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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以高于GDP增长近两倍的速度不断发展,产业规模和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二。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区域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已占全国比重80%,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龙头,辐射周边,带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及局势发展格局已初步确立。
一、环渤海经济圈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现状
(一)“环渤海经济圈”基本概况。环渤海经济圈就是指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同时延伸辐射到山西、辽宁、山东以及内蒙古中东部,面积约占全国的13.31%,人口约占全国的22.2%。环渤海地区的海岸线绵延5,800km,60多个港口星罗棋布,其经济总量和对外贸易占到全国的1/4,内陆腹地涉及十几个省区市,其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60%,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40%,在全国经济整体格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成为我国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出口总额跻身世界前两位。2002~2006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43%,占全球的比重已超过10%。计算机、手机等产品的出口量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全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基地。2006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2,815亿美元,是2002年的4倍多,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29%。2007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3,478.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3.6%。
环渤海经济圈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条件,雄厚的科研基础,区域内移动通信、航空航天和集成电路产业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该地区大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其出口呈上升趋势且涨幅明显。北京2007年前三季度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401.2亿元,增长21.7%,占全市GDP的21.8%,2007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30.9%;天津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54.3亿美元,增长23.7%;山东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4,775.05亿元,同比增长37.94%;河北2007年上半年出口3.6亿美元,增长87%;辽宁2007年1~11月高技术产业产值236.5亿元,增长30.14%。
二、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的优势条件
1、区位优势。环渤海经济圈是东北、华北和西北内陆地区进入太平洋的出海口,也是我国参与东北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重要门户,本区几个枢纽港是亚欧大陆桥东端的起点。环渤海地区是全国交通网络密度最高的地区,港口、铁路、公路密度均为全国第一。便捷的交通通讯设施,已使这一地区形成以港口为中心的立体交通网络,将华北、西北、东北和华东部分地区紧密地联系起来。
2、人才、科技资源优势。与我国其他两大区域经济圈相比,环渤海经济圈核心城市北京及天津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人员储备等优势明显,两地有包括21所211工程高校在内的100多所高校,数百所科研院所,两院院士近700人,其科研、教学、管理、规划、设计等机构一应俱全。2001~2006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奖的8人中,有7人来自北京。2007年北京有6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共11项)。中关村已引入跨国公司和中央大型企业研发机构70余家。中央院所三分之一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近一半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在京落户,国家科研项目的三分之一左右由在京单位承担。这一区域难得的智力优势无疑是充分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雄厚保证。
3、原有对外开放布局及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优势。依托区域内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便利的港口条件,新兴的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经济等高科技产业迅猛发展。以方圆100km2的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和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力量,有力地带动了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甚至我国科技经济一体化和进入国际科技市场竞争的一支强大生力军。
天津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电子通讯、食品、机械、生物医药四大支柱产业,经济实力日益高速发展壮大,在全国开发区中名列前茅,成为“滨海新区”的龙头和天津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北京以海淀园和亦庄园为核心的产业布局“两极”格局已进一步显现,其中海淀园以高技术服务业为特点,亦庄园则以高技术制造业为特点,两大园区占中关村科技园区总量约75%。200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总数达到了106家(境外53家),IPO融资总额近1,000亿元。200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的1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有5项落户北京,环渤海地区的区位、交通、科技、人才及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优势,决定了这一地区具备了较高的科技投入及产出能力,这一切都为该地区向高科技领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的制约因素
1、经济一体化程度低,产业关联度不高。在长江、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内,产业关联度较强。而环渤海地区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导致各城市各自制定自己独立的发展战略,就使得环渤海地区各城市间离心力大于向心力,无序发展大于有序发展,各自为战大于协调合作,出现了部门保护、地方保护、相互攀比、产业趋同等问题。产业的同构性较为突出,除了大部分省市都有钢铁、煤炭等传统行业外,在高新技术方面则竞相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产业。产业结构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不足。京津冀地区、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三个核心地区分别拥有自己的枢纽港口,各地在获取能源原材料供应、延伸制造业产业链和促进生产地区分工、引进外资和从事对外贸易等方面,一般都会优先考虑距离,而不是刻意地寻求与实力最强的核心地区进行合作。比如,集中分布在京津两市的高新技术产业,辽宁中南部的装备工业,山东半岛的食品、纺织工业和青岛市的家用电器产业等优势产业集群,都在当地形成一定规模,但相互之间却很少有合作的产业链,特别是区内在对外经贸关系上不能形成一股合力。这种状况使得区内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有限的资金分散使用,科技人才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削弱了出口竞争力。
2、高新技术产业群仍处于价值链低端,创新能力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在环渤海经济区内已形成了不同规模的产业集群,如天津滨海新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等,但大多数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更多地表现为在招商引资的基础上空降式发展特征,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加工领域,其发展的依托条件主要是着眼于国内低廉的要素价格、广阔市场、优惠政策等。这使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要素投入推动型而非创新驱动型,表现为优惠政策扶持型而非公平竞争型,由此导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只是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实质上仍然是“两头在外”、“大出大进”型,产品核心技术是外国的,销售渠道是外国的,我们只是凭借劳动力优势,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分工中占据了技术附加、价值附加较低的组装加工环节。加工贸易占主体地位还意味着高新技术产业中多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大多数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其关键技术主要来自国外的技术投资或技术引进。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增加并不来自技术进步,而是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缺乏自主创新的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出口必然受到严重制约。
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和经济特征,决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融资需求大、风险高、时效性强”的融资特点。环渤海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处于发展前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的问题,造成研发投入强度过低、科技产品商业化困难,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用能力低等原因,制约了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贷款,而且因其规模达不到进行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的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
三、对环渤海经济圈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的建议
(一)加强区域一体化建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推动环渤海经济圈高新技术产业成长为区域支柱产业,应该从企业内部的研发、生产、营销,到消费者手上的整个过程构成产业价值链,各省市根据自身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形成技术研发、原材料、半成品、包装、销售、物流一系列产业链,发挥成本优势。整合不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三线企业的科技开发力量,组织联合攻关和技术开发,发展高起点、高附加值的产业,实现智力资源、技术资源与经济资源的互补;利于组织跨省经济技术贸易集团,充分利用沿边沿海地区出境口岸和出海口岸,共同进入国际市场。通过举办科技博览会、交易会、项目推介会,推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建立环渤海经济圈科技交易网,形成区域内高新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交易。联合组成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围绕环渤海经济圈高新技术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引导区域内大中企业实行强强联合,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应创建地区创新服务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和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这些组织的协调、引导能力,提高创新服务平台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准。通过公共研发机构、专业化技术供应商、产业孵化器、创新中介等机构和组织建设,建立起强大的创新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大学、科研院所的知识创造功能,高效利用现有研发资源,为学术研究结构与产业间的一体化和密切联系创造良好的平台,切实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积极通过调整关税和出口退税等外贸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府还应大力扶持创新,在专利申请和授权上对高新技术给予政策倾斜。将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列为重点项目,加大财政科技的投入。政府还应当优化投资结构,继续保证和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资金的投入,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如,贷款贴息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
(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机制。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和担保机制,需要多个投资主体的参与,以及有效的监管。这就要求高新技术融资体系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要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其次,要开拓投融资渠道,如无形资产权利质押融资及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在证券市场上分配更多上市额度给高增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第三,拓展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如政府投入财政性资金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第四,完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资信评估和信用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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