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346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08/6/2

作者

□文/唐素华

浏览次数

1086 次

我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风险探析
  提要 经理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新型的长期激励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公司高层管理者与核心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有效地降低了代理成本。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企业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存在的风险,指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长期激励制度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当代西方企业经济理论中研究最深入、最具影响力的经典理论之一。现代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彼此分离为特征的,所有者委托经理人从事经营与管理决策,所有者为委托人,经理人为代理人,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契约关系,即委托与代理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有者无法确知经理人的能力和努力水平,以及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所有者在选择企业的经营者时,对经营者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在经营的过程中,所有者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理人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理人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经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才能和工作努力程度,而且由于经理人亲自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他更了解外部环境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这样,经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如降低工作努力程度和享受更多的闲暇等获取个人利益,却不完全承担其行为的全部后果。由于所有者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不一致,所有者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经理人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逃避监督,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目标。这在客观上要求股东对经理人进行监督,但监督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监督过于严厉,不仅成本过高而且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监督过于松懈,则所有者的权利又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要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这一致命缺陷,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长期利益激励机制,使其能够按委托人的目标要求进行经营活动。而股票期权作为满足条件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近些年来在各国,尤其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国部分企业也引入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这对我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成熟以及企业自身治理结构的缺陷等问题,我国的企业在引进期权激励制度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股票期权在我国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期权制带来的风险
  1、企业内部过大的收入差距,可能挫伤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诱发企业内部的管理风险。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非常普遍的美国,目前大公司总经理的平均工资要高出普通员工的419倍,而在1980年仅为42倍。公司内部利益的悬殊直接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导致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矛盾激化。在我国,过去一直强调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是实施股票期权的一个重要的思想障碍,许多人担忧,在下岗工人增多、国有企业问题成堆的今天,实行股票期权会激化一些潜伏已久的矛盾,不仅在企业内产生动荡,也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激励的力度有限。经理人员在企业难以建立长期的归属感,给企业的团队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风险。经理股票期权以利益机制为主,使经理人员的利益最终在股票价格上涨中体现出来。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为国有股或法人股,不能流通,因此,在实行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经理人员掌握的股票数量十分有限,而且一旦任职期满,又要出让股份。这给传统的激励机制带来了冲击,经营者的归属感不强,这也使股票期权形成的激励很有限,很难使经营者和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的归属感。
  3、实施股票期权会增大公司的运作成本。一是没有特定的税收优惠。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收益。二是企业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主要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对此都有明文规定,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时间,增加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
  4、证券市场的不完全有效性可能导致对管理者的负激励效应。现阶段,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尚不属于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股价的波动很多时候不直接相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内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股票价格可能在他行使期权时受到其他非公司管理因素的影响而在一段时间内低于他行权价格,使他并不能获取公司业绩上升带来的利益,这可能使管理者们不会劳心费神去经营企业。
  (二)实施股票期权的风险规避
  1、大力发展股票市场,规范股市行为。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质是通过授予经营者股票期权,给予经营者追求高股票价格的动机,在此过程中实现企业业绩的提升。因而,激励作用发挥的一个前提是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正相关,而且这种相关关系越强,股权激励的效果越好。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完善,公司股票价格与业绩并不高度相关,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质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使行权时股票保持高的市场价格,可通过内部人控制施行人为包装,使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它的实际价值,从而诱发经营者新的道德风险。因此,还需继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使股价尽可能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面貌。
  2、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充分竞争的企业家市场。许多国有企业的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大股东来决定,其标准取决于他们的偏好,而此偏好并不反映经理的经营能力,“亏损经理轮厂转”的干部任命制度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即使实施了股票期权制度,也由于经营者的无能而使之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培育建立企业家市场,形成一种公正的、竞争性的企业经理人员的筛选、淘汰机制,保证最有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已成为当务之急。
  3、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将股票期权计划与股票持有计划等同起来。其实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而不是一种义务。利益诱导是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而在我国一些企业的做法无论是股票奖励还是股票持有计划,均带有十分浓厚的强制性与行政命令色彩。二是有个别企业把试行期股简单地认为就是经营者多加钱,提高收入,不了解其真正的目的。实际上,股票期权计划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在高成长预期和不确定程度高的新兴企业中推行效果才会较为明显。三是有的企业平均主义思想严重,不能接受对经营者实行期权制,企业经营者对高薪也有畏惧。这些认识上的错误,不利于经理股票期权制的推行。只有解放思想,才能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设计,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条“金锁链”,实现对经营者的充分激励。
  4、消除现行的政策障碍与填补法律空白。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为股票期权制度进行专门的立法保障,设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基本组织(如雇员信托机构或职工持股会),其法律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二是解除关于股票回购的政策限制。三是解除关于经营持股与出售的限制。
  三、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机制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风险。但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作为一种创新机制,能够有效地解决委托-代理中的代理难题,能够有效地解决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问题。因此,在我国国企走出国门,参与全球人力资本竞争的过程中,完全有必要推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推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一个宏伟的工程,需要国家来培育和推行股票期权的市场环境,企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完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本身。只有如此,才是我国国企改革走出困境、解决经营者短期行为的根本出路。■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31440627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