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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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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核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合格者,由当地绿色食品办公室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一般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给予中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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