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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353期/经济/产业/正文

发布时间

2008/9/4

作者

□文/刘荣利

浏览次数

787 次

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对策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重化工业高速发展和资源高度依赖以及高投资拉动带来的增长,主要依靠数量扩张,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非常有限。鼓励发展高技术产业对提高国民经济的竞争能力和结构升级、带动就业、缓解城乡差距等都至关重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关键性因素。近年来,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已经成长壮大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动力型先导产业。我国应当以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主线,以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为核心任务,加快信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一、完善管理体制
  高技术产业具有风险大、投入大等特点,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其发展很难有成效。各级政府必须认识到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性,担当起组织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责任,建立扶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获得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此,应成立并加强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高技术产业推进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专业性、长效化的整体协调落实机制。在重点产业领域分别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技术专家、企业家组成的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研究、协调和部署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包括产业领域技术、人才、企业、市场在内的产业发展规划。聘请国内外科技、经济、管理和法律专家为成员,分层级、分行业、分专业建立专家库,对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重大决策进行了论证和咨询,在政府科技资源配置、发展重点选择、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咨询。
  借鉴国内外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先进经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各级政府发展规划的一致性,在招商引资论证、制定优惠政策、企业进入园区审核等环节,规范管理,有效调控。
  二、构建创新体系
  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风险投资为支撑,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的创新投入体系。建立以制度创新、环境建设、政策导向为支撑,提升高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资源聚集与整合能力为任务,“产、学、研、政、金、介”协调互动的创新服务体系。
  构建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为依托的知识创新体系。培育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其成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重大技术的开放性研究。形成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的科研基地。加快企业孵化器集群建设,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创新基金投入力度,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健全科技孵化体系。
  推进知识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形成技术联盟,开展应用创新和产品研发。要突出重点发展方向,实施品牌战略,围绕完善优势高技术产业链群,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支持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重点加强优势产业的集成创新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原始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同时,要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评估、技术咨询、成果推广、技术经纪、技术交易市场等科技创新中介机构建设。
  三、强力招商引资
  根据产业竞争优势和配套需求,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体系,组建高素质的招商队伍、专业化的谈判小组和全方位的招商网络,把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标志性工程。积极引进国际、国内著名的高技术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外来投资对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大力引进具有先进度、成熟度、见效快、市场明晰的高技术项目,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跨越式发展的进程。在引进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但是,高科技产业的选择必须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选择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的高技术产业并扶持其发展是成功的关键。
  实施龙头企业扶持计划,以行业骨干企业为核心,带动相关企业集聚和配套,实现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和产业链的延伸,培育科技企业自繁育机制,促进产业链完善和产业集群形成。要鼓励企业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多种发展模式,促进企业规模扩张。
  四、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建立科技园区是当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经验,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系列优惠政策,在加强高新区开发机制、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将高新区建设成为聚集创新人才、成果孵化和产品出口加工基地与改造传统产业的辐射基地。在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高新区在计划、经济、科技、外贸、规划、土地、环保、招商等方面赋予更大的自主权,凡是有利于人才引进、有利于技术创新、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都要大胆尝试。高新区应建立“精简、效能、统一”的管理机构和“一站式”的办公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意识、充实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规划调整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集中有限资源,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减少和避免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及不良竞争。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民营科技园和大企业工业园,依托当地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有重点地开发一批高新技术拳头产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股管企业,配置一批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增强人才、技术的聚集效应。大力推动高新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新区内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到境外创办科研开发机构。
  借鉴国外高新区市场化运作的经验,探索建立“政研学产金”紧密衔接、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一体化。同时,应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引进科技、管理、金融、财税、贸易、中介等服务机构,为创业企业搭建全面服务的平台,增强高新区孵化功能,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发展。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首先,构筑政府服务平台,建立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联系制和部门责任制,确保高技术产业发展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加强政府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其职能是引导和服务,明确发展方向、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加强指导,为高技术产业的成长壮大营造积极、良好、安全的制度环境,保证政策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政府的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制定不同时期的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引导建立较完善的财政、金融支撑体系、为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营造良好有序的环境,特别是税收方面、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结合、重视教育和人才的培训与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解决各种困难,并完善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协调制度。
  其次,构筑人才创业平台。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自主柔性的人才流动制度,加快高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吸纳各类创新人才。为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工作条件,保护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合法收益,并在人身、技术、资产安全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体现人才和知识的价值。建立和完善高技术产业发展新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设立各种人才基金,吸引各类紧缺人才,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鼓励实施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实行股份期权、利润分享、年薪制和技术、管理以及其他智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鼓励现有企业家特别是部分具有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大胆进入高技术产业领域施展才华。
  再次,完善高技术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一是引导和支持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创新,建立和完善包括股权融资、贴息融资、风险投资、担保融资、上市融资、政府配套支持等多种融资方式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二是加大政府财政经费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三是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主体,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不同形式参与高技术产业。四是加速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风险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五是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促进产业化初期阶段的技术创新。六是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有条件试行财政资金对高科技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风险担保,支持扩大商业贷款或是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为高科技企业申请贷款疏通渠道。
  最后,构筑公共支撑平台。技术研究与开发和知识创新及其产业化是追求利益的活动,人们愿不愿意研究、开发和创新并将其成果投入生产,与这些活动的最终收益有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研发和知识创新的成本和成果所带来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比较。政府应设计一套旨在鼓励高技术产业发展和知识技术创新的激励制度,以弥补和矫正由于外部经济的存在而带来的对技术研发和知识创新活动的弱化。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措施、加速专利技术转化、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和专利资产管理等方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还应在产权激励、税收和补贴激励、服务激励、相关的法律规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对高技术产业的外部经济性进行规制。政府应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评估、技术咨询、成果推广、技术经纪等科技创新中介机构建设,为企业提供设计、生产、测试、质量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现研究、试验、产业化过程的无缝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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