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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44期/公共/财政/正文

发布时间

2008/4/30

作者

□文/李 杨

浏览次数

1201 次

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基金
  提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养老基金将面临更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在农村势必会进一步加剧形势的严重性。而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缺失,监管和运营机制不到位,使得养老基金流失严重,如何解决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保值增值已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
  我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我国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9,700多万。199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人口总数已经达到13,000多万,已经占该年人口总数的10.45%。据多方面预测,2000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会超过7%,由此我国将进入老年社会之中。而在农村,老年人膨胀过快的形势可能更加严峻。按照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理论标准,即每人每年需要给付大约911元养老金(月均76元)。大致从1960~2050年我国对养老基金的增加倍数将会呈几倍,甚至两位数的增长,其形势实在是不容乐观。(表1)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有句俗语:养儿防老。而增长如此迅速的老年人发展态势,肯定会给农村年轻劳动力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随着现今生活条件、医疗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进步,使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了,更加剧了我国农村养老基金不足的严峻形势。而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有:
  1、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放不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负责,职工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遇水平偏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部分积累模式,具有较高保障水平;农村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自己缴费、集体补助,采用完全积累模式,保障水平较低。2003年机关、事业、企业职工人均离退休费用分别为15,319元、14,077元、7,957元,而农村人均养老金仅有761元。
  2、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严重。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中,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主要由当地经办机构负责,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地方政府常常利用监督机制的漏洞,挤占、挪用、挥霍农民养老金,使基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一项在江苏的调查显示,涉及的7个城市已经流失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占到基金总额的35%,基金流失的原因有地方政府挪用、养老保险机构挪用、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等。
  3、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仅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基金等,投资渠道非常狭窄。如此单一的投资渠道,形式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可实际上却使养老保险基金面临通货膨胀贬值的风险,影响了其保值增值的能力。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实践来看,这种单一化的投资渠道,根本不能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无法实现对参保农民基金增值的承诺,极大地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解决我国农村养老基金问题的基本对策
  农民的生计保障问题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而农民的养老安全问题又是农民最关心的大事。所以,如何改变我国农民社会保障不足,养老基金缺失问题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第一,应加大农村养老基金的投放力度,提高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不了,就无法使农民放心地去消费,他们只能将钱存入银行为自己的养老做打算。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储蓄居高不下的原因,想想也不难理解,其农民朋友们就是一只庞大的后备军。所以,要想通过增加消费来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其中就应考虑适当增加农民的养老保障金。
  第二,应建立清晰透明的运营监管机制,确保养老基金安全。某些地方政府养老基金管理部门既当监管者,又同时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角色模糊不清,政企不分,容易使养老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导致养老基金流失严重。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要逐步与政府部门脱钩,建立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制度。在监管上可以在中央一级专门设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不受省、县地方政府制约,以防地方挪用社保基金。
  第三,规范投资方向,保证养老基金保值增值。为弥补养老基金增值的不足,可以允许将部分养老基金投入一些如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有风险但有较高回报的领域,使基金由“闲置”、“沉淀”化为有效投资。同时,还可考虑建立社会养老基金投资中心或投资银行。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提议在农村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改变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经营粗放、盈利能力差,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农村1.2亿户有贷款需求,但只有60%得到满足。而现有农村贷款只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仅为城市人均的十分之一。所以,可以考虑将部分农村的养老保障基金用于投资开设或入股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当然,投资需谨慎。否则,这不仅会加大国家财政负担,还会造成农民生计困难,甚至引发社会的动荡。所以,这个投资比例应该定之有度,具体考虑可以在完全保障现有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后,再留出一笔周转金,剩下的就可以用来做投资。所谓只有钱生钱才是硬道理,否则在那里坐吃山空,迟早会有山穷水尽的一天。所以,适当考虑投资入股实现农村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其想法是值得大胆放手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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