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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43期/信用/法制/正文

发布时间

2008/4/1

作者

□文/胡 雷 钟 玲

浏览次数

5632 次

电子商务环境下个人隐私安全问题探讨
  电话推销产品对于大众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如果推销该产品的推销员除了明确知道你的姓名以外,还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你上次所购买的产品和金额,不知道作为一名消费者来说将会有何感受。这究竟是自己泄露了自己的信息,还是网上购物的记录被人盗取。如果我们的基本信息现在已经遭遇泄漏,我们不能说这一定就是商家把我们的资料泄漏,因为中间还有送货环节,又或者是自己的失误造成资料泄露。问题是,电子商务是否确实做好了保护客户资料的措施?
  一、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由来
  电子商务实际上是将传统的商业交易活动转移到因特网这一网络虚拟平台上进行。它的运行不仅仅是一个信息技术应用问题,更是一个如何将传统的交易规范移植于网络交易的问题。从技术上讲,电子商务是商业交易中一种媒介的改变,即以电子信息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书面形式。电子商务的快速成长必然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向现有的商务规范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其中电子商务中的隐私安全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
  随者数字科技的发达,个人数据的搜集、处理与利用较以往更为容易,这种影响力已深入我们生活,于是信息隐私权的概念应运而生,有别于传统上对隐私权保障的思考,转而以数据保护为重心,以对抗信息时代中隐私权所受的冲击。所谓信息隐私权,即在没有通知当事人并获得其同意前,数据持有者不可以将当事人为某特定目的所提供的数据用在另一个目的上,赋予个人对自身数据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正是现代个人数据保护制度最重要的机制。许多电子商店在消费者进入购物时,要求消费者输入许多个人数据,例如姓名、地址、职业、电话、Email address、薪资等;有些业者采取会员制,须提供上述各项个人信息登录加入为会员,才可以进行购物。这些搜集个人信息行为,当然就牵涉到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
  现实中,电子商务营销中所涉及的消费者隐私信息常被非法出售、账户密码常被泄露等情形,往往使消费者蒙受巨大的损失,同时也造成网络秩序的混乱,从而必将抑制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加强电子商务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很有必要。
  二、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将继续影响电子商务发展
  个人信息保护是电子商务中早已受到关注的话题,然而到目前为止,电子商务网站对消费者个人因素保护仍存在种种问题,这种状况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综合各相关调查结果,笔者认为,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将继续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Retail Systems Alert Group在2005年12月份发布了一份名为“零售数据安全标准调查”,认为美国的网上商店在保护消费者信息方面缺乏应有的行动。尽管超过一半的被调查网上商店声称有专门的安全保护程序,并培训了员工专门处理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但调查显示并非有那么多网上零售商都对安全问题处理到位。有43%的被调查网上商店拟订了应对消费者数据安全的正式计划,但其中1/4的网上商店甚至没有测试这个计划是否可行。报告发现大部分零售商对消费者的安全、机密和与消费者个人隐私资料相关数据使用内部审查机制。
  2005年10月份,Forrester Custom Consumer Research调查了1,099名美国消费者,结果显示,84%的美国网上消费者认为网上商店在保护消费者数据安全方面做得不够,78%的美国消费者网上购物或网上拍卖商品担心网络安全问题,24%的用户因为担心网上安全而放弃进行网上购物。
  下面是Forrester调查结果中网上购物消费者最关心的安全问题。(表1)







