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349期/公共/财政/正文

发布时间

2008/7/6

作者

□文/杨 婷

浏览次数

3657 次

浅论柏拉图的正义观
  提要 正义是人类社会一直所追求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柏拉图在面临着雅典民主政治的崩溃、极端个人主义比较盛行的衰败形势之下,提出了把正义作为治疗社会不幸的药方,这是非常有价值的。本文主要从当时的历史情况出发,描述柏拉图的正义观,从人性的角度和分工的需要及一些不合理之处,对柏拉图的正义观进行简单的分析,提出在理解柏拉图的正义观时,一定要把它放到当时的历史状况中去理解,这样才不会忽视掉它所存在的永恒的价值。
  一、柏拉图正义观的历史背景分析
  柏拉图提出的正义观是“理想国”中的核心部分,他所提出的理想的社会模式是与希腊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柏拉图的个人经历密不可分的。
  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的衰落时期,那时正处于伯罗奔尼战争爆发时期,到处危机四伏。同时,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有着广泛的差异,从君主制、僭主政治、寡头政治到民主制,这样就导致了许多地方一般都是通过战争从一种制度到另一种制度。公元前404年,雅典惨败于斯巴达,原先显赫一时的强盛地位慢慢衰落,而这是与民主派的垮台和寡头政治党内的斯巴达分子的统治伴随而行的。
  此外,他把雅典的失败归因于过分的民主制,原因主要为:一方面这是与他的社会地位、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与苏格拉底之死也有关。这就很明显地告诉我们,柏拉图不得不对他的政治立场进行思考。所以可以看出,不管是由于当时的环境还是由于柏拉图的个人原因,对他所提出的正义提供了背景。
  二、柏拉图正义观的内涵
  柏拉图正义观首先要建立在城邦里面,也就是说正义是城邦社会的一种性质。柏拉图把城邦的人员分为三个等级:普通人(生产者)、兵士、卫国者。与此对应有三种美德:节制、勇敢和智慧。最后达到正义,也即三种美德的和谐。但是要更具体地了解柏拉图的正义观,一定要从两方面来探索。
  (一)国家正义。为了说明正义是什么,柏拉图构建了一个理想的城邦。柏拉图说:“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一个这样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建立得最糟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不正义。”柏拉图认为,一个完整的城邦必须完成三个功能:衣、食、住、行等基本欲望的满足、免遭外敌的入侵和社会的有序治理。为了完成这些功能,柏拉图认为各行其职比一人多职容易把工作完成,因此最好实行社会分工,让人人各行其职。从而就产生了统治者、辅助者和各具技艺的各种工匠、农民、商人所组成的共同体。
  此外,他们在城邦里是有分工的,并分工如下:城邦统治者,应具有知识,考虑整个国家的大事,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城邦护卫者是统治者的辅助者,他们是被选拔出来的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人;各种工匠从事自己的手艺工作,农夫种地,商人贸易。在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下,三种人被严格地区别开来,不至于品性混杂。由此,按照三种人各自的品性,各自从事适宜于其从事的职业。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也就是统治者以自己的智慧统治城邦、辅助者以自己的勇敢保卫城邦、工匠商人农民等节制欲望并接受哲学家的智慧统治。如果整体城邦公民都遵循这个原则,各司其职,不相逾越,国家就达到了正义,否则便是不正义的。
  (二)个人正义。柏拉图在推导出国家正义之后,进而论述了个人正义。就个人而言,柏拉图认为,一个人的灵魂由三种成分构成:即理性、激情和欲望。正义所要求的“各做各的事”不是关于外在的,而是关于内在的。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让理性居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人的灵魂的最佳状态。由此推导出城邦、哲学家、护卫者和生产者便分别是理性、激情和欲望的代表。
  在他看来,个人与城邦相似,“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一个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且数目相同。”在个人的灵魂中也有三个组成部分:用以思考和推理的理性;“作为理性的天然辅助者或部下”——激情:使人感受到爱、饿、渴的欲望,是最大的部分。柏拉图认为,人的理性体现出智慧,类似于城邦的统治者,是为整个城邦的利益而谋划的,所以它在个人灵魂中应该起领导或统治作用;激情类似于城邦中的辅助者,它应该起辅助、协调作用;欲望的满足会使人感到快乐,但欲望过大过强会使人变得邪恶,因此,必须由理性和激情结成盟友去领导欲望,使欲望受到节制。我们还可通过教养、教育、训练等方式,尽可能地让人们的理智和激情能够起到领导作用。由此可以得出:“不正义应该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正是这三者的混淆与迷失。”
  从上面两方面可以得出,柏拉图所认为的个人正义就是合理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并且使三个部分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安宁之中。而国家正义是每一个人都能而且都要在三个阶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进入位置以后就要履行好自己的角色,遵守各自的正确的社会分工,并坚守它,也即“各行其职”。
  三、柏拉图正义观的评析
