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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31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7/10/8

作者

□文/钱 进

浏览次数

943 次

会计计量属性外延与国际趋同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新的计量属性,即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具体运用。这是对传统会计理念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会计计量所反应的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标准趋同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一、公允价值的本质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从定义来看,公允价值并非建立在时态基础之上,因而并不构成与历史成本的截然相反之势。比如,一项资产是按照公平的交易价格入账的,那么账面价值在交易发生时就是公允价值,同时又符合历史成本的定义,即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成本。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号就曾指出:“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公允价值”。若存在活跃市场,一般即以市价作为公允价值,考虑投入价值时公允价值体现为重置成本,考虑出售价值时公允价值则体现为现行市场价值;若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易找到相同资产或相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则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将粉墨登场,扮演公允价值。如此看来,公允价值的概念实际上已嵌入了多种计量属性而成为一种复合计量属性。
  市价是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体系的第一层次,成为公允价值的市价需具备两个条件——活跃市场和公平交易。某项独一无二的资产往往意味着不存在活跃市场,此时交易双方在公开市场上所达成的交易价格不能成为公允价值,并购市场上的公司并购价格,就属于这种情况。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应选取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市价,但应是对某项资产或负债最有利的价格,而不是对企业整体最有利的价格。此外,作为公允价值的市价不包括交易成本(如运费、安装费等)。活跃市场上的公平交易价格并非交易双方所决定的,而是市场参与者考虑某项资产或负债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后形成的共识,唯其如此才真正体现所谓“大家都认可”的公允之意。因此,公允价值有时也称公允市场。
  当活跃市场的公平交易价格不存在时,就需要求助于现值技术,但现值确定实在是说者容易做者难的一件事。公允价值常常因现值确定的主观随意性而被指缺乏可靠性,企业对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风险的判断可能是主观的,旁人甚至无从验证。换言之,采用现值确定公允价值仍然存在过大的弹性。不过因此指责公允价值不如历史成本可靠却不一定能成立。说历史成本更可靠,实际上是针对可靠性中的可验证性而言;但若究及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的“真实反映”,则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也许要超过历史成本。
  公允价值是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产物,并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发展其表现形式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实质的反映。公允价值是在一个公平交易市场上,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人们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竞价,从而消除了个别供给者或需求者的偏见。在公允价值的理念下,在编制报告日或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告中予以反映,使报告信息更加相关,对决策者更有用。
  二、公允价值的运用已具备适时的环境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2003年中央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向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已经确立。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在强化公司治理,提高运作透明度,治理违章行为,构建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中国证监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了上市和再融资的程序,颁发了大量的监管规章,加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舞弊查处力度;财政部加大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管检查;上市公司内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独立董事等的理性经济选择,为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构筑了“防火墙”;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甄别的能力也有所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逐步提高。此外,加入WTO以后,大量外国资本涌入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活跃,产生了数量众多、特征各异的衍生金融工具,如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等。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要求很少的净投资,历史成本对其无能为力,只有公允价值,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最佳的计量属性,对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公允价值是唯一的计量属性,使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必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会计准则普遍使用了公允价值计价的作法,国际上早已越过了“要不要用”现值和公允价值的争论阶段,而主要进入“如何运用”的阶段;国际上也丝毫没有因“安然事件”的出现,而延缓研究与采用现值和公允价值的进程。公允价值有深厚的十大理论基础,它符合经济收益概念、全面收益概念、现金流量制和市场价格会计假设、现代会计目标、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会计要素本质特征、未来会计确认的基础、现值和价值理念、计量观和净盈余理论以及财务报表的本原逻辑。公允价值的运用有效地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就投资性房地产来说,账面价值2000万元,如果市价涨到2亿元,会计上就应该反映2亿元,这样的信息才真实有效。如果仍然坚持在报表上显示2000万元,会计处理倒是简单了,但这种信息不仅不能帮助投资者进行决策分析,甚至还会误导。任何改革都不能因噎废食,会计改进也不例外,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
  公允价值的运用在我国已经历了实践的过程,1998年在颁布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使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2001年修订了会计准则限制使用“公允价值”。新准则体系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总结了前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在已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从而成为本次会计改革的一大亮点。
  三、公允价值的运用要体现“谨慎”原则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做了审慎的改进。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基本准则第四十三条中就明确提出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有关具体准则中,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都有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运用,只有在具备一定可靠性的基础上,才能使用公允价值,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因此,只有严格按准则实施,公允价值才会做到公允。
  再比如,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新准则规定了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两个前提条件:该项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商业实质是指,必须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新准则还规定在确定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损益的行为。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运用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公允价值不允许被滥用。
  公允价值的使用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它的发展有待于相关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譬如,公允价值是否只适用于投资资产(证券投资)的计量,而不适用于相关负债的计量?如果这样,那么它对那些严重依赖举债经营且拥有许多投资资产的企业意味着什么?投资资产应否包括应收抵押贷款?有关公允价值会计的准则是否仅适用于金融机构?如果这样,那么对于部分参与金融业务的多元化经营企业,其财务报告到底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还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仅仅将公允价值作为证券投资的计量基础有哪些利弊得失?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人为创造的收益均衡化对投资和信贷决策意味着什么?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而引起的价值波动是通过损益表反映,还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里?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公允价值会计方法的操作性如何?
  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价值会计方法的可操作性。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理财学对金融工具计量模型研究的日臻完善,会计界完全有能力解决公允价值会计的两个关键问题,公允价值会计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公允价值已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计量会计要素。这为我国的“会计”丰富了内涵。但是,在我国现有状况下,公允价值运用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以及一些理论问题,还值得我们在实践和运用过程中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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