“公司治理的标准定义是指对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指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机制,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责关系从而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一个由主体、边界、范围、机制和功能以及结构和形式等多个因素构成的体系,以此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还包括债权人、政府、员工和社区等。公司治理又可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公司内部治理也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对经理层的约束与激励;公司外部治理是指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本文采用广义的公司治理。
二、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交互影响的逻辑基础
(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委托代理问题是随着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一个人或一些人(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决策权”。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泛指所有涉及非对称信息的授权,在这种授权中,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公司制企业中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便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利益不一致且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客观现实的不确定性,委托人很难直接观察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便会有减少努力程度、谋取私利、隐瞒信息等其他机会主义行为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些行为都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的根源,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理论是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如何使得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如何让经营者尽量采取增进所有者福利的行为,这正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实现控制权转移的一个重要条件便是委托—代理机制的存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便是公司控制权转移,控制权市场通过并购等途径能够使外部的管理者取代现有的经营者,这种因企业控制权转移带来的经营者被取代的威胁可以有效地约束经营者的行为,Manne指出,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因为无效率或代理问题而导致经营管理滞后的话,公司就可能被接管。
(二)基于契约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科斯(1937)首创的企业契约理论,该理论把企业看作是一系列合约的联结。科斯认为,企业的产生是由于企业比市场节约了交易费用,即“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省某些市场运行成本”。杨瑞龙和聂辉华(2006)认为契约理论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Holmstrom,1987)。按照Brousseau&Glachant(2002)的观点,契约理论包括:激励理论(incentive theory)、不完全契约理论(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the new institutional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
随着经济学家对于企业契约性质的认识逐步加深,Grossman&Hart(1986)和Hart&Moore(1990)的两篇奠基性论文开创了正式的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是契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由于未来是不确定的以及存在交易费用,而当事人又是有限理性,这使得签约双方无法对未来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的预测和描述,即使双方能够预见未来的各种情况,但是将这些情况清楚地写入契约,或者非常困难或者写入契约的成本很高,因而不能在一个初始合同中对这些状态的出现以及由此带来的行动做出详细的规定,即使能预测和描述这些状态,由于存在第三方(如法庭)的不可证实性,使合同的执行变得困难。
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完备的合约来解决,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契约仍然有回旋的余地,契约双方很容易利用这个空间谋取私利。因此,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在契约没有规定的新情况出现时,委托代理双方就必须重新谈判,以针对此种情况达成一个新契约。Grossman、Hart和Moore等学者认为,由于契约具有不完全性,因而必须有人拥有剩余控制权,以便在那些未被初始契约所规定的或然事件出现时,做出相应的决策。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要有效的解决在契约不完备时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问题,Hart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中将代理问题和契约的不完备性作为公司治理存在的条件和理论基础。
公司控制权转移与契约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控制权的分配是不完全契约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控制权是公司契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对公司的责任、权利及利益分配等诸多条款;公司契约决定和影响着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和转移。
(三)基于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Coase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被认为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此后经济学家基于Coase研究的基础上对产权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要代表人有Demsetz、Williamson、North、张五常等。Demsetz认为“所谓产权,是指自己或他人收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North指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Alchian则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通俗地说,产权也就是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英国学者Y•巴泽尔(1989)认为:“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产权有两种,一是完全契约定义的特定产权,二是不完全契约定义的剩余产权,特定产权的归属比较明确,而剩余产权则没有明确的归属,它包括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
根据产权理论的思路,公司治理实质上是一种明确产权关系的机制,如何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是公司治理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也就是产权结构,即公司内部各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对公司产权进行合理配置,明晰的产权结构才会不断促进形成均衡的所有权结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控制权与产权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控制权是主体对企业整体的控制,偏向于宏观层面;而产权是企业内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和关系,注重微观层面。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也有影响,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对于控制权转移的难易程度的影响巨大,企业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控制权转移具有内在约束和制约作用,这是控制权转移后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三、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交互影响分析
从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的相互关系的逻辑基础分析了之后,我们发现两者间的交互影响有其必然性。
(一)控制权转移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随之而来的控制权转移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权转移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它将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甚至造成管理层的变更。
控制权转移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控制权转移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是形成公司控制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外部的管理者通过公司收购、代理权争夺、转让及合并等多种交易方式战胜现有的管理者,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公司内部权力分配,从而调整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布局,不断改进公司治理效率。
控制权转移的存在是对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潜在“袭击者”的进入会对现有经营者构成威胁,控制权市场及控制权转移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控制权转移作为联结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治理机制,是公司改变治理结构、建立新的公司管理体系并逐步平衡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键因素。
(二)公司治理对控制权转移的影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最核心的一环,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是避免控制权转移的有效屏障,良好的公司内部治理有助于明确公司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充分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范与抵制“袭击者”的控制权转移企图。
公司外部治理中的控制权市场为控制权转移提供了广泛的外部环境,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压力,如果经营不善,公司有可能被其他管理者接管,这会促进现有经营者不断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外部接管者要想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便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保障了企业控制权的稳定性。
综上,控制权转移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它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人员行为,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公司治理的有效程度制约着控制权转移,有效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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