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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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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23期/对策研究/正文

发布时间

2002/7/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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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 次

新形势下如何增强竞争能力

  跨入新世纪,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已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这给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必须在坚持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目标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强供销社自身的竞争能力。
  一、理顺供销社产权关系,加大企业改革力度
  1、理顺供销社与政府的产权关系。政府要归还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及法人所有权给供销社,保证供销社的基本产权,使供销社真正走向自主合作制,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为实现上述设想,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一,从法律上承认供销社的统一产权。第二,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平调供销社财产或侵犯供销社的利益。第三,供销社不再承担政策性亏损,已经形成的,同级政府应予以弥补。第四,供销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摊派。
  2、理顺供销社与农民社员的产权关系。要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关键是要落实社员产权,加大民有、民管、民享的力度。为此,(1)增大社员的入社股金,增强社员对办好供销社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增加他们对供销社的关切度。(2)强化民主管理,使社员真正成为供销社的主人,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如重大问题决策权、干部选举罢免权、业务监督权等。(3)根据供销社的特点,积极探索供销社产权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利益分配办法,落实财产受益权。
  3、理顺供销社理事会与社属企业的产权关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社属企业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对企业重大经济投资活动的审批权;对企业的监管权,以及享有财产受益权,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行使理事会赋予的资产经营权,有经营、管理、用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在处理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社属企业的关系上,不能只强化实体,而淡化群体,不能把精力只放在社属企业这个实体上,而忽视对供销社理事会的服务,甚至与其争利。反之也不能只强调群体,不支持实体,否则没有实体,为供销社理事会服务也只是一句空话。两者应是“强化群体,办好实体,两体并举,共同发展”的关系。社属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体,是发展合作经济的支柱,办好社属企业也是实现合作经济目标的重要手段。但社属企业在组织制度、运行体制和管理方式上,仍然存在着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痕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要保证社有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大社有企业的改革力度。为此,应在现有基础上,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对规模较大,具有发展潜力,又能体现办社宗旨的社有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造;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参照国有小企业的改革办法进行改革、改组和改造,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方式,对社有企业进行全面的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制度创新,彻底搞活社有企业。
  二、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产业化在市场与农户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通过有效运行方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既能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又能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农业产业化不仅能解决农村深层次矛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能推动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向新一轮、新层次的发展。因此,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的主要任务。
  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是供销社的宗旨,必须抓住机遇,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拓展发展空间的一项战略性任务。通过大力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既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又要促进合作制的完善,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当前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关键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供销社自身的资产、技术、市场网络,通过改造、重组开拓经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企业集团。二是进一步拓展“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农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现实,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供销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当地的条件,选择合适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三是进一步参与城乡市场建议。通过兴办农村集贸市场和各类批发市场,举办和联办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农村各种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参与农产品流通,进一步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三、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增强自身竞争能力
  一是经营思路创新。跳出只搞“购、销、调、存”单纯商品经营的框框,着眼社有资产的整体运作,把供销合作社的商品经营、资本经营和物业经营统一起来。社有企业以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达到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市场为导向将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与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由产、供、销的传统观念向贸、工、农一体化转变,扩大综合服务的内涵。
  二是经营业态创新。(1)以社有专业公司为龙头,组建系统内行业连锁。(2)通过资产重组,成立农资超市。(3)实行多元化投资,建立专业商品大卖场。(4)积极引进其他新型业态,如联锁便利店、配送中心等。
  三是经营方式和管理创新。多年来的粗放经营是供销合作社陷于困境的重要原因,供销社要走出困境,就必须转变传统经营方式,走集约经营的道路,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经济效益。为此:(1)实行规模经营。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是合作社的重要原则,也是合作的一大优势。要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准则,主动地参与系统经济联合,依托供销社系统网络优势,寻求规模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2)加强经营管理。切实把改革与管理统一起来,努力完善各种责任制,强化资产、财务和营销等方面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管理降低供销社的经营成本。(3)实施“科教兴社”战略。加大科技和教育的投入,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社有企业的科技装备水平,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
  四、积极应对“入世”,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不断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对供销社的发展既有机遇,又有挑战。一方面,中国可以享受比较稳定的最惠国待遇,而且作为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更优惠的待遇。这无疑有助于扩大中国农产品、特别是农产品加工的出口,进而带动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将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对其他成员国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保护将受到限制,国内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国外农产品、特别是在质量上有竞争力的农产品的激烈竞争。
  当前,我们应从多方面努力做好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了解掌握世贸组织规则、程序和实际运作方式,并结合各地供销社的实际,认真研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其次要加快培养一批熟悉供销社业务、了解WTO规则,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门人才。第三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有效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产业,增强供销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的能力。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文/朱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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