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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32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7/11/2

作者

□文/张小燕

浏览次数

1347 次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然而,目前普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因而,探讨会计信息普遍失真的根本原因,寻求解决对策,显得尤为必要。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特征
  (一)应当做到如实反映。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会计对象进行反映,这种反映应该是如实和客观的,不能掺杂虚假成分。否则,会计信息便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
  (二)应当具备可核性。可核性的内涵是指同样一笔会计业务,不同的会计人员基本上应能得出相同的处理结论,其前提是会计信息具有可靠的原始凭证,并且会计信息的加工具有明确的、严格的规范。会计信息的可核性可以防止和纠正会计人员的个人偏向,从而进一步保证会计信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
  (三)应当具备中立性。中立性是指会计人员形成信息的过程和结果不能有特定的偏向,不能加以修饰以满足特定信息需求者的需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做到公正无偏,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提供真实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意志的会计信息。
  (四)应当具有可理解性。会计信息首先应该能够被各种信息需求者接受,然后才能在各种决策中发挥作用。会计信息应当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尽量避免晦涩难懂的会计术语。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
  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指人为捏造事实,篡改会计数据,为私利而编造假账、假表,或虚盈实亏,或假亏实盈,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其真实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和核算资料的失真。主要是指作为会计信息资料载体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失真。会计凭证失真出现在原始凭证上。例如,原始凭证不按规定要求填写,而以会计事项为基础,通过以夸大或缩小的方式来达到隐匿事实真相的目的;或伪造发票、收据,以谋取钱财。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失真除受到会计凭证失真影响之外,还大量存在伪造账簿,虚设会计科目,故意违反制度要求,采取不适当的计量方法,以及直接捏造、篡改会计报表数据,等等。
  (二)成本费用核算失真。企业出于利益机制驱动,往往把成本费用作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手段。为保证利润计算的准确性,我国财务与会计制度对成本和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标准都做了严格规定,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交利税的目的,就人为地加大成本费用,采用多提、多摊等手法,把不该列入成本费用的列入本期;而有的企业在难以完成本期规定的利润指标时,对本应列入本期的成本费用,该提的不提或少提,该摊的不摊或少摊,而将一些本该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款项计入产品成本中,最终造成成本数据失真。
  (三)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失真。主要是指企业资产账目价值已不能真正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占有数。其表现有:一些地方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管理混乱,大量资产流失或被吞噬,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有的企业拒不接受国家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失控,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资产计价过程中,某些主观假定的标准和方法,造成计价的伸缩性,使资产计价因人为的偏差而严重背离客观实际。
  (四)往来款项失真。这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拖欠、长期不清的往来款项。如许多已确认收不回来的债权,或已付不出去的债务,处于长期挂账,悬而不清的状态,但事实上却已不复存在;有些企业会计人员频繁更换,交接手续不健全,各种应收账款长期无人问津。
  (五)经营成果失真。指企业弄虚作假,钻政策和制度的空子,虚列收入,乱挤成本,乱列费用,在收入和收益上做手脚,编造假会计信息。
  (六)会计基础和会计程序紊乱而形成会计失真。突出表现为:会计人员不足或根本不设会计人员;账目混乱,账外设账,违章经营;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财务收支失控;少数会计人员知法犯法,走上经济犯罪道路。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方面的原因,如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微观方面的的原因,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诸多因素。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制度保障不健全。一是企业制度缺陷。目前我国企业大部分没有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易造成单位负责人独断专行,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客观条件,使会计人员沦为管理者造假的工具;二是会计准则不够完善。市场经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管理制度,而目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差,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了一些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部分法规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而且一些法律条文较粗,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监督和打击不力。
  (二)政绩观念过强,法制观念淡薄。部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为了在任期内出成绩,粉饰业绩、制造政绩,往往授意或暗示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来实现其不良动机。这种行为的根源是只求政绩,不顾财经纪律。
  (三)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素质低,不能辨别真伪,缺乏敏感性和分析能力,发生操作性、原理性错误。如乱用会计科目,随意改变账户对应关系,会计确认及计量工作混乱等;二是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现实中,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在工作中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不够。
  (四)会计工作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近几年,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审计的主力军,虽然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但从目前来看,其独立性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些独立性、原则性差的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见利忘义,不负责任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少数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为争取客户,无视职业道德标准,助长了会计信息失真。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必须标、本兼治,双管齐下。从外部要净化会计环境,强化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对严重的人和事件,要严肃处理。从内部要从经营管理抓起,抓好源头,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强化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标本兼治。
  (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法制监管。首先,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不断修改、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法规,并对违法行为规定明确、具体的惩治措施,同时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因使用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明确造假单位、中介机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赔偿责任和比例,以便受害人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其次,加大惩罚和执法力度,重点处罚相关责任人;第三,规范中介机构行为。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督,对知情不报或参与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中介机构,除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及经济处罚外,该取缔的要予以取缔,相关人员一定时间内甚至终生不得继续从事原有职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事务所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其协助制止造假行为。
  (二)明确管理当局者的责任。会计信息失真相当一部分原因来自管理当局者。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源头”抓起。一是加强管理当局者的诚信意识、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以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此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发展;二是明确管理当局者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强化其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三是加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尤其是追究指使、胁迫、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者的法律责任,要让造假者从各方面都受到损失,让人们感到造假得不偿失,增强管理当局的责任意识。
  (三)完善会计工作社会监督体系,增强会计监督的全面性和权威性。主要是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尽快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企业的会计行为、财务行为、纳税行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监督,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素质,做到实事求是,绝不出具不实的验证报告。从法律的角度杜绝经济主体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及其他各利益关系的利益,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验证的法律责任,对不负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等等。
  (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遵守职业道德,不做假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二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及较高业务水平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又一重要保证。
  总之,要从根本上搞好经济就必须抓好财务工作,而做好财务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即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这就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相互配合,消灭会计信息失真这一不良现象,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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