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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金融支持手段进行深入研究,希望对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金融支持和改革高校理财模式有一定的帮助。
一、利用资本市场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金融支持
资本市场是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等,其融通的资金主要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使用。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高等教育的发展如果能够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则对其优化资源配置、搞活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筹措建设资金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行教育股票。教育资金可以通过股票市场来筹集,其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这方面世界上已经有成功的经验。例如美国凤凰大学,这所营利大学在美国12个州设立了分校,目前是美国最大的私立大学。该校不但可以授予学位,开创了营利性高等学校授予学位的先例,而且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流通,通过股票市场获得办学经费,积累发展资金。
由于高等学校与一般盈利性企业的不同,教育股票的分红也应该有别于工商企业的股票股息。比如国家可以规定,教育股票分得的红利只能用于教育,或用于股票拥有者交纳学费、供其子女上学时缴纳学费、资助贫困青少年上学、创办教育机构、捐助教育机构等。这样,不但可以拓宽教育筹集经费的渠道,鼓励社会通过购买教育股票支援教育基本建设,而且可以为其子女接受教育储备学费。
(二)发行教育基金。基金是一种有特定用途和特定功能的资金,它既是一种融资手段,又是一种金融投资工具。
高等教育运用基金进行筹融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共同基金,又称投资基金,其职能是集中众多的零散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运作,投资收益由原有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高等教育设立和运用投资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或高校高科技产业,形成高校之间的一种互助金融形式,能够解决高校发展中的某些特殊需要;另一种基金是专项教育基金,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为发展教育事业募集的专项资金,是一种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方式。西方国家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基金会,其中相当多的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的发展,如美国的2600个基金会中,有28%的资金定向用于资助教育。近年来,由我国政府或学校自己出面,也成立了很多教育基金会。综合类的教育基金会有各地教育发展基金会、人民教育基金会,专业类的教育基金会有教师奖励基金、贫困学生奖贷基金、大学董事会基金等。这些基金会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发行教育债券。发行债券是市场经济下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社会经济组织筹措资金的有效形式。目前,我国高校主要通过从国家发行的国债收入中取得一部分国债项目资金进行筹资,资金有限。我国可以尝试推行弗里得曼倡导的“教育券制度”,为高等教育发展服务。
教育债券既是国家筹集教育经费的重要渠道,也是购买者对未来教育投资的储备。其运作方式是:政府将教育基金折成教育券,以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为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为其发放不同面额的教育券,再由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向学校支付教育券,学校凭借教育质量赢得教育券并向政府兑现。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发行:一是发行具有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即由国家教育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高等教育支出的专项债券,既能弥补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短缺,又能为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渠道。高等教育债券属于高信用等级债券,其相当高投资价值必然会受到资本市场的欢迎;二是发行企业债券性质的高等教育债券,即由高等学校为发行主体,面向社会发行类似企业债券性质的专项债券。其信誉等级比前者低,对发债学校的地位、实力等提出较高要求。学校应不断增强其自身实力和声誉,以提升债券的信用等级。
二、组建教育银行,为高等教育发展服务
教育银行能够集中和积聚教育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加速资金投资周转,协调教育储蓄的发展。它不仅通过向学生和办学者发放教育贷款,协调全社会教育消费,还可以通过加强对教育项目投入评估和项目实施监督,避免教育经费的浪费。我们可以采取开办教育储蓄、合理安排助学贷款及构建新型银校合作网络等形式完善教育银行的功能。
(一)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是个人在国家指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本人或他人在现在或将来接受教育为目的而办理的存款,并利用存款的本金或利息为受教育者支付教育费用。教育储蓄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有之。例如,加拿大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简称RESP),是一种旨在鼓励家长为子女将来上大学而提前进行储蓄或投资的方式。家长可将完税后的一部分个人收入拿到银行进行储蓄,或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购买政府债券,或投资到政府保证的项目(不得作高风险投资)。根据RESP的规定,进行储蓄或投资所获利息或红利可免交所得税。按照199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预算规定,每个家庭每年最多可按RESP为每个儿童存入4000加元,最长存款期限可为21年(即从婴儿至大学一年级)。因此,RESP吸引了许多家长为子女进行教育储蓄和投资,成为一种深受人们欢迎的储蓄方式。我国的教育储蓄是1999年9月1日工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率先推出,现在其他商业银行都办理该项储蓄。它是一种享受优惠利率、免征利息税的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方式。但是由于其范围小、期限短、限额低以及手续繁,在执行中却“叫好不叫座”。因此,我国教育储蓄应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二)合理安排助学贷款。