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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面对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传统“小生产、大市场”的农业生产模式必将受到极大的挑战,一家一户的农民如何发挥自己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主体的作用?如何使自己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充分享有由发展带来的好处?党的十七大报告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从“实现农业现代化”到“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现代化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早在1964年我党就针对当时落后的生产力现状,提出了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但那时的农业现代化是停留在农业生产业的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水利化这一层面,是与工业、科技等现代化并行的目标之一。由于当时农业还承担着为工业积累资金的任务,因此存在着较大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上的剪刀差。而农业的现代化本身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农产品剪刀差的存在抽走了大量资金,使得现代农业建设实质上处于缓慢前行的状态。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传统的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和计划经济模式开始转变,家庭联产承包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制度的转型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飞跃式的大发展。紧随其后的市场化改革,农业经营管理理念、新型现代工程生物技术等的逐步应用,出现了生态农业、可持续农业、集约型农业等模式,带来了农业现代化内涵丰富的同时,也使现代农业的特征开始清晰起来。特别是党中央取消农业税,实施新农村建设,建立财政支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以后,理论界关于现代农业的研究更是丰富起来。2007年1月29日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首次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正式把“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变为“发展现代农业”。那么,现代农业的特征主要有哪些呢?
首先,生产经营的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农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市场成为农业经济运行的载体,以产业化的方式经营农业。现代农业立足于整个社会来配置资源,提高了生产组织效率,以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产品市场有效率的动态平衡。这就使得现代农业不仅仅是种植、养殖与加工销售,也不仅仅是产前、产中与产后,它实际上贯穿了一二三产业,农业生产与流通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推进现代农业,必须建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
其次,生产方式的机械化、科学化。现代农业生产开始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中大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从而降低劳动的体力强度,提高劳动效率。机械化的背后是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包括选种、育秧、耕地、播种、施肥、除草、灌溉、收割、脱粒、烘干、仓储、加工、包装、运输等,从种植到餐桌的各个环节中,大量的科技成果被广泛应用,从而收到提高产品产量、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证食用安全的效果。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先进科技不断注入农业的过程,不断完善农业的基础科研、应用科研及推广体系,不断提高科技对增产贡献率的过程。科学技术的引入使农业把增产的基点转到挖掘内部潜力、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综合效益的轨道,农业增长开始由传统粗放式增长转变为现代集约式增长。
再次,生产主体的现代化、智能化。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先进的生产工具靠人去创造,先进的科学技术靠人去摸索,先进的管理经验靠人去总结,先进的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靠人去应用。无论是增长方式的转变,还是生产绩效的提高,都是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得以实现的。在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引导农民克服小农思想,消除封建迷信、保守狭隘等落后的传统观念意识,实现价值观念、文化素质、生产技能、生活方式转变,确立自主、竞争、效率、民主、参与、开拓、创新等现代意识,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既是农业现代化既定目标实现的保证,同时也是实现农业长期发展的保证。
可以看出,现代农业的建设过程既是农业体系现代化的过程,又是农业生产主体现代化的过程;既是农业物质生产本身现代化的过程,又是工业生产、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共同作用于农业生产的过程;既是农业生产效益提升的过程,又是农民收益提升的过程。从实现“农业现代化”到“发展现代农业”提法的转变,表明我国开始更加注重现代农业建设的过程、结果和质量,以及这些质变给亿万农民带来的切实的福祉。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通过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过程。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反映了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一)发展现代农业要立足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手段仍很落后,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面积正在持续减少,水资源的短缺与农业基础设施的年久失修等问题,我国农业生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业生产的三大矛盾仍然困扰着我国农业的发展。
1、“小生产、大市场”引起的农产品供求矛盾。由于我国均田制的制度设计,农户单独生产决策造成生产的农产品单一、数量少、成本较高。目前全国共有2.4亿多个农户,平均每户只有0.42公顷的耕地,而且一个农户要经营多种农产品,在纯农业经营户当中,生产一两种产品的农户只占总数的13.2%,生产三四种产品的占28.8%,有58%的农户生产5种以上农产品。众多的缺乏组织的农户面对的是近乎超竞争状态的农产品市场。从1985年至今,由农产品供求失衡引起的“卖难”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国农业的发展。每次“卖难”发生之后,就是该农产品数量的大幅减少,以及价格的大幅上扬。“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使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降与农业持续稳定增长需要之间的矛盾。受资源条件限制,我国人均耕地、淡水等自然资源数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之“六五”至“八五”期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原有基础设施老化,农业基础设施供给明显不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农业用地面积不断减少,靠增加土地自然资源投入来增加农产品产出的余地已经越来越小。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处于持续较快增长阶段。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大量农产品生产者逐步转变为农产品消费者,整个国家的人均农产品消费量也将显著增加。农业生产依靠自身粗放增长已经不能满足我国人口、经济增长的需要。
3、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与城乡差距持续拉大之间的矛盾。人口数量多、农村人口比重高是我国的一大国情,改变这样的国情将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历史进程。虽然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受资源约束及发展阶段影响,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正在逐步减少。农民收入增加的难度加大,城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拉大,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使农民收入有大幅度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有赖于对传统农业的改造。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阶段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时期,而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则直接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如果农业现代化搞不上去,不仅会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势必会拖工业化、城镇化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后腿。只有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才能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基于这样的背景,应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作用,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共同约定的章程规定组成的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新型互助性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各种专业协会、技术研究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现代农业的作用主要体现为: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保障现代农业的长远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得到实惠,即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形式,家庭经营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最有效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农业已经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是满足了这一点,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农户与合作组织在组织内部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自我服务,特别是一些一体化的合作组织集产、加、销于一体,通过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把外部经济内在化,农民节约了交易成本的同时,还可利用合同契约、按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机制,得到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利润增值部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进行,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的市场化、产业化。