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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主体与被审单位之间关系的不同,商业银行审计分为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环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完善银行治理结构是国际银行业的一种趋势。在我国商业银行即将与国际金融全面接轨之时,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新要求,如何创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以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从而为银行机构增加价值并促使银行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转,无疑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新要求
巴塞尔ll在原来的基础上将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三大支柱,更加强调银行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同时对银行风险也做了重新划分。巴塞尔ll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鼓励银行改进其风险衡量和管理技术。为鼓励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巴塞尔ll将提供直接的经济激励,鼓励银行采用更加精确的风险衡量技术和更为复杂的控制这些风险暴露的方法手段。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在一个强大的公司治理基础之上,因此在巴塞尔ll中明确强调了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这些规定包括: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其银行面临风险的性质和水平,确定银行对这些风险的可容忍程度,确保组织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保证他们自身能够不断地、恰当地获知所承担的风险。这些规定促进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首先,巴塞尔ll对操作风险暴露提出了明确的资本要求,在确立一个清晰的、全面的和整体的风险观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理由相信,如果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对银行面临风险的种类和范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那么他们就能够在企业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其次,巴塞尔ll提出了收集、分析和报告风险数据的严格的操作标准,通过提高收集和解释数据的门槛,期望改进内部报告的质量、有效性和次数。要使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正确的信息,以便于他们了解业务的性质。鉴于此,巴塞尔ll再次强调了独立评估和审计的重要性。
如上所述,巴塞尔ll的规定和精神对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新的激励,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内审工作应符合新时期的经济特点,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地、规范地评价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通过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间接地为银行增加价值,发挥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我国是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实施巴塞尔ll是各成员国的应尽义务。银监会用这一标准监管国内的各类商业银行是迟早的要求,因此,分析研究巴塞尔资本协议变化趋势,及早针对巴塞尔ll框架采取措施,才能使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监管适应国际金融业风险管理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需要。
二、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制的重要性
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需要改进并完善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内部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上级行与下级行的委托-代理关系,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经纪人的有限理性,银行内部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给银行带来风险和导致银行经营的不稳健。为了减少这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提供一种使所有者能够监督经营者,上级行能监督下级行,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能够互相监督的制度,这种制度以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制度为主导。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以风险控制为主的一种内部约束机制,它是保持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它是提高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制的构建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1978年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指出:内部审计师必须对他审核的活动保持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能使内部审计师自由客观地工作。没有独立性,内部审计就不能得到所期望取得的成果。目前,各国都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以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商业银行应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内部审计报告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机制,一个可资借鉴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是审计委员会模式。审计委员会模式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权制度的客观选择,其中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持一个充分有效的内部审计和控制系统负最终责任。一般地,国外商业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隶属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当局;银行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及其运转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对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活动程序是: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计划,检查和评价获取的信息,通报审计结果和进行后续审计,改变内审部门地位低下的现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前移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切入点,开展动态审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明确指出“对于新产品、新业务,银行应确保这些产品、业务在引进来之前就为其制定出适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也就是风险管理应先行。与此相应,在风险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内部审计,为控制风险,减少损失,亦应把内部审计切入点逐步前移,由原来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审计,将内部审计渗透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事中、事前审计可以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利用审计掌握的内外部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其挖掘发展潜力,预测并防止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向董事会或管理部门反馈信息,实现审计职能由监督型向服务导向型的转变,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实现审计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三)借助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的形成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积极开展风险导向审计。依据国际惯例,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内控测试确定被审计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实质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审计结论并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审计建议书;实施后续审计,监督审计结果的落实。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流程的重点是全面识别和评估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状况。对此,内部审计应将引发商业银行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因素细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等部分,建立不同的评估标准,找到关键控制点。银行内部审计应建立风险防范模型,重点评价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管理是否能够及时识别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价被审计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在所有关键风险控制点上都设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人员负责控制,其风险管理是否能够覆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借助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促使商业银行以风险组合的观点,从贯穿整个银行的角度看待风险,实现整体性风险控制,推进其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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