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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以放松管制为特征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金融业务创新得以迅速发展,并有力地促进了金融业经营效率的提高。但同时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银行倒闭浪潮和金融危机风云迭起,严重影响各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在积极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有效规避风险,已成为各国金融发展和监管的重点。
一、我国金融创新发展趋势
加入WTO以来,我国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发展高速期,且正逐步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微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将为金融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技术进步和技术应用上的高速度,使金融机构的服务形态、业务结构和运营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银行概念从实体银行向虚拟银行方向渐进。为了获取高度电子化水平所带来的高效率、高盈利,国内金融机构也必然更加注重加速科技进步,加速金融创新,实现经营的跨越式发展。
(二)金融业务创新将加剧行业内部的竞争。随着金融业务的全面放开,行业竞争的焦点将日趋白日化。为了在竞争中获取优势,各家金融机构必然积极推出各类金融创新业务,尽量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金融消费需求,抢占市场份额。外资金融机构由于经营历史久远、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可能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占据一定先机,但为了在竞争中获取优势,国内金融机构也将在国外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示范效应的带动下迅速跟进,从而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深化发展。
(三)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将扩大金融创新的业务范围。目前,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已基本实现自由化,存贷款利率的自由化进程也在加快,利率的全面自由化正逐步实现。为了规避利率风险,与利率相关的金融业务创新必将应运而生,如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浮动利率抵押贷款、背靠背贷款以及可实现储蓄收益最大化的现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技术等。另一方面,为了改变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一直较高的局面,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业务创新领域。作为国际金融业务较为流行的方式,资产证券化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银行业改革,使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优化不再是仅仅依靠债转股或出售不良资产等单一手段。此外,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国内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同时,将面临更多、更直接的国际市场风险,对规避市场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如商品期货、外汇期货、汇率期权、远期外汇交易等,必然产生日益强大的需求;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及其与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会引发对汇率、货币衍生工具以及互换交易的需求;为完善国内股票市场,引进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也是现实需求。
(四)混业经营趋势正不断增强。我国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介入和国内金融市场垄断格局的打破,各金融机构为提高竞争力、拓展生存空间,必将通过业务创新规避或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对国内金融机构而言,通过银行、证券、保险之间战略结盟的合作方式将会进一步深化;对外资金融机构而言,虽然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按中国金融法规必须从事严格的分业经营,但可以通过设在国外的母公司实现混业经营。由于规避管制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动因,各类合法的金融创新手段不断涌现,必将使得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二、金融创新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
金融创新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新金融工具的涌现和新市场的形成,提高了金融市场执行各种功能的效率;另一方面金融业竞争的加剧,使各种金融机构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也给金融监管制造了更多困境。
(一)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金融创新措施的推出,不仅满足了各种类型的金融客户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而且拓宽了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收入。同时,使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使金融机构组织和运用资金的能力大大提高,资产总额大幅度增长。金融机构筹资能力的增强,为扩大放款和投资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收入,提高盈利能力,也创造了条件。
(二)金融创新促进了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一是金融创新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国内金融市场或某一国际金融市场面世之后,交易规模急剧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场拓展,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及投资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大体趋同,从而促进了各个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套利套汇活动同时涉及到不同市场和多种货币,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作用。三是有些创新金融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比如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交易,这种涉及多个市场的创新金融工具的产生和发展,就是对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做出的具体贡献。
(三)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监管的困难。在金融机构管理方面,金融监管通常针对的是特定类型的金融机构,但金融创新消除了各类金融机构间的区别,也模糊了金融机构业务与资本市场工具的界限,这就使得金融监管无放矢之的;在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方面,金融创新工具所产生的新的风险,往往很难鉴别和度量,对监管中的风险测评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监管力度方面,由于金融创新所导致的表外业务大量增加,使银行业务的透明度大大下降,削弱了管理当局对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督能力。
(四)金融创新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力。一国货币政策通常有三条实现途径:公开市场业务、贴现机制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创新不同程度地削弱了这些政策工具的效力。对于公开市场业务,高流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大量涌现增强了市场的投机性,当央行准备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影响市场价格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时,市场上的投机资金就会有所预见并抢先采取行动,从而使央行达不到预期目的;对于贴现机制,金融创新中出现的境外货币市场,会削弱央行作为“最后贷款者”的地位,也使其利率调整起不到预期作用;对于存款准备金率,由于金融机构通过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工具筹集的资金不是存款,因而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这就增强了这部分资金派生存款的能力,从而削弱了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
(五)金融创新增大了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由于部分创新金融工具,如衍生交易工具,具有高投机性,可以以小搏大,赚取投机利润,于是规模庞大的投机游资脱离了现实社会再生产过程徘徊、滞留在金融衍生市场,使社会的虚拟资本规模不断放大,金融泡沫增加。而金融创新引致的金融市场一体化,使不同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市场之间的依存度大大增强,其虽然促进了国际经贸关系和国际金融活动的发展,但同时也造就了金融风险的国际传递机制,一旦某一国家金融运行中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便会累及其他国家或整个国际金融业,甚至酿成全球的金融系统性风险。
三、应对金融创新风险策略思考
(一)加快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先进的业务运行机制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完善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其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审慎性。
(二)引导金融创新循序渐进。国家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我国金融创新活动的指导和协调,明确我国金融创新的长期目标,制定相应金融创新制度;要利用市场需求来检验各种创新业务,只有能够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效率,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金融创新才能得到开发和推广;为避免有些金融创新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还须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设计风险预警方案,以备不测;对一些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发展条件、投机性极大的金融创新,应该审慎发展。
(三)加强金融监管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首先,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抓紧制定尚处于空白的金融法律制度,并提高法律法规的建设前瞻性和长远性,加大法律手段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以便适应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需要。其次,要转变金融监管模式,实现从管制为主转向监督为主的转变,把国内商业银行的创新与违规经营区分开来。同时,要强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理顺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体制,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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