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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论述了在即将设立的柜台交易市场背景下,政府应该采取的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柜台交易市场;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科技型企业是社会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推动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以美国为例,科技型企业获得的美国专利,占总数的60%。科技型企业孕育着新发明和新产品,并推动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将得到优化,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升级。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活动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经济发展的“寒暑表”,而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活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尤为明显,美国的“新经济”就是创新与创业活动持续作用的结果。
由于科技型企业较高的研究开发密集度、高层次智力和知识成本,以及技术创新频率等特点,科技型企业在创立和运营方面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一般占其产品销售额的5%~10%之间,最高的可达50%。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本在企业总资本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良好畅通的融资渠道成为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推行柜台交易市场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对于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来说,柜台交易市场(OTC)是其主要的融资场所,同时作为完整的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柜台交易市场还可以作为上市公司的培育和退出场所。2008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其中就包括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借着这一政策,本文将重点研究面对柜台交易市场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模式。面向柜台交易市场,政府的重点应该建立一整套政策体系为资本市场培育优秀的上市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管和扶持通过资本市场这一跳板将其推向更高层次。
一、国内外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综述
(一)美国。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情况,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以扶持,竭力为中小企业的发生和发展(尤其是技术创新)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其政策体系中主要包括:通过《小企业创新发展法》(2008年修订)、《小企业创新科研计划》、《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等完善技术创新的立法保障;设立企业技术创新和转让奖励项目,分阶段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资助,企业技术转让奖励项目由国家科学基金会等5个部门负责,旨在推动非赢利性科研机构向科技型小企业转让科技成果;设置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吸引风险投资进入;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体系,设立小企业管理署专门从事中小企业管理,在全国范围设立商业信息中心,免费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广泛的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
美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模式和体系比较健全和完善,既有直接融资,也有间接融资,有市场化运作体系,又有政府协调和控制。(图1)
其中:①提供担保;②优惠贷款;③低息贷款、购买或担保购买企业的证券;④直接贷款和自然灾害贷款;⑤创新研究资助;⑥商业银行贷款;⑦私人借款;⑧自身储蓄;⑨通过NASDAQ二板市场以及柜台交易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二)日本。日本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第一,健全法律法规,是西方国家中中小企业立法最健全的国家;第二,对技术、新产品开发补助金与减免税制度;第三,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由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合作信用系统、经营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为中小企业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机构;第四,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成立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基金;第五,由政府资助“产-学-管”一体的科研开发体制;第三,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组建了自己的第二板块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和第二柜台交易市场。在第二柜台交易市场,上市条件十分宽松,亏损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可以上市。
(三)印度。印度制定了《小工业政策》,内容包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财税支持、信贷支持、技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促进营销等。另外,印度政府通过税收设立技术开发和应用基金;在科研机构内建立企业化发展中心,为培植科技型企业及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实施科技企业孵化计划,包括科技管理园区(STEPs)计划和技术商业孵化器(TBIs)计划;积极推动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尤其是不断完善柜台交易市场体制吸纳更多中小科技企业进入。
(四)中国台湾。我国台湾地区在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方面也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其政策体系主要包括:颁布《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科技基本大法》等法规,制定“经济部所属事业协助中小企业推动研究发展计划”,进一步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设有领导科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中小企业管理的专门机构,双管齐下;建立创业育成中心,发挥企业孵化器的功能;建立全面的资金支持体系。
我国台湾地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辅导经费的年增长率将不低于15%的水平;颁布《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及《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明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提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利的融资服务措施,如“策略性科技工业投资计划贷款”、“中小企业开发性计划及中小企业升级贷款”、“外币资金融通”等,规范柜台交易市场(我国台湾称为店头市场)的组织形式及交易机制,重新核定“第三类科技事业股票上市标准”,使得高科技产业得以有较宽松的标准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金。
整体来说,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主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增加财政支出、税收优惠、设立专管政府机构、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展开,其主要内容集中在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上。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本构成体系的转变及影响因素
目前,以政府、个人为主导,以风险投资为辅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扶持体系由于其覆盖范围比较狭窄,显然不能满足现有科技型企业的需求,巨大的资金缺口有待填补。借助柜台交易市场的兴起,应当将以政府、个人储蓄和银行贷款为主导,以风险投资和社会公众为辅助的孵化培育优质项目或初创企业推进到以社会公众资金和风险投资为主,以银行贷款、政府和个人储蓄为辅助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在实现这一转变过程中,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政府的引导、社会投资环境、柜台交易市场的运行与监管、项目自身的价值与潜力、企业对待柜台交易市场的态度,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等等。对这些因素加以归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政府金融、财政和税收政策。金融方面,包括与商业及政策性银行共建投资基金、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和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等等;财政方面,主要是对科技研发的直接资助;税收方面,即给予科技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为企业营造相对宽松的成长环境。
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包括政府对政策性基金、财政拨付资金的监管,从产业结构层面对科技型企业整体的管理以及对科技型企业的信息、资料服务等等。
柜台交易市场的运行与监管,政府对柜台交易市场运作的规范和监管影响着各方的信心,也就影响着这一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企业。首先是企业所拥有的技术或者项目的市场价值与潜力,其市场价值与潜力越高,未来盈利能力预期越高,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就越高。其次是企业对柜台交易市场的认知度和态度。认知度即企业对柜台交易市场的了解程度,包括进入要求及运作机制,等等;态度即企业进入柜台交易市场的意愿,有些企业考虑到进入市场对其控制权的稀释、财务信息披露和技术外泄等因素而不愿上市。最后是企业管理水平。柜台交易市场对企业的组织运行、财务管理水平都提出一定要求。
(三)社会公众。社会公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对柜台交易市场的参与度,美国的资本市场就是建立在柜台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基础上逐步完善起来的,所以美国的柜台交易市场所吸纳的公众资金规模较大。目前,对我国柜台交易市场的参与者是否包含个人投资者还有待研究。(图2)
三、政策建设及完善重点
(一)加强政府职能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政府职能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应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的管理和指导,实现从产业层面对科技企业的管理;第二,对科技企业融资指导,如成立专门的上市(柜台交易市场等)指导小组,对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必要的政策和知识的普及;第三,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向企业及投资者共享本区域科技信息及金融资讯,等等。
(二)推进政策性基金的创新和完善。徐进、梁鸿、徐鲁媛(2007)对上海浦东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扶持的政策性基金及运作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将政策性基金分为“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货款风险补偿基金”,其内容如图3所示。(图3)
上海浦东新区的政策性基金及运作模式对推进政策性基金的创新和完善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所以在政策性基金的创新和完善方面应该在先有模式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并提高基金运作效率,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
(三)培育优质项目源。天津财经大学高正平教授曾指出:在资金进入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迫切的任务就是培育“优质项目源”。进津的风险投资公司及商业银行也表达了对更多优质投资项目的渴望。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发挥其整体协调的功能,整合“产-学-研”的链条,建立一个按市场需求定研发的机制,避免研无所用。
(四)科技企业自身建设。虽然柜台交易市场一般对企业的要求不高,但是由于进入柜台交易市场前后都需要有必需的财务披露、考核等工作,这就要求企业在做好自身科技研发的同时还要兼顾企业其他方面的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前述职能机构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
四、研究不足及未来方向
本文只在考虑柜台交易市场前提下,政府应该采取何种政策模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步伐,满足其资金需求。在考虑影响因素时缺乏数据支持,可能会对模型的提出产生影响。另外,成熟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以及科技型企业在科技研发等方面的问题也是急需研究和讨论的。(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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