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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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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35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7/12/1

作者

□文/高中前 宋岩松

浏览次数

1050 次

政府审计舞弊经济学分析
  自1983年颁布实施政府审计制度伊始,政府审计就如何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以及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率进行着不懈的探索,对我国2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政府审计部门在其从事的国有资本监督工作中,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究其原因,除了我国政府审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外,政府审计部门及人员的舞弊行为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何杜绝政府审计舞弊现象的产生,进一步提高政府审计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已成为社会公众以及理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一、政府审计舞弊现象的生成——基于信息经济学的分析
  信息不对称是审计产生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审计风险的原因。根据信息不对称发生的范围不同,我们可以将它分为信息的外部不对称和信息的内部不对称。
  (一)信息的外部不对称。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这种委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出现,使得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对称,于是审计作为弥补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手段和方法出现了。在现实生活中,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披露往往过于片面,甚至是虚假伪造的,这就造成了信息的外部不对称。
  (二)信息的内部不对称。审计人员是政府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每个审计人员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反馈给审计部门。由此可知,审计部门并不是被审计单位信息的第一掌握者,他必须通过一线的审计人员来获取和被审计部门相关的信息。基于这种关系,审计人员则成为掌握优势信息的代理人。在现实的工作中,审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摒弃职业道德而与经营者相勾结、共同向出资者寻租并分享“租金”的人员。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信息的内部不对称就产生了。
  二、政府审计舞弊现象的博弈分析
  (一)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博弈分析。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现假定在某次国家审计工作中,国家审计人员对国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策略集为(尽责,不尽责)。审计人员如果工作尽力负责,那么它所付出的成本为C;若不尽责,则成本为0。被审计单位的策略集为(尽责,违规),如果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尽职尽责,则个人收益为P1;反之,如果相关负责人谋取个人私利,则收益为P0(一般情况下,P1<P0,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参与舞弊的原因之一)。另外,我们假定审计人员工资收入为W,P2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进行贿赂的数额,a为审计舞弊现行被发现的概率,一旦审计舞弊行为被发现,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非但得不到受益,还要按各自受益的K倍被处以罚金。双方博弈的战略表达式为:





  由于当前“舞弊收益”远大于“舞弊成本”,被审计单位舞弊成风,对虚假审计报告的需求也就应运而生。由图1可知,纳什均衡的矩阵可以通过对审计舞弊现行被发现的概率a,以及惩罚倍数K来控制。如果a>C/W,而且(a+aK)>(P2+C)/(W+P2),则(尽责,尽责)就是纳什均衡,此时也是最理想的均衡状态;另外,如果相关部门的处罚措施越严厉,即K越大,审计人员越不可能选择舞弊,或者是使W足够高,那么,对参与舞弊的审计人员的处罚aW就越大,(1-aW)<(W-C)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人员选择不舞弊的概率就越高。
  (二)审计单位与审计委托人之间的博弈分析。在审计单位与审计委托人(国家)之间的博弈中,假设国家审计单位独立审计,其正常收入为W,委托人所得收益与W正相关,为W乘以某个系数I,委托人检查(假设其概率为y)将支付追加成本C1,同时审计单位承担追加成本iC1;若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其可获得贿赂收入P2,此时委托人发生aW的损失,委托人检查可获得uaW的赔偿,其中I,i,u,a均为系数,表明所有的收益和损失由于传递成本不可能由该博弈方全部获得。双方博弈的战略表达式为:





  根据上述博弈矩阵可以得出,国家审计部门选择舞弊的效用函数为:U=y×(W-uaW+P2-iC1)+(1-y)×(W+P2),即uaW与U反方向变化,当uaW减少时,U增加。因此,审计委托人可以通过增加对审计部门的惩处力度来减少审计舞弊现象的发生。另外,审计部门的贿赂收入P2与U呈正向变动,所以,减少审计部门因参与舞弊所得到的利益也可以有效地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政府审计舞弊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分析
  政府审计舞弊并非单方的行为,它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社会公众、国家审计机关和拥有国有资产的被审计单位。
  (一)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影响。国有资本的审计依靠的是政府的审计部门,政府审计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先导,一旦政府审计的声誉遭到破坏,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就会产生疑问,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从而使得整个审计界陷入诚信危机。
  (二)对社会的影响。由于审计失败,代理人有条件和可能利用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损害委托人的行动;同时,由于审计失败,处于企业外部的委托人,常常不能有效地鉴定信息的供给质量,使代理人可能会利用虚假的信息“欺骗”委托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
  (三)对拥有国有资产单位的影响。审计舞弊所产生的虚假审计报告隐藏了存在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弊端,这就使得各种业绩指标失去了与经营者履行经管责任之间的相关性,持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单位代表更加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个人在职期间的业绩。这种体制就使得国有企业中各种弊端越来越严重,最后不得不走向破产清算的绝境。
  四、根治政府审计舞弊现象的对策
  (一)制定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政府审计准则。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一些别有用心的审计人员得以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参与审计舞弊并逃脱惩罚。因此,健全政府审计准则,对于防范舞弊、净化政府审计环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审计人员的素质对于政府审计工作能否公正、有效地开展至关重要。要提高政府审计的效率,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这里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素质。
  (三)引入声誉处罚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本文的博弈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审计单位舞弊被发现后的违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声誉损失成本)越大时,审计舞弊的期望收益就会越小。因此,政府部门的惩罚力度越大,审计人员参与舞弊的几率越小。同时,参与舞弊的审计人员一旦被揭露出来,其在社会上的声誉就会急剧下降,很有可能导致其以后无法再从事审计工作,这种损失要远远大于他所获得的舞弊收益,在这种处罚机制下,大多数审计人员都会对舞弊望而却步,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舞弊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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