  迄今为止,什么是正义这个问题,同时也是哲学的永恒话题。柏拉图是全面思考这一问题的第一人。所以,我们在分析他为什么会提出这种观点时,一定要针对当时希腊的政治状况——面对雅典政治濒临崩溃、极端个人主义盛行的衰败形式,分析它所产生的依据和基础,评价它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一)柏拉图正义的人性基础。一个人做他所应该做的事才是正义的,这种正义观的定义让我们有一个疑问:即为什么这个事情是他应该做的事呢?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柏拉图从人性的角度进行了论证。
  首先,柏拉图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人的灵魂可以脱离人的肉体而存在;而且人的灵魂并非是单一的,而是由前面所说的三种成分构成的:即“理性”、“欲望”、“激情”。
  其次,他认为灵魂的三种成分与人性的三个方面相对应:人体内的狮性表现为激情,而兽性就表现为欲望,人性则表现为理性。由于灵魂决定着肉体,灵魂的差异也就决定了人的差异。于是柏拉图由人性转到人生,甚至转到社会乃至国家,认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最终是由一个人的本性所决定的。
  第三,他还从国家的基本需要来出发,认为这要根据人的本性来决定,也就是根据人灵魂内的三种成分所占的比例来决定。一个以理性占主导地位的人就是“爱智者”,他们是哲学家,是最善的,所以他们应当从事管理国家的事务;如果一个人灵魂中的激情占了统治地位,那么他就是一个“爱胜者”,他就比较适合从事保卫工作,因而他就是军人;相应的,如果一个人的欲望占了主导地位,那么他就是一个“爱利者”,爱利者是有着追求财物的爱好,所以非常适合从事生产的事务,那么他们就应该是工人、农民或商人。
  最后,还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人的灵魂天生的存在着这样的缺陷,而有些人的灵魂却没有?对于这一问题,柏拉图将它归结为神的安排。柏拉图说:“虽然人们都是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神在造就他们的时候却不是相同的,在有些人的身上加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白银,在农民及其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这种黄金、白银、铜和铁在质地上的差别,显示了人在素质上的差别。正是由于这种天生的质地差别,决定了人在世俗社会中社会地位的差别。很显然黄金比铜、铁贵重,所以,国家只能由黄金品质的人来统治,这样的论证基于当时的需要似乎有它的合理之处。
  (二)当时城邦社会分工的需要。柏拉图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正义定义为:“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做自己的事情,不要干涉别人的事。这样的定义主要依据于他的“分工”理论。
  在柏拉图看来,“分工”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干适合他的工作,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在他看来,这种分工和专业化,不仅能使劳动者更加熟练自己的劳动领域和劳动技能,同时也能较大提高效率和养活更多的人,“反之则是有害的”。这种“分工”更直接地表现在农业、手工业以及商业等方面,如果农夫只种植一种农作物,手工业者在主要的时间内生产同一种产品,商人主要从事商业运作,便能更有效于本行业。当这些从事不同行业的人专心于本行业并不相互干涉的时候,便体现出一种自然的“和谐”,这种“和谐”柏拉图认为是正义的。
  同时,“分工”在柏拉图那里是国家构成的基本原则,并且他认为,这种分工也是由人天生的禀赋所决定的。也即 “金、银、铜、铁”四种贵贱不同的属性分别赋予不同的人的灵魂。于是,人在出生以后便自然地有了区别,他们出于属性的原因便有了阶层的划分,这就是他划分等级的又一原因。
  (三)批评。尽管柏拉图的正义观有以上合理之处,以及对西方思想也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但与此同时,柏拉图的正义观也受到了许多的批评。
  首先,当代自由主义者认为,柏拉图宣扬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排斥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本质上其实是不道德的或不“伦理”的。罗素就说:“希腊的哲学家们,包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内,……他们认为,每个事物或人都有着它的或他的适当的范围,逾越了这个范围就是‘非正义’的。有些人由于他们的性格或能力的缘故而有着比别人更广阔的范围,所以他们如果分享更大的幸福,那是并没有什么不正义的。”
  其次,柏拉图为当代自由主义者所批评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集权的担心。这是由于当时的现实状况很难以符合这种理想,并且认为会走向集权主义。
  总的来说,柏拉图的正义观有其合理与不合理之处,这就需要我们以后还要对它进一步的分析,但不管怎样,笔者认为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它的价值是不可比拟的,更是影响深远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柏拉图的正义观不只是从个人或国家来看,而且还是以个人的心灵和个人与社会的和谐方面来讨论的。在此,笔者认为,我们在理解柏拉图的正义观时,一定要把他放到古希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历史情境的深处去思考,即用“情境伦理”的角度来理解每个哲学家的思想,这样我们才不会忽视他们那些经典理论中所蕴含的具有普遍性成分的精华和永恒的价值。■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25820642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