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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成本是大家一直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成本是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耗用或者放弃的资源,所以人们为了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都在致力于研究怎样降低成本。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揭示一下成本在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功能。
一、社会上各种违规现象及动因分析
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调查期内涉及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共达75.5亿元。德勤一共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年报。其中德勤对科龙2002年年报和2004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对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在为科龙出具保留意见的2002年和2004年,其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均与科龙的现金流无关。也就是说,德勤没有发现上述高达数十亿的不正常现金流,认为科龙的现金流量是正常的。因此,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德勤的“科龙危机”。
2004年7月遭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岳阳恒立公司曾于2003年3月、7月和2004年1月三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深交所内部批评。但是,公司却未能吸取教训,仍继续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情节恶劣。证券专家认为,要提高“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立案调查”的实际作用,就必须提高其违规成本。
其实,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远不仅是在会计行业,在各行业都有发生。据《中国企业报》报道,北京市建筑企业必须为所有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不办,将会受到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据北京劳动保障局对15家外地建筑企业调查,每家企业每月为民工支付的保费将达到20万元。问题就出在这里,20万和1万谁多谁少?缴了要掏20万,不缴只掏1万。市场经济很多时候表现为一种见利忘义的经济,20万和1万,这种简单的账哪个建筑老板不会算?试问如果你是老板,你会选择哪一个?而且,不缴也未必就被查到。查不到,连1万元也省了。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种种社会不良现象归根到底就是因为违规成本过低,但是违规收益却很可观,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抱有投机思想的人就不惜违规,去获取高额的利润。因此,要想改变现有的状况,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就必须适当的提高各种违规现象的成本。实际上,只有当违规成本升至难以接受的时候,才可能有效遏制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从环境成本研究得出的启示
所谓环境成本是指某一主体在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造成的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以及为管理其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支出的防治成本总和。在环境成本研究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比我国起步早,研究成果也比较多。早在1995年美国就提出了一整套环境成本概念,对其国内企业的行为环境影响加以约束。而我国在这方面做得就不是很好。从下面的资料中我们就可以看出。
2003年中国消耗的原油占世界的7.4%,消耗的煤占世界的31%,消耗的铁矿石占世界的30%,消耗的钢材占世界的27%,消耗的氧化铝占世界的25%,消耗的水泥占世界的40%,但中国创造的GDP却不足4%。也就是说中国的GDP占世界4%,却消耗了相当于全球总产量30%的主要能源和原材料。
近年来,我国每年新建的建筑面积接近20亿平方米,新造汽车达到几百万辆。过去10多年间北京市居民的空调拥有量增加了约1000倍。大多数居民消费结构从以生存型为主过渡到以发展和享受型为主,生活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拉动了能源消费量的快速增长,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为此,政府有关部门亟须引入“能源环境成本”概念,利用价格、税收等市场信号,让高收入、高消费人群率先承担能源环境成本,作为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共享的补偿,为全社会选择合理生活方式做出示范。同时,作为企业也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无偿和无节制地开发自然资源,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而应追求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个目标的平衡发展。
如果我们强调环境成本,由于环境成本的存在,企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就会事前对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划,进而避免成本的发生。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降低生产生活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在现有的条件下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也可以称作成本的“功能”。
三、各种成本的存在保证了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现代成本的外延不断扩大,很多和成本相关的名词也频频出现,如法律成本、机会成本、违规成本、失信成本,还有我们上面所提到的环境成本,等等。这些名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符合了经济发展规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在选择自己的行为时,都会仔细权衡利弊、计算成本、趋利避害,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任何人可以避免支付行动的成本,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不计成本地做事,这就是理性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特点。
虽然人们对“机会成本”的定义多种多样,但是其核心内容就是,当我们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出一定的选择,那么我们所失去的利益就是我们所得到的利益机会成本。人们常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就是机会成本的生活化。正是因为机会成本的存在,我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都要进行详细考虑,以更有效的方式开发现有资源的价值,从而达到最大的利益。由此,我们不得不说,机会成本的存在,让我们的决策更加的理性化、有效化,从而实现我们的最大效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会对社会资源的节约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谓的“法律成本”,我们所说的不是国家在立法、执法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及所耗费的时间等资源的支出。而是指单位或个人在触犯法律后需要承担的经济或者民事责任,从而导致自己利益的一种损失。或者我们应该更加贴切的称之为“违规成本”。在本文的开始我们就列举了很多违规现象,并且分析了其动因,我们觉得提高违规成本可以降低违规现象的出现,这也可以说是成本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方面。
所谓“失信成本”,是指失信者因失信行为而付出的代价。失信成本主要包括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由于失信程度不同,行为人付出的代价也不同,一般以法律成本为最高。失信成本的高低与各国的文化传统、政治经济体制构成、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建设、信用制度等密切相关。我们知道“诚信”是人们交往的基础,一旦缺失了“诚信”我们的正常社会生活将无法继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矫治信用失常,优化信用环境,成为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任务。当前,导致经济生活中信用失常现象泛滥的原因固然很多,而失信成本偏低则是直接原因。由此可见,要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环境,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就必须着力提高失信成本。失信成本的提高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环境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
四、成本“功能论”
从有商品交换开始,人们就在研究如何降低成本,似乎成本的存在就是一种错误。但是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成本在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目前经济发展对能源和资源的压力,在保护环境、减少能耗、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说成本的存在是必要的,成本的功能是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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