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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时必须考虑审计风险。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提供不恰当的意见的风险”。从审计风险的涵义我们可以看出,审计风险有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存在实质的误报;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对实质上有误报的财务报表发表了不恰当的意见。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合。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了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形成原因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按其性质可大体归纳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个方面。
(一)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法律环境的变化。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没有法律的保护,就不可能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运转。按照权利义务的原则,法律在赋予审计职业专门的鉴定权利的同时,注册会计师负有对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审计信息、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中由于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而导致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损害,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依照法律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法律环境的变化,增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2、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组织都不断变化发展,其间会发生大量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行为,其中的运作也日益复杂。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和评价,造成审计风险扩大。另外,市场竞争的加剧,贸易的全球化,利率和汇率的多变性以及通货膨胀的日益加剧,各项交易和事项的日益复杂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注册会计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不仅要审查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还要审查其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审计对象越复杂,审计内容越广泛,收集审计证据的难度越大,审计风险也越大。
3、企业舞弊行为的存在。一些企业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有意识地采取舞弊手段,而且舞弊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有的上市公司甚至从原始凭证开始做假,沿着虚构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顺序做账,形成假账一条龙。有意识的舞弊使注册会计师较难发现,并且其产生的后果的影响破坏性大,这就相应增加了审计风险。
4、期望差距的存在。所谓期望差距是指审计职业界对本身的认识与社会公众对审计界认识上的差距。长期以来,审计职业界一直认为,按照审计准则去执行审计任务,从而发表审计意见,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不仅仅是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准则就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提出审计意见,而且还要求审计人员能够查出被审计单位的所有错误和舞弊。注册会计师界与社会公众对于审计责任的理解不同产生了期望差距,这主要表现在对检查舞弊责任的认识上。审计责任的加大,一方面适应了社会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是指审计人员自身的因素对风险形成的影响。
1、审计人员能力的有限性。自审计产生至今,审计能力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始终为满足社会的需求而努力,但也始终无法达到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审计能力的相对有限性,使审计所能完成任务的能力难以达到社会的全部期望,或者使社会与审计职业界对审计的内容和要求不一致,这种状况常常使人们卷入不愉快的责任诉讼纠纷中。
2、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关注不强。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要求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各种审计基本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审计人员都能够达到上述要求,这也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审计质量,增大审计风险。
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是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应注意的一个问题。应有的职业关注是一个职业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未进行扩大范围的审查,就是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如判断的失误、遗漏了重要的审计程序、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方法等将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采取以下主要的防范措施来减弱和控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一)树立法制观念,加快法制建设,改善审计执法环境。注册会计师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是降低审计风险的前提条件。针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定和完善工作,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快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行业法律体系。注协要积极与司法界沟通,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清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法律障碍。另外,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悬殊这一基本国情,行业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要与之相适应,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又不能脱离实际,切实做到政策出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审计风险密切相关。要防范审计风险,就必须保证会计信息真实。首先,要规范审计行为,应当把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作为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其次,建立正常的会计秩序,加强对会计责任的监管力度。最后,实行会计资料承诺制。这一措施的实施,不但约束了会计人员及单位领导更好地履行会计责任,如实核算和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且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同时又分清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机关的审计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减少审计风险和审计诉讼。
(三)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了解,缩小期望差距。通过广泛宣传,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增进公众对会计、审计知识与工作的理解,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要使公众理解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只不过是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信度,而绝不是一种保证。还应使公众理解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理解由于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串通舞弊的特殊性、检查舞弊的复杂性和较多的成本代价,使得审计人员无法承担专门检查舞弊的责任,从而减少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
(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执业能力。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能力,是规避审计风险最重要的根本条件。
1、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报考条件。现阶段,我国应把注册会计师的报考条件提高到会计、审计专业本科水平;而且要有在企业的会计、审计岗位上一定年限(比如3年)的实践经验,从源头上引进高素质人才。
2、抓好培训和后续教育。协会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后续教育。抓好业务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的必由之路,是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兴旺发达之本,是协会和各个事务所应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战略任务。
3、奖励优秀人员。对钻研业务成绩突出者要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结合提升、晋升,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专业人员提高执业水平,淘汰素质差、水平低、责任心不强的注册会计师。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册会计师特殊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其从业人员须以良好的品行、精湛的业务,提供一流的服务,不负客户和公众的信托,维护职业和行业的良好形象,以求不断发展。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原则。
(五)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体制建设,扩大规模,坚持走规模经济道路。当前,我国应巩固和扩大脱钩改制的成果,真正成为规范的市场主体,向符合国际惯例的独立规范的会计服务实体靠拢,为增强自身实力创造前提条件。推进有限责任事务所向合伙制经营方式过度。发展大规模的事务所,增强竞争实力。为了满足服务对象的多样化和业务的复杂化需要,确保在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事务所必须扩大规模,增强实力,通过事务所的合并和兼并,实行强强联合,尽快形成跨地区、高质量、高效率的会计业务服务市场,也可以与国外事务所合作,建立一批大中型事务所,充分利用外方资金和技术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为迈向国际化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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