  同时,调查还发现,消费者在应对网络安全问题时主要采用以下方式进行防范:使用防病毒软件(81%)、防间谍软件(67%)、垃圾邮件过滤程序(65%)及防火墙(63%)。调查还显示,3/4的网上购物者对于那些具有明确隐私声明和安全保护的网站心理上感觉更有保障,因而购物更加放心。
  在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中,收集适量的个人信息是开展个性化服务的基础,但收集过多用户关心的个人信息显然会影响用户的积极性,甚至造成恐慌心理,因此应处理好个人信息收集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三、威胁个人隐私安全问题的根源
  最近,美国《商业周刊》进行了一项有关电子商务的隐私权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担心个人隐私外泄,而且很多人把拒绝电子商务归咎于个人隐私的无法保障。因此,在个人隐私问题上,各国政府应相互配合,在法律层次和技术层次上进行广泛合作,寻找出既尊重个人隐私,又允许个人自由,同时也允许政府以恰当方式进行管理的最佳方式。
  (一)电子商务信息存储安全隐患。信息存储安全是指电子商务信息在静态存放中的安全。其信息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非授权调用信息和篡改信息内容。企业的Intranet与Internet连接后,电子商务信息存储安全面临着内部和外部两方面隐患:
  1、内部隐患。主要是企业用户故意或无意地非授权调用电子商务信息或未经许可随意增加、删除、修改电子商务信息。
  2、外部隐患。主要是外部人员私自闯入企业Intranet,对电子商务信息故意或无意地非授权调用或增加、删除、修改。隐患主要来源有:竞争对手的恶意闯入、信息间谍的非法闯入以及黑客的骚扰闯入。
  (二)开放性的互联网。从网络本身来看。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它使全球连成一个整体,它一方面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大平台。由于互联网成员的多样和位置的分散,其安全性并不好。互联网的安全性分为两个广义的类型:认证和隐私权。认证就是指一种功能,其作用是证明某人的身份,以确认当前与自己通信的个人或系统与他们自称的个人或系统是否相符。隐私权似乎比认证更为重要,因为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送是通过路由器来传送的,而用户是不可能知道是通过哪些路由进行的,这样有些人或组织就可以通过对某个关键节点的扫描跟踪来窃取用户信息。也就是说,从技术层面上截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是显然存在的。即任何一个上网者的任何一个网络隐私数据,都有被窥探的可能。Internet的开放性、全球性增加了人们对其是否安全的担心,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技术的兴起,使人们担心。由于利益的驱动,某些集团对个人数据的无限制加工利用,最终会导致侵犯个人隐私的结果。
  (三)网络Cookie的秘密。某些Web站点会在用户的硬盘上用文本文件存储了一些信息,这些文件被称为Cookie。Cookie包含的信息与用户和用户的爱好有关。它也可能记录下用户在该站点上曾经访问过的Web页,由此帮助该站点在用户下次访问时根据用户的情况对显示的内容进行调整。对于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求职、求医的人来说,上网历史记录更是涉及信用卡密码等非常敏感的隐私信息。因此,保护自己上网历史记录不被别人窥探对于网民来说非常重要。虽然许多商业网站都保证,其站点将确保在线日程表业务中关键的私人隐私数据不会被泄露,然而事实并非这样简单。调查显示,在美国即使是最受欢迎的排名前100位的电子商务网站,其中有35个网站允许第三方公司跟踪记录访问者的信息;另外,有18个网站根本不对消费者公开信息收集原则。
  四、加强电子商务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为解决消费者的个人资料和个人隐私如何保护,服务商对取得的个人资料应如何利用和流通,已成为我国网络和电子商务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尽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网上消费者隐私权的机制。
  (一)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法。网络隐私虽然属于隐私的范畴,但因为网络的技术性、数据性、虚拟性等特点。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支持,用户个人想追究侵权责任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对于电子商务的法律管理,不是简单地以法律调整代替技术调整。而是应将技术调整纳入整个调整体系内。在立法时就应充分考虑技术要求和现实的可能性,在信息网络法律中单独构建我国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二)从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做起,加强对个人隐私资料保护技能。首先,在注册电子商务交易用户时,对于可填可不填但又涉及自己隐私的资料,就没有必要过多地透露,尽量减少隐私暴露的机会;对于不信任的站点,不要轻易提供自己的地址。其次,对保存个人资料的Cookie要提高警惕,对它采取警示或封杀的办法,提高上网的安全性。再次,经常清理浏览器缓存,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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