农业生产的特点,造成了农民不仅面临着自然风险,更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解决了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这一难题。在自愿联合基础上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降低了信息收集成本,避免了由于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市场风险,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合作组织利用其规模和资金优势,通过自建或者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实现由生产领域向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延伸,形成了一体化的经营服务实体,提高了农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水平,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基础。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机械化、科学化。通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联合社,对各地的农业生产进行整合与分析,从宏观上把握农产品的数量和结构比重,使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的风险大大减少,使得农户愿意进行专业化生产,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进而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同时,通过合作组织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农民可以不断按市场需求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改善和提高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先进农业技术的扩散和传播,促进产业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此外,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组织,有助于把国际通用的农业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全面引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促进农业生产安全的落实,引导现代农业朝着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利于农民素质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合作组织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培训教育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引导、示范农民认识、接受新技术、新方法,通过实实在在的市场课堂,教育农民契约意识、信誉观念,使农民接受市场的有关规则。这些都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农民素质,实现价值观念、文化素质、生产技能、生活方式转变,确立自主、竞争、效率、民主、参与、开拓、创新等现代意识,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农业产业自立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长远的保证,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若干建议
随着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的实施,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精神的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必将迎来一个新的高潮。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便利。从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立和发展初期,更离不开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关键在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干预专业合作组织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及时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方面给予一些支持,各级政府可从财政支农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专用基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工环节的技术改造和流通环节的基础设施等各种项目资金补贴或贷款贴息,避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资金短缺而难以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农业合作组织因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需要用电、用地、用水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予以照顾。对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参与农业龙头企业评选,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开发种养业、加工业等免征或降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增值税、营业税及有关所得税、调节税等,放宽农产品出口政策限制,提高其利润水平。还可允许有一定出口创汇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其次,健全合作组织章程,规范合作组织的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着对农民吸引力小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合作组织运作不规范有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照对内以无偿或低偿服务为主,对外按市场原则开展经营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创新经营机制。在制定规范的合作组织章程和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共同管理、相互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经营管理作到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规范有序。要严格限制合作社股金比例,避免一股独大现象的出现;要提高社员民主意识,避免有章不循、独断专行、社内决策少数人说了算,更应避免损害社员利益、损害合作组织发展事件的发生。
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坚持按照会员惠顾制原则的前提下,建立起“按贡献付酬”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机制。对于组织成员实行按同合作组织交易额返利为主;对于合作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可实行资本报酬原则,借鉴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组织和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规定参与的成员都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使其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形成较好的产权约束机制;对于合作组织管理层人员则根据其工作业绩给付报酬。分配时要严格执行合作组织的分配规章,充分体现民主在利益实现机制中的作用。具体标准可根据协会的经营业绩,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在具体分配时应注意兼顾合作组织发展和社员利益的两个方面。
第三,加强对合作组织发展所需人才的培养,促进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合作组织方面人才的缺乏是合作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应广泛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要让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民社员充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价值理念及民主的管理方式。有关部门可在科技咨询、指导、培训管理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高等院校、职能部门、科研单位、企业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鼓励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与农民联合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同时,鼓励现职农技推广人员受聘或停薪留职参加专业合作组织,其身份和工资福利不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在合作组织正常成长后,政府应逐步减小对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让合作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中壮大。
第四,以现代农业发展为契机,引导合作组织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随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业,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政策的落实,农业过剩的劳动力将逐渐被转移到城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效益将逐渐显现,工业对农业注入的现代生产要素也将越来越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现代农业发展为契机,从农产品的深加工和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合作组织自己的经营实体,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纵向一体化。积极引进经营方面的人才,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增加产品销售渠道;通过合作组织间的联合,壮大合作组织的实力,提高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地位。要体现出“专业”两个字的特点,通过对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全方位服务,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和市场前景,既立足于本地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又立足于市场需求有发展潜力的产品,实现在无差别的传统农产品市场上,利用合作组织的力量在产品营销、加工等环节,多打绿色牌、营销牌、品牌,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形成,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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