我国在校贫困生数量多,贷款金额大,因此多年来助学贷款一直是困扰学校和银行的棘手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合理安排助学贷款,以减缓该问题为校银双方带来的压力:第一,扩大供给方数量,对分支机构下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提高审贷效率,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为贫困生提供生源地和高校所在地贷款。第二,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对各类不同情况的贫困生采取不同的借款上限、还款期限的贷款,并对未能及时还贷者实行恶意逃债、尚无还款能力等不同级别信贷管理。第三,设计提前还贷、利随本清、分次偿还、等额偿还、收入固定比例偿还等多种还款方式,并对从事国家亟须行业、特别服务等实行减免,从而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最后,银校共同签订一份贷款合作协议补充条款,约定双方共同承担学生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以此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三)强化配套服务,构建新型银校合作网络。银行可以抓住自身电子化发展的优势,采用贷款投放、代收学费、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手段,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增强学校对外的吸引力,提高后勤服务水平。首先,新型银校合作可以体现在资源方面的有效配给和合理利用。银行可以为学生电子化培训提供电子设备,而学校则通过为银行员工提供知识培训进行相应的补偿。其次,在风险可控、合规合法的前提下,银行可以根据各院校的特殊情况提供不同的信用品种,解决贷款的抵押担保难题。同时,应注意加强银行自身内部的二级联动,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满足高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最后,银行可以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和兴趣特点开发推广校园卡,并以此卡为学生提供代收学杂费、生活费等代理收付服务和异地汇兑免收手续费等优惠服务举措。银行的助学贷款也可以通过该卡发放和结算。
三、大力发展其他多种金融支持手段,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一)教育彩票。近年来,发行教育彩票是西方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美国有13个州部分或全部把彩票收入投入到教育中,从1790年到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利用博彩收入建立了50所大学、300所中小学和200所教堂。美国一流大学中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都曾得益于彩票收入。在我国,凡是公益性较强的事业都发行了彩票,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足球彩票。由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根据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我们也可以尝试以发行彩票的方式筹集高等教育发展所需资金。如果按每年发行100亿元教育彩票计算,50%用于奖金,15%用于发行成本,35%用于教育,一年可筹集35亿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这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的发展提供很大帮助。
(二)教育保险。教育保险是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为子女筹集教育费用的一种险种。近年来,尽管新加坡政府设立了教育储备基金,并表示将继续津贴国人教育费用,但众多孩子家长还是踊跃购买教育保单。特别是自新加坡联总英康保险公司推出保险计划以后,仅两年时间,保费总额达1200万新加坡元,主要原因是新加坡及世界各地的教育费用不断看涨。我国开办的教育保险业务范围较大、期限较长,即20岁至50岁的父母可以对满60天至14周岁(子女教育保险A)或17周岁(子女教育保险B)的孩子投保。教育保险还有有灾偿付、无灾储蓄的功能,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若遇意外事故而致残或不幸身亡,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因此,近年来教育保险保费在我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它已成为家庭投资的新选择。
(三)教育信托。教育信托是委托人将收益用于创办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设立奖学金、低息或无息助学贷款,资助课题研究,用于教师加薪、健康以及为青少年教育的社会服务提供经费。我国在《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曾提到应扶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和信托基金,但目前我国的教育信托仍不太理想。例如,2002年重庆国信推出教育信托,虽然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指出具有教育义务的居民将一定数量的信托资金委托给重庆国信进行集合管理和运用,重庆国信在信托原则下为其谋取最大的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作为受益人的部分教育费用来源,但由于没有明确表明未来资金运用投向,法律文件含混不清,致使产品虽推广已久,但收效甚微。因此,教育信托尚需完善。
(四)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投资开发商以自己的信用向银行取得贷款,并加上自己必要的开发资本,购建设备、房屋,然后整体交付或租赁给项目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营运期间以营运收入向投资人支付使用费,投资人以其收入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在高校还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上海“南汇大学城”、“松江大学城”的很多项目就采用这种方式。开发建设大学城在政府主导下由开发商统一开发建设,建成后整体长期固定租赁给大学,大学以其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使用费,使用若干年后,大学城的基础设施既可能转让给高校,也可能继续租赁,这种方式解决了大学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省去了大学基建管理环节,使学校可以集中精力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大学城内的后勤资源、公用设施能在校际之间共享,是实现高等教育短期高速发展的有效方式。■
注:本文是海南师范大学第四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HSJG0606《高等教育发展的金融支持与创新研究》的系列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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