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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46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8/6/2

作者

□文\张道安

浏览次数

2089 次

谈会计人员诚信问题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实现社会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会计诚信则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国家发生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会计行业面临“诚信危机”的挑战;同时,部分会计人员在领导权威和利益驱使的多重压力下,陷入了道德困境,麻痹了思想,出现了会计诚信危机。缺失了真实、公正、客观、可靠的原始自然信息,会计信息不仅失去了原本存在的实际价值,而且也给社会经济发展、会计行业进步与健康的发展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对此,有各种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漏洞给了他们可乘之机,也有社会各方面的监管不到位给他们创造了生存条件,除了这些客观条件外,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能更清楚地进一步发现问题,并提出防范与治理的合理化措施,是当下社会很值得去探讨和分析的。
  一、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
  在我国,虽然现行法规中有不少是涉及规范会计人员和会计信息的内容,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会计诚信问题却不是那么乐观。当然,造成各种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
  1、迫于上级压力或利益驱使而造假。一般情况下,人们会觉得会计人员都是单位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人,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各个单位的会计人员与单位管理层基本上都是隶属关系、上下级关系,不管是会计部门还是单位决策者,这些管理层对会计人员的各项工作都拥有完整的领导指导权、支配权以及管理权。正是这种看似正常的从属关系,也使得会计人员正常的职业道德在日常会计工作中无可避免地也被套上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也很悲哀的体现在好多情况下有好多事情并不会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去实现,也不是会计人员的主观意志所能转化的。通过对历年来各种做假案例的分析,作假问题并不是当事的会计人员主观故意去做的,而是无一例外地受了幕后指使或操纵造成的。因此,在这种特定的从属性下,如果单位的会计部门或者领导为了要达到某种正当或不正当利益时,就会向会计人员暗示或施压,致使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虽然会计人员如果真这样做了是本身欠缺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但为了保住生存的第一需要,在特殊情况下,要真正做到恪守职业道德,也是一些会计人员很难做到的。所以,这种迫于上级压力被动作假,表面看来是会计人员缺失了职业道德,实质上也就是单位领导层个人意志的假手体现;同时,在我国由于任期经济及干部考评机制,干部的升迁一般主要取决于任期的经营业绩,而当下各地的各项政绩工程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的都是如火如荼,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业绩的好与坏、多与少,就会直接体现在各种真实的会计信息当中。因此,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了取得更大的业绩、政绩或提升与保住职位,企业想增加自身收入、个人收入或减少税费、保住职位等多种原因,往往会选择倾向于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或相关程序,从而得到自己所期待的会计信息。而此时的部分会计人员,也会为了保住自己现有的职位和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去主动配合作假、造假账或出具虚假会计报告等。
  2、会计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到位。一方面由于我国尚处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规范方面的制度还不甚完善,也很容易在实际操作当中出现偏差。虽然会计准则也规定了好多比如会计确认、计量、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基本规范要求,但在具体应用当中,也往往会受到会计准则的广泛适用性以及其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造成不同程度的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监管机制作用弱化,处罚不力,执法不严。其实,在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会计监督体系,有人大的会计法制监督、财政制度监督、审计检查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等社会监督体系,也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党委、工会等相关内部监督管理体系,还有一些法规作依据,比如《公司法》、《会计法》等。但是,在实际操作监管时,却出现了监管越位和缺位并存的现象,或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得一些事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的行为,却没有做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规定。这类条文的规定,不仅威慑力不足,反倒起了“鼓动”作用。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这些都会造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力降低,以致虚假会计信息事件时有发生。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职能领域的不断丰富,会计工作也变得日趋复杂。根据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和职业特性,往往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如果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就会很难顶住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与压力,最终出现造假等违法、违纪事件。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不仅要面对企业经营中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专业判断,并对这种事项进行记录和反映,而且还要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决策的备选方案,这就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来从事这项工作。但有一些从业人员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业务知识贫乏或者老化,专业技能水平低下、工作经验不够等,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会计数据偏离实际,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1,200万会计人员中,受过大学教育的不及10%,在素质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及县以上集体企业的600万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只有18.21%,有会计师资格的仅占8.45%。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会计的实际水平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当下人们价值取向和人生信念的矛盾冲突日益凸显,再加上会计职业领域里的某种错误观念:“会作假账的会计是好会计,会少纳税的会计是好会计”,也在有意无意地误导着会计人员的道德倾向。
  二、会计诚信危机治理机制
  1、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会计诚信规范。进一步完善、改进和丰富会计法规体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进一步宣传落实新的《会计法》与《公司法》等相关经济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报表编制与审计、会计账簿登记等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会计核算内容的准确完整。这样,各项会计信息就会都将来源于真实的经济交易和事项,从而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此同时,在现实生活和工作当中,很多情况下,仅仅依靠“良心与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也是显得很苍白无力。但是,如果通过有效的制度规范来取代道德规范,把实现会计诚信规范进一步进行制度性转化,就会大大提高会计诚信规范的制度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加强监督与处罚力度,从立法、执法方面对造假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另一方面也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强化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从制度上遏止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同时,对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标准的会计人员,应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一种抑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2、优化会计诚信内部与外部环境。适宜的内部环境是会计诚信得以有效执行的先决条件,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制定相关内部制度措施,比如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稽核制度、内部牵制监督制度、业绩评价制度,等等。建立一套合理的内控体系能够有效地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盲目追随和屈从管理层而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虚假会计信息的事件;另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的根源往往最终取决于其管理层。所以,一定要加大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实行财务公开,增加会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利用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使得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敢造假、不敢要求造假的良好局势。而优化会计诚信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会计诚信规范的执行。做到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价体系使其暴露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会计诚信自律机制才能在全社会培育、发展会计诚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社会道德是会计诚信的基础,会计诚信是社会道德在会计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弘扬正气,为会计诚信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两方面,不做假账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而其自身素质是会计诚信规范能否有效执行的重要条件。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齐头并进,双管齐下为好。首先,提高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增强自律意识,增强责任心和道德责任感,增强敬业精神。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以激发会计人员的潜在动力。第三,强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再教育,来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提高适应性。第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只有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提高和完善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
  虽然说,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在当今商业气息很浓的现实生活中功利思想对人们的传统思想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及价值观念等方面所带来的猛烈冲击,但诚信始终会是社会价值体系的根本所在。市场经济体制同样也需要诚信,也在呼唤着诚信,而进一步改善会计从业环境,重塑会计诚信,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构建新型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时代赋予会计业崇高的使命和责任。我国政府特别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都应该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人员也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良好态度和诚信意识维护好会计业的一方净土,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的会计从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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