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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59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08/12/1

作者

□文/吕 英1 王正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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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综述
 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自20世纪二十年代提出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正在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本文回顾和总结了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和代表性成果,分析了目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综述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伦理学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对传统理论把利润最大化视为企业终极目标和经营指导思想的挑战。1924年英国学者谢尔顿在美国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由于自亚当•斯密以来,传统自由经济理论占主导地位,企业社会责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未能引起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公司权力急剧扩张加剧了社会矛盾,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并迅速波及全球的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推动下,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本文拟就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热点问题进行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基本理论
  (一)关于企业有没有社会责任的争论。自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提出伊始,关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在美国发生的两次关于“公司到底应否承担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这种争论的集中体现。虽然这两次争论分别以贝利和曼恩观点的转变告一段落,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之争从未停止,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认识角度提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相互对立的观点。
  1、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获取利润。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是反对企业社会责任最著名的代表。1970年9月13日,他在《纽约时报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的文章,被企业社会责任的反对者奉为经典。总的来说,学者们反对企业承担股东责任之外其他社会责任的理由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企业社会责任破坏资本主义民主。1970年Milton Friedman就断言“企业社会责任是极具颠覆性的学说,会严重动摇自由社会的根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有悖于自由的,因为企业参与社会活动的日渐广泛必然导致政府干预的不断强化,而强的政府干预则是自由的损害。
  (2)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对公司股东地位发出的挑战,会在相当程度上挫伤股东投资的积极性。哈耶克同时指出“企业唯一的目的是作为出资人的受托者赚取长期利润,如果将资金作为追求长期最大利润之外的用途,就会赋予企业危险的权力”。
  (3)企业社会责任的多目标兼顾导致效率低下。著名法经济学家理查德•A•波斯纳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很多危害:一是试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产品而又想改良社会的经理最终可能一事无成;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来承担;三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股东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4)企业社会责任内容模糊,义务对象笼统,欠缺操作性。提出该观点的是韩国学者李哲松。
  2、企业在利润之外还应该承担社会责任。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企业与社会的共生互动关系日趋明显,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为更多的学者所关注和接受。彼得•德鲁克在1973年出版《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中提出 “企业的目的必须在企业本身之外,……必须在社会之中,因为工商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哈罗德•孔茨认为,公司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除此之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和现代经济学大宗师的萨缪尔森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者。营销学之父菲利普•科特勒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者,他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引入营销学,并在1971年和泽尔曼提出了社会营销的概念,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开拓了新的视野。
  我国学术界重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是从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特别是九十年代末以后,由于国外学术成果研究引进的深入和全球企业生产守则运动通过跨国公司供应链在中国的推动和发展及我国政府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我国学术界和企业界在反思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带来广泛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掀起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潮。对企业社会责任,我国大多数学者是持肯定和积极倡导的态度,并就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SA8000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目前,国际社会通用术语为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也译作公司社会责任)。学术界也采用其他的术语,如社会责任、商业社会责任、企业家社会责任;企业界则比较流行企业公民、公司责任、企业可持续能力等提法。
  到目前为止,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和方面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定义。
  1、独立责任说和综合责任说。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看,有独立责任说与综合责任说两种观点。独立责任说把社会责任理解为经济和法律以外的一种责任,其典型代表是斯蒂芬•P•罗宾斯和布朗姆的定义。其中,布朗姆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与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相对应的社会责任;综合责任说把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对社会承担的综合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责任,其典型代表是阿基•B•卡罗的观点。卡罗于1979年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最后于1991年正式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
  2、从社会福利角度的定义和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的定义。从提出的视角不同,有从社会福利角度的定义和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的定义。前者的代表性观点有安德鲁斯的定义。安德鲁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对社会福利科学的、长远的关切,这种关切应使企业为改善人类福利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后者的代表性观点有世界银行定义。世界银行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3、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和学者的定义。从定义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组织的定义、民间组织的定义和学者的定义。
  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关于经济责任是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上海交通大学周祖城教授同意卡罗的综合责任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卢代富主张把社会责任作为与经济责任相对的概念,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乃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是强制责任还是自愿责任的争议。《中国企业管理年鉴》(1990)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时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著名经济学家魏杰主张企业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不应混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其特点是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企业的道义责任是企业的自愿行为,是道德性、意愿性责任。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界定的同时,国外学者们也纷纷开始讨论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到底有哪些,企业社会责任由哪些内容构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归纳起来有六种构成说:即Carroll提出的四成分说,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四种责任;John.Elkington (1997)和全球报告倡议(GRI,2002)提出的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重底线;以Freeman为代表提出的利益相关者责任说;Davis和Blomstrom(1971)提出的同心圆责任说,内圈包括经济功能的基本责任,如产品和经济增长。中圈包括改变社会价值和优先权的反映意识以执行经济功能的责任,如环境保护、雇佣,员工联系等。外圈包括新出现的和未确定的责任,与社会发展相关,如贫困问题;欧盟就业与社会事务委员会提出的两个维度说,即内部维度和外部维度;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提出的两种性质说,即纯自愿企业社会责任和非自愿企业社会责任。
  伴随着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争议,我国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看法也不一,代表性的观点有:①从内容和性质分,企业社会责任由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构成;②从范围来分,包括对政府的责任、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等利益相关人责任;③从层次上来分,有低层次的社会责任和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其中,陈志昂、陆伟(2003)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三角模型”以及陈迅和韩亚琴(2005)的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构成进行探索性研究的有益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徐尚昆、杨汝岱(2007)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分类所进行的本土化实证研究,对630位企业总经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对中西方CSR维度进行了对比,得出了中西方共有的CSR维度和中国独有的CSR维度,对构建我国完备的CSR概念体系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为了验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从20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许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然而,由于各种文献使用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评价指标很不一致,加上影响财务绩效的变量太多,先后出现三种不同的结论:正相关、负相关和没有关系,但总的来说得出正相关结论的占多数。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标准化。为了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操作性,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始兴起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据ILO统计,如今全球各种类型的生产守则已经超过400个,其中最具影响力的由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1999年倡导的“全球契约”、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976年提出的跨国公司指导纲领、全球报告倡议(GRI)在1999年起草的可持续报告指导纲领和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等。其中,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以用于第三方认证的道德规范标准,由美国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CEPAA)在1997年制定,此后,由于得到跨国公司的支持和推动,正越来越成为一个全球通用的标准。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关键是要解决“如何落实”的问题。美国安然、世通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及其带来的巨大危害,更加凸显了完善公司治理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企业经营者开始积极探索公司治理结构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模式向不同利益主体直接参与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转变,从而更好地满足企业日益广泛的社会责任的需要。
  (四)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企业战略研究。企业在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必然的同时,也开始意识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树立企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赢得顾客和利益相关者的良好评价与支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先进的企业责任理念日益被视为公司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将企业社会责任整合到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中,增强企业竞争力,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五)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路径研究。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要明显好于发展中国家,因此推进和强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当务之急。同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进,跨国公司已经逐渐肩负起承担CSR的重任,并取得了许多富有成效地探索成果;各国的先锋企业在实施CSR的道路上也已经整装待发;然而,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如何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走出适合自身发展的CSR之路,是各国政府和社会深感忧虑的问题。
  (六)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峰会把可持续发展、社会环境与人类的协调发展提到一个非常高的日程以后,人们开始积极探索经济全球化时代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什么,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在哪里,企业社会责任能否成为超越政府和市场的第三种力量,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等是亟待明确的问题。
  (作者单位:1.兰州理工大学国际经济管理学院;2.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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