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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39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8/2/3

作者

□文/赵 珺

浏览次数

6212 次

会计职业道德滑坡与重塑
  随着我国加入WTO,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塑会计职业道德,已成为事关我国经济改革目标能否实现的头等大事。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体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是在会计工作中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它不仅是衡量会计人员道德品质的准绳,同时也是衡量一个会计道德品质的准绳,同时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会计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公德相比,具有职业性、从属性、稳定性、实用性和具体性等特点。
  二、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现状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而恰恰在这一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造成大面积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在会计原则、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科目使用,以及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上弄虚作假、掩盖问题、欺骗单位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例如,1998年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一案,就是在公司领导人的授意之后,由财务部陈哨兵具体组织实施的,他们将折旧方法改为直线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虚报利润10,805万元,使得红光股票得以上市。
  (二)不熟悉法规,遵纪守法意识淡薄。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他们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就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认为不存在职业道德规范,只是在人们的信念之中才有。有的认为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但不知道在哪里规定的。更有甚者,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概念,这是对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扭曲。
  (三)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拖拖拉拉,频于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足。另外,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账账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在不少单位是司空见惯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建设要求。
  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成因
  (一)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会计人员在作出违法违纪行为时,一般都在职权范围之内,又出于主观故意,反映出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其形成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受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被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包括会计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另一方面与教育不到位也有关系。在会计大中专学历教育中,不重视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后继教育规定中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实际道德培训很少。
  (二)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会计人员在单位对单位负责人地位上的从属性,也就带来其职业道德作用上的从属性。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中,他们同独立、公正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同,没有在单位之外、之上的独立执业地位,他们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之下。当前普遍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没有受到指使、强令,他们自己是不会主动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如,国内闻名的“琼民源案”,在1996年的年度报告中虚构利润5.4亿元,就是在“琼民源案”董事长马玉和的直接指使和策划下做出的。在一定程度上讲,会计人员表现出的不良职业道德,正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门以一节的篇幅,明确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条款,实现了在会计规章中使会计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单独成文和单独规范。
   四、重塑会计职业道德
    (一)大力加强会计人员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育的内容应不限于知识的传播,还应包括业务能力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在职教育和函授教育也应包括职业道德观念的完善。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根据职业道德标准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系统教育。另外,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完全是自发的,还必须从外部灌输,要紧紧抓住影响会计人员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学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实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质、德化于社会,使会计人员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该做。
  (二)切实加强对会计人员的领导。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是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工作、学习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道德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思想工作有血有肉;单位负责人自身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不为利益所动,不为官位所趋,要求他们严格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操作。
  (三)完善会计职道德奖惩机制。一是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监管组织的建立根据我国的实际分两步走。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首先在中国会计学会下组建会计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一步近期相对容易做到。其次由权威性较高的中国会计协会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二是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制度。建议结合会计证年终检查,对全国的持证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对在各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证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努力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和规章制度。要加大《会计法》、《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等法律的执法力度,对造成严重危害的会计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要吊销,该给予行政处分的要给予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职业行为守则,把思想引导与得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充分体现相关的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严格考核和奖惩,确保各种行政规章及道德守则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把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高度概括地写进了法律条款,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我们借此东风,深入地讨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真正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具体的,该体系中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如图1所示。(图1)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和主导,是规范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对规范体系其他层次的内容具有指导作用。会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是规范体系的中心和主干部分,是对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并对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指南具有指导作用。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指南是依据基本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的会计职业行为所提出的具体做法和具体要求,行为指南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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