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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60期/公共/财政/正文

发布时间

2008/12/31

作者

□文/熊晓雪

浏览次数

1198 次

如何利用税制要素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提要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它具有征收面广、调节社会收入级差等特点。作为纳税人,如何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筹划,已逐渐为人们所重视。本文阐述与税制要素有关的纳税筹划方法,并对其预期效果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税制要素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随着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正日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所带来的税赋轻重是不同的。所以,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方案才能给纳税人带来最大收益,就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主要有税制要素筹划和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有其具体明确的适用范围,因此这里不做深入研究。本文关注点在于探讨如何充分利用税制要素进行税收筹划。
  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税率、税基、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纳税时点等。每个税制要素都会对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分析研究每个税种最基本的要素和规定,找出筹划节税的空间。
  一、纳税主体筹划技术——利用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从“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并列性标准来界定的,即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无国籍的外籍人员。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显然,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上述人员,如果掌握好这一尺度,在适当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民纳税义务人,可以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二、税率筹划技术
  税率筹划技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比例税率筹划,即分析不同征税对象适用的不同税率政策,尽量降低适用税率;二是累进税率筹划,主要是寻找税负临界点,防止税率的攀升。
  目前,许多人都有兼职收入。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二处或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应纳税所得额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比例税率20%低,此时筹划将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降低税负;在工资、薪金适用边际税率较高时,个人通过与其他单位签订雇佣合同,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更利于节税;在取得相同金额的报酬时,由于不同收入适用的税率不同,在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时应纳税额会产生很大差异,这就为我们纳税筹划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在一定条件下,利用税率的差异,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合并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税基筹划技术
  税基式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税负。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税基越小,纳税人纳税负担越轻。不同应税项目对税基的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利用税基进行节税就存在两个操作角度:一是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二是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从这两个角度出发,我们将税基式筹划分为税基均衡实现和税基递延实现。
  税基均衡实现的总体思路是要在保持实际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名义收入,进而降低税率的级次。然而,怎样才能实现个人收入的相对减少呢?利用个人收入分劈技术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个人收入分劈技术不外乎两种:利用职工福利法和均衡收入法。职工福利法就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给职工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安家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进行福利化转移,从而降低计税基数,减少职工应纳税额,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均衡收入法是将某一时期所获得的较高应税所得,采取削基降档的办法,实现降低计税基数,减少税额。相对于收入非常均衡的纳税人而言,收入极不均衡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通常较重。这时,均衡收入法就能凸显出他的节税效果。
  【案例一】某公司财务经理因工作需要,需租住一套住房,每月房租2,000元。
  方案1:公司不为他提供住房,每月工资为10000元,则应纳税额为:(10000-1600)×20%-375=1305元。   
  方案2:公司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为8000元,则应纳税额为:(8000-1600)×20%-375=905元。
  综上比较得,方案2比方案1节税 (1305-905)=400元。
  【案例二】甲和乙同属季节性生产企业,两人2007年的工资均为18,000元。甲为行政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乙为车间工人,一年工作4个月,这4个月期间每月工资4,500元。
  方案1:按实际情况纳税:甲每月收入低于1,6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乙在工作的4个月中,每月应缴纳税额(4500-1600)×15%-125=310元。全年共纳税1,240元。
  方案2:乙与企业达成协议,将18,000元年工资平均分摊到各月,那么乙就可以同甲一样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比较得,乙在方案2比方案1中全年节税1,240元。
  税基递延实现就是说,在税基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实现税基的合法递延,可以递延纳税。这就等于是取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取得了无息贷款,节约了融资成本。
  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每个税制要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都不容小视。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达到个人收入的最大化目的就应该充分研究和利用税制